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一案的案例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12-04-16 06:51:10 422 人看过

因不满单位领导的打击报复和非法侵害,我便到人事部所属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事仲裁以讨回公道。首席仲裁员李*宇故意违背事实,做出颠倒黑白判决。首席仲裁员李*宇别有用心地在裁决书里否认我提供铁的证据,将本应由被告举证的责任强加给原告,明知被告提出的证据不合法却执意认可该非法文件的法律效力。首席仲裁员李*宇与所谓"证人"既原子能院人事处长张*平串通一气做出一个伪证即所谓的《调查笔录》,整个仲裁过程中首席仲裁员李*宇向我隐瞒了《调查笔录》内容和它的存在。仲裁员依据自己炮制并未经当庭质证的所谓的《调查笔录》做出颠倒黑白判决以后,为了达到阻止我向法院上诉的目地,对我进行了百般刁难(我有录音为证)不给我复印裁决书的《送达回证》(我需要得到该《送达回证》才能到法院起诉)。

现就这一个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看看这个仲裁员是如何让这个违法、不公正的仲裁书出炉的。人事争议仲裁书的详细内容请看本博客中《人事争议仲裁书》。

一、首先仲裁员有意回避了原告提供的教育部发布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规定》中关于“留学生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工作国内工龄应连续计算”的规定。因为这一国家针对留学回国人员的规定是被告的死穴,《规定》中明确说明我的工龄必须连续计算.所以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员竭力回避这一文件的存在。请看本博客中《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

二、仲裁书的第五页,可以很明显地看出,仲裁员明知原子能院的所谓《通知》是不合法的却执意认可该非法《通知》的法律效力,仲裁员的理由是原告“没有提供足够的反证”。中国的法律允许这样吗?请看本博客中“举证的一般原则”里第一条第五款里的规定即“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责任”。在这一案中原告根本就没有举证的义务,只有被告有举证的责任。首席仲裁员李*宇是专业的法律人员,不可能因专业素质差而不知道国家法律的这一规定,他是明知故犯将本应由被告举证的责任强加给原告。他非要这样做的情由只有他和被告最清楚。

