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退休规定是什么
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退休规定具体如下: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下岗失业职工“提前”退休政策规定如下:
1、男、年满50岁,工龄30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2、女、工龄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三条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理顺原有的劳动关系?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理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0〕36号)第二条第六款第(五)项规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档案挂靠等手续。如不再就业,或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可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事务代理机构代为保管档案、代办社会保险及代理其他劳动和社会保险事务。符合享受社会保险条件的,由劳动事务代理机构为其代办各项手续,享受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国有企业安排职工下岗须遵循什么原则安排职工下岗须遵循的一般程序
企业确定下岗职工的原则和程序。国家规定,国有企业安排职工下岗,应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要说明原因,讲清政策。有生产任务的企业,一般不安排下列人员下岗:配偶方已经下岗的;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烈士遗属;现役军人配偶;残疾人等。安排职工下岗须遵循的一般程序:一是在企业领导集体研究的基础上,至少提前15天向工会或者职代会说明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下岗分流意见;二是制定职工下岗及再就业方案,内容包括安排下岗人数、实施步骤、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及促进再就业措施等;三是由企业填报《职工下岗登记表》,报送地方劳动保障部门或其委托的企业主管部门,由其核实、认定并备案。此外,企业在制定职工下岗方案的同时,要组建再就业服务中心,否则企业不得安排职工下岗。
企业管理下岗职工的具体内容企业对下岗职工管理的主要内容:一是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通过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发放“下岗职工证明”。下岗职工凭“证明”领取基本生活费.
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理顺原有的劳动关系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档案挂靠等手续。如不再就业,或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可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事务代理机构代为保管档案、代办社会保险及代理其他劳动和社会保险事务。符合享受社会保险条件的,由劳动事务代理机构为其代办各项手续,享受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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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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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退休是在原来企业退休还是未调整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8企业退休还是1978年的那个规定: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另外,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男60周岁,女性55周岁。 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退休的话,男女都是60周岁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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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程序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0t1、下岗职工是指在原企业中3个月以上没有工作岗位,且未得到安置和实现再就业,但没有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下列人员不视为下岗职工:厂内轮训,停薪留职,自谋职业,提前退养,带职培训,劳务输出,多种经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等。t2、对企业职工下岗实行申报备案制度。企业要先分流、后下岗,多分流、少下岗,不要在同一时间集中安排下岗。企业拟定职工下岗方案时,应同时提出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措施,充分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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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职工下岗买断工人退休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6“买断工龄”说法早已被国家政策禁止,“买断工龄”的法律实质应该视为企业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后企业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下面为最新的法律规定: 1、《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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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企下岗职工提前退休的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2下岗职工是指在原企业已没有工作岗位,没有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有就业要求,尚未就业的人员。失业人员与下岗职工的主要区别是:失业人员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而下岗职工虽然无业,但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关系仍在原企业。那么,国企下岗职工提前退休规定是什么,下面先为大家介绍新的退休规定。 只有从事特殊工种的按国家标准提前退休:女45岁,男55岁可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