依照规划,企业是否应该建设商品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09:00:56 126 人看过

企业应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改变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结构类型、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变更成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买方。买方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是否退房。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接受计划、设计变更和由此产生的房价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何避免规划设计变更纠纷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应要求在合同中写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规划条件和已作出的设计是合同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应当在合同中加上“因容积率、建筑层数、建筑密度、建筑层高、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配套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参照前两款执行”的内容。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认为自己只是在了解阶段,因此也不太在意,但其实针对对商品房进行了解,才能更全面、更清楚的知道该商品房的实际情况,毕竟销售在介绍商品房的时候,往往都是捡好的说,对有问题的地方一般都是避而不谈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在挑选的时候多看、多问、多了解。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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