三、在仲裁书的第六页,第一段,仲裁员也有意否认了被告人事处4日公布的“副研、正处、副处人员购房排队表(第二榜)”的公示中明确承认原告的工龄是从1983年7月开始计算这一铁的事实。已张榜公布的事情即为被告以承认的事实,为什么仲裁员非要帮着被告否认这一铁的事实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案例分析: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行难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交易双方的争议解决机制包括诉讼和仲裁。相比跨国诉讼,国际商事仲裁的一些特点使得这一看似简捷的方式在实际应用中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尤其是获得仲裁裁决后的执行尤为困难。我们试以几个典型案例,来帮助大家了解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行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因为我们的关注焦点是仲裁裁决的执行,所以对以下案例中有关贸易合同纠纷的细节不做赘述。同时,以下案例最大的共同点是国内企业均取得胜诉裁决。案例一:申请执行即获和解国内A公司与法国B公司就国际贸易项下款项存在纠纷,案件标的2.86万美元。双方和解无果后,A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并于2006年11月30日取得缺席胜诉裁决(中英双语),仲裁费2.44万元人民币。在A公司向法国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后,B公司主动提出和解。在此案中,A公司在取得仲裁裁决后尝试与债务人和解未果。在向法国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后,
    2022-11-13
    192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与合同劳动仲裁的案例分析
    劳动仲裁与合同仲裁的受案范围为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有什么区别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区别:1、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2、经济仲裁适用《民法典》、《仲裁法》等民商事法律,劳动仲裁适用《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
    2023-07-04
    234人看过
  • 国内首例消费争议仲裁案
    今年7月27日,应该是一个载入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史的日子。这一天,浙江省余杭市消协会议厅临时改成杭州仲裁委员会消费争议仲裁办事处消费争议仲裁庭。这一天,国内首例消费争议仲裁在这里进行。上午9时,人们纷纷落座,庭审正式开始了。庄严的国徽下面,端坐着仲裁员和书记员,左右两旁分别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参加旁听的人除了杭城十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之外,浙江省人大、杭州市仲裁委及省市消协等有关领导也和群众一起,目睹了这一历史性的仲裁。仲裁庭首先调查清楚申请人周XX被被申请人安徽郎溪县某花炮厂生产的花炮炸伤,造成左耳膜穿孔之事实,并出示医院检验证明及花炮残余物等有关证据,随之而来的便是唇枪舌剑的当庭辩论。周XX及其代理人马XX称,厂方生产的爆竹质量差,没有达到预定高度而爆炸,至少炸伤她的那只爆竹质量存在问题。厂方代理人王锦平反驳:我厂是经过有关部门审定的生产烟花爆竹定点单位,生产的爆竹是经过严格质量检验的,
    2023-06-07
    374人看过
  • 申请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案例分析
    申请执行人:三洋国际贸易公司。地址:5THFLOOR,FUNGWOOBUILDINGNo279?281DESVOEUXROAD,C。HONGKONG被执行人:江苏省**贸易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1987年9月13日,三洋国际贸易公司(下称三洋公司)与江苏省**贸易公司(下称****公司)在南京市签订一项购销制造乳胶手套合同。合同规定:三洋公司向****公司出售一套乳胶手套制造设备,价款CIF南通53万美元,其中75%即397500美元以信用证支付,25%即132500美元以产品补偿。此外,合同中还约定了出现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条款。合同签订后,三洋公司交付了设备,****公司支付了75%的货款。后来,双方就设备投产后的产品质量及补偿产品的价格等问题产生争议。为此,三洋公司与该设备的实际用户江苏省**合成纤维厂协商,于1988年11月26日签订了《备忘录
    2022-10-26
    299人看过
  •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争议问题的法理分析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是指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以争议当事人和争议标的为两大基本标志。从目前的有关规定来看,我国现行立法仅将劳动争议当事人限于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争议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争议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劳动争议发生的前提和基础。但是,由于我国法律未对劳动争议、劳动关系等关键名词给出准确的界定,导致理论和实务界对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在理解上产生分歧。当前,在劳动争议处理实践中,在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上有几大争议,即关于非法用工主体之间发生的争议,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以及关于社会保险争议的受理。本文拟从法理角度对以上问题进行讨论。三大争议问题的法理分析关于非法用工主体之间发生的争议——对《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规定之剖析从现行立法看,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之争,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以申请仲
    2023-06-06
    213人看过
  • 仲裁协议效力争议仲裁案
    申请人:日本S株式会社被申请人:中国郑州G公司根据申请人日本S株式会社与被申请人中国郑州G公司于1995年4月13日签订的××号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申请人提交的书面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双方当事人关于上述合同所产生争议的本仲裁案。在本案仲裁程序进行当中,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管辖权异议。被申请人称: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的依据是1995年4月13日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号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该条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申请人国家根据被申请人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据此,被申请人认为,上述条款中所表述的被申请人国仲裁机构并未指明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亦不是中国惟一的仲裁机构。
    2023-06-06
    147人看过
  • 案例分析: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问题
    1、案情介绍美国公司A与美国公司B就一货物运输合同发生争议,美国公司A遂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被诉讼人B公司收到通知后,向纽约洲法院提出停止仲裁程序的申请,认为该仲裁不应该继续。理由是:1.双方皆为美国公司,在纽约洲解决争议最为方便,同时根据国际司法冲突规范,双方的争议与北京无实际联系。2.由于条款中约定如有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提交仲裁,而A公司在申请仲裁前并未与B公司进行友好协商。3.双方的仲裁条款约定提交北京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而不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因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没有管辖权。2、案件结果仲裁委员会核实了仲裁条款全文,即“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北京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
    2022-10-23
    383人看过
  • 最新涉外仲裁裁决撤销案例分析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具体包括: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应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1998]40号,人民法院对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实行报告制度,即有关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重新仲裁之前,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国内仲裁裁决的撤销与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有什么不同相同点有四个方面
    2023-07-03
    479人看过
  • 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仲裁程序详解
