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意外伤害的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5 02:17:38 64 人看过

一、认定意外伤害的原则是什么

一是外来的伤害。是指被保险人遭受的伤害是非本意的,来自自身以外的偶然原因引起的事故。这里要注意的是疾病不属于意外。一些保户往往认为得了疾病(如心脏病突发脑血栓等)也是意外,要保险公司赔偿。实际上,疾病虽是偶然发生的,也违背当事人主观的意愿,但它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故不在人身意外死亡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二是剧烈的伤害。是指造成机能丧失、残缺、机能障碍等伤害的意外事故。三是明显的伤害。是指在责任期内(一般为90天)造成死亡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四是突然的伤害。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来不及预防的事故。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

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执行。身故赔偿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残疾、烧烫伤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烧烫伤赔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保险金给付比例所列烧烫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烫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烧烫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烫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烫伤保险金,即:后次烧烫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烫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烫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总数以保险金额为限。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

扬州大学管理学院7月上旬对扬州市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状况进行了一项问卷调查,4000份调查问卷统计显示,知道自己上了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占受调查者总数的21.1%,其中建筑业仅为1%;同时绝大多数建筑单位已按照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缴纳了意外伤害保险费,其中部分建筑单位错误认为,参加了意外伤害险就是参加了工伤保险。劳保人士表示,这是对社保政策的误读。

据了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扬州市近年来在全市建筑行业中推广的一种商业保险,该险种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投保,施工企业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投保手续,投保额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这项保险定位为工伤保险的补充,旨在配合工伤保险更好地解决建筑领域的工伤纠纷,因为该险投保与项目审批挂钩,建筑单位不得不缴,所以实施率较高。而工伤保险因为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缴纳过程缺少监督,部分单位认为会增加生产成本,所以常常逃避缴纳。

“虽然两种保险的作用相似,但商业保险并不能代替国家强制性参保的社会保险。”扬州市建筑业劳保统筹办公室主任潘-寒表示,人身意外伤害险属于商业保险,对象主要是针对伤者的医药费,而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对象是工伤者包括医药费在内的相关权利保障和待遇。而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只是单位给予职工的特别福利,而如果不为职工上工伤保险则构成违法。所以,用人单位即使为其职工上了商业保险,还必须上工伤保险。

潘-寒介绍,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工伤职工上工伤保险,那就意味着,凡条例中规定应当由社保部门支付的保险待遇,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不上工伤保险,对用人单位来说得不偿失。

