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是裁判机关,行使的是裁量权,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使的是行政权,是对劳动关系的介入。2、劳动仲裁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给与保护。劳动监察具有预防预防劳资纠纷发生的功能。3、劳动仲裁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审查裁判,劳动监察是快捷且成本较小的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途径。4、劳动监察是以国家的名义对劳动法的遵守和实施所进行的全面和统一的监督,而劳动仲裁仅仅是受理劳动纠纷。在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这两种不同的法律救济机制之间,劳动者可以做出选择。
劳动仲裁裁决书和法律判决书的区别是什么
1、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其格式、写法和署名,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内容相对简单。
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是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体法律关系进行一定裁判制作的文书。裁决书不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通常是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包括民商事仲裁、劳动仲裁、人事仲裁机构)制作的一种文书,对一定法律权利义务进行一定的裁决。除了判决书以外,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还有;调解书,对民事诉讼、行政赔偿诉讼进行调解达成的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
裁定书,对诉讼案件、其他案件进行法律程序上的认定,作出的裁判文书,例如中止诉讼、终结诉讼、驳回管辖异议、对起诉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不予执行、撤销仲裁裁决、先予执行、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确认或不确认人民法院国家赔偿、补正裁判文书的笔误、准予或者不准予撤回起诉/上诉、发回重审、驳回案外人异议……但是,有部分实体法律关系的处理也用裁定书,如刑事二审维持原判的,减刑、假释,死刑/死缓的复核。决定书,对裁定书以外的辅助性程序事项,例如决定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司法拘留、罚款,不予受理确认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申请,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决定,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复议的事项一律用决定书。通知书,对某些程序性事项告知当事人,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变动的文书。例如应诉、案件受理通知,举证通知,驳回申诉申请。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第八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第八十八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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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有什么区别,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是怎样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1如果劳动者已申请劳动仲裁,同样的申请事项不能再去劳动监察投诉。如果未申请劳动仲裁的事项,属于劳动监察受理的,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二者的区别,主要有六个方面。 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三方面的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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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执法证和工作证在哪些方面存在差异?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07执法资格证书,也被称为执法许可资格证书,代表着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的权威地位。它对执法活动进行了明确细致的分类,涵盖了消防执法、治安执法、刑事执法以及公共事业执法等四个主要领域。同时,其管理范围覆盖至所有涉及个人行为及单位行为的各个方面。 根据当前的管理理念和执法改革理念,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书的范围已经不再局限于公务员群体,只要在特定岗位上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就可以参加相关执法资格证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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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哪个效力更高?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4当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还是两种方式并用效果较好,要看争议的具体内容。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在劳动监察过程中,劳动监督机关一经作出处理决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有关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决定的执行。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是处于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