    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法受案范围区县今年都将建立仲裁委员据介绍,北京事业单位有40多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今年年底,全市事业单位职工都要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18个区县今年都将建立区县仲裁委员会。据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处王友芝处长介绍,全国有27个省市出台了人事争议仲裁办法,但北京的办法中规定了仲裁员的选择制度,发生人事争议时,首席仲裁员和其他两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指定,其他两名仲裁员当事人双方可在仲裁委员会所有的仲裁员中自由选定一名仲裁员,这样可以增加仲裁的公开性和平等性,这种做法在全国尚属首例。人事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据了解,人事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对公开招聘、聘用程序、定期或聘期考核、解聘辞退、未聘人员安置等;国家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发生的争议;
    2023-06-10
    274人看过
  • 劳动仲裁争议的特征分析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是:第一,及时。根据劳动争议与劳动过程密切联系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联系的特点,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时效和办案时效。“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第二,程序简单。用仲裁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程序上比较简单,不像诉讼程序那样复杂。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程序不同于调解程序,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决定书和调解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法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的仲裁决定书和调解书不仅对争议当事人双方有利,而且对社会有效,非经法定程序、
    2023-07-17
    64人看过
  •  劳动仲裁调解的案例分析与研究
    该段内容讲述了解决劳动争议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和程序。根据事实、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当事人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解决劳动争议时,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并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3. 劳动仲裁调解的程序劳动仲裁调解是劳动仲裁程序中重要的一环,旨在通过调解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仲裁调解实行基层劳动仲裁机构的管辖,调解程序应遵循以下步骤:1. 提前准备:在劳动仲裁机构接到纠纷案件后,应提前进行准备,包括收集证据、了解案情、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等;2. 协商调解: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诚实、合法、自愿的原则,就纠纷案件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2023-08-19
    36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典型案例的仲裁流程是什么?
    (一)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职工一方在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二))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2024-01-10
    144人看过
  • 裁员维权的案例分析
    法律综合知识
    [案情]一、《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单位老员工板凳将坐得更稳当。不过,在这之前,老员工有时会被单位无情解聘。张先生是某公司的聘用人员,已在公司工作多年。公司和他签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他人续约。事实上,一些企业已在悄悄裁员或解约。一家私人企业的员工反映,他在该单位打工3年多,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近来单位对一些合同还没到期的员工也屡屡挑刺,不是说员工上班开小差,就是说经常迟到,或是工作有问题。目前,该单位只有两位骨干员工仍然在岗,其他都被陆续辞退。据了解,目前企业的裁员怪招颇多,比如一些企业会以单位不景气为由,让你回家休息,只发待岗工资,让人不得离职;也可有加大考核,一旦明确裁员计划,员工哪怕在有丝毫的纰漏和失误,都极有可能变成为重大违规违纪现象,从而成为被辞的原因和借口。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前,一些用人单位出于“规避风险”以及成本因素的考虑,开始辞退员工,以人员进行“大换血”。二、王某以港
    2022-10-30
    220人看过
  • 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多少日结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九十日内结案。需要延期的,要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对重大、疑难以及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处理意见案件的处理,应当提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仲裁庭应当在裁决作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制作裁决书。裁决书由仲裁庭成员署名并加盖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第二十九条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九十日内结案。需要延期的,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怎么合法处理员工违纪问题当员工违纪的时候,一般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处罚应该事先在公司内部依法制
    2023-04-17
    29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案例,案例分析,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3-20
      苏州市新区一家外资企业的员工。公司认为周某伙同其他4名同事肆意通过群发电子邮件,恶意诋毁其主管同仁的人格,故依据公司内部的奖惩管理办法,于2008年3月11日对周某作出重大违纪辞退处理。周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公司的辞退公告并赔偿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13000元。 公司辩称,公司依法制定了符合规定之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当然包括公司的《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周某伙同他人
    •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分析的结果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02
      目录 案例一:劳动者在用工主体变更情况下的合理维权 案例二:在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 由谁支付 案例三:因工负伤后如何享受待遇 案例四: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协议应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案例五:不参加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是无效条款 案例六:用人单位应慎用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七: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二倍补偿 标准的赔偿责任 案例八:女职工怀孕期
    • 如何就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情况分析是否适用劳动仲裁?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1
      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双方因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而产生分歧的行为就叫做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出现是很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所以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以及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才是公司正常发展的有力保障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劳动仲裁要钱吗?具体案例分析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9
      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调节法》 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
    • 员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时效多长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8
      人事争议仲裁期限为一年。1、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