针对缴纳工伤保险将增加生产成本的看法,潘-寒认为,建筑工程总造价中的劳保费作为规费单独计取,为不可竞争费用,以利专款用于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的落实,这本身就是企业所必须执行的,已经列入工程总价之内。而扬大管理学院李*钧教授则表示,从表面看,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会使开支较执行前有所增加,但实际上职工在遇到工伤时如能迅速而方便地获得理赔,就不会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也能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对企业也有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意外伤害的含义包括意外和伤害是什么?
    一、意外伤害的含义包括意外和伤害是什么?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意外是意料之外,不再本人预见范围内。伤害所指的是本人不是自愿受到伤害。1、意外是指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指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或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其特征是非本意、外来的、突发的。2、伤害,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外来事故的侵害,使人体完整性遭到破坏或器官组织生理机能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伤害有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过程。二、意外险是怎么赔付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致死的,保险机构按合同约定赔偿意外身故保险金;2、意外伤残: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造成残废的,保险机构按合同约定以及伤残等级来赔偿意外伤残保险金;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造成的合理医疗支出费用由保险机构赔偿医疗保险金,并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附加险。意外险是商业保险,专门解决因意外伤害事故等造成的一系列身故
    2023-08-15
    139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需要搜集什么证据,故意伤害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需要搜集什么证据(一)犯罪构成要件方面需要证明的事实1、在犯罪主体方面必须证明:(1)如果系轻伤害,犯罪嫌疑人应为已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如果系重伤害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应为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在犯罪主观方面,必须证明:(1)犯罪嫌疑人具有伤害被害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身体受到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2)如果系伤害致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具有伤害的故意,但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一种过失或者意料之外的主观心态;(3)犯罪的动机可以有多种多样,但应查清。3、在犯罪客观方面,必须证明:(1)具有非法侵害被害人身体健康的行为;(2)对被害人身体的伤害达到法定危害程度,包括轻伤害、重伤害或者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3)犯罪嫌疑人的伤害行为与被害人的伤害后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4、在犯罪客体
    2023-04-28
    109人看过
  • 意外伤害如何认定工伤
    关于意外伤害如何认定工伤,要视具体的情形而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023-03-17
    285人看过
  • 工伤保险的认定原则有什么
    一、工伤保险的认定原则有什么工伤保险的认定原则:合法性原则;客观公正的原则;简捷方便的原则;程序正当的原则;以及依法向社会公开的原则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需遵守上述原则。《工伤认定办法》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二、最新工伤认定流程有什么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一、申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伤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
    2024-01-19
    150人看过
  • 意外伤害是指什么意外工伤需要什么样的
    一、意外伤害是指什么意外工伤需要什么样的将意外伤害认定为工伤,需要具备下列条件: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或者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的资料都有什么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
    2024-01-09
    489人看过
  • 共同故意伤害罪中的共同犯罪责任认定原则
    原则一:正确确认共同参与人是否是共同犯罪。如果是共同犯罪,共同参与人才能对共同的犯罪结果负责,或者进行主、从犯等的划分,做到罚当其罪;如果不能认定共同犯罪,共同参与人就应当各负其责,有的可能还不构成犯罪。原则二: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每一个共同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就在于:主观上,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观上,必须实施了共同犯罪的行为。原则三:罪责相适应原则。什么叫共同故意伤害罪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要求既要在主观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又要在客观上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刑法第25条第1款明确规定,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故意”当然是犯罪的故意;“共同”不仅有“相同”的含义,而且有“合意”的含义。共同故意”包括两个内容:(1)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2)各共犯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都认识到自己
    2023-07-03
    363人看过
  • 什么是工伤认定标准中的“三公原则”?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标准中的“三公原则”?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对于上述三种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因本人原因所导致的交通事故的话,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如果是属于其他方面的意外事故的话,一般是不能够认定为工伤的,至于具体的赔偿责任的话,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来承担具体赔偿责任的。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职业病的;(五)
    2024-01-22
    102人看过
  • 什么是特约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的内容是什么
    特约保意外伤害是什么特约保意外伤害是指那些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加收保险费后才能承保的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的内容特约保意外伤害一般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由于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过大,保险公司一般无力承保。战争是否爆发、何时爆发、会造成多大范围的人身伤害,往往难以预计,保险公司一般难以厘定保险费率。因此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特别约定并加收保险费后方能承保。(2)被保险人在从事登山、跳伞、滑雪、江河漂流、赛车、拳击、摔跤等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的意外伤害。当参加上述高危险性的活动或比赛时,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大大增加,所以保险公司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特别约定并加收保险费后方能承保。(3)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核辐射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的
    2023-04-29
    450人看过
  •  什么是继承权的认定原则?
    本文介绍了继承权的基本原则和继承权平等原则。继承权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继承权份额按血缘关系分配的原则和继承权依法行使的原则。而继承权平等原则则包括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和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法定继承人之间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法定继承人应相互尊重,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共同处理继承问题。继承权的基本原则包括:一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二是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三是继承权份额按血缘关系分配的原则,四是继承权依法行使的原则。二、继承权平等原则。三、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一)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二)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三)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四、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继 承 权 基 本 原 则 包 括 哪 些 ?继承权的主体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等
    2023-10-03
    487人看过
  • 意思先定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行为
    本来,行政处罚行为是意-思先定的典型。但是,随着行政程序的法制化,特别是作为行政程序法和自然正义核心的行政听证程序[6]的建立,使得相对人有机会参与作行政处罚的意-思表示,可以与行政主体的调查人员平等地讨论证据的真实性、事实的客观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因而行政处罚行为已不仅仅是行政主体的意志。不过,听证程序的建立和实施,并没有改变行政处罚的先定力。这是因为,不论职能如何分离和相对人的意志怎样,主持听证的法律主体仍然是行政主体,证据是否真实、事实是否客观的最终认定权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法律最终适用权仍然属于行政主体。除了职能完全分离的情形外,这个行政主体就是听证程序中的一方当事人,或即将与相对人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这种最终认定权和适用权不会属于相对人,也不会属于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作为第三方的司法机关。因此,相对人的参与并不能阻碍行政意志的形成、否定或拒绝行政主体的意志,并没有改变行政处罚
    2023-06-11
    162人看过
  • 工伤鉴定陈旧性骨折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一、工伤鉴定陈旧性骨折的认定原则是什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陈旧性骨折是不能鉴定为工伤;但如果是在陈旧性骨折处发生再次骨折、而且该再次骨折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则该再次骨折应该属于工伤。二、哪些情况下,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2023-04-17
    216人看过
  • 河北省工伤认定标准原则是什么?
    一、河北省工伤认定标准原则是什么?工伤的认定是有一定的标准的,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判断和认定,不能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只有符合相应的标准才能认定为相对应的工伤,否则不能按照工伤处理,也不能随意的颁发鉴定等级证书,要审核无误后才能发给工伤等级证书。或是鉴定之后不在工伤范畴不予办法工伤鉴定等级证书。工伤认定应该按照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原则标准执行。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2023-04-28
    446人看过
  • 故意伤害和意外伤害的鉴别标准是什么?
    故意严重伤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即构成故意伤害罪,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等行为,但若是由于正当防卫而伤害他人的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即意料之外的和非故意的事故,但凡是故意行为使自己遭受伤害的,如自杀、自伤等均不属于意外事故。故意伤害罪如何认定认定故意伤害罪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杀人罪(未遂)。2、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过失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而故意伤害
    2023-06-30
    399人看过
  • 工伤认定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只要已经发生了损害后果,无过错的行为人就要承担民事责任。当前,对于工伤保险赔偿,世界各国普遍采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所谓工伤赔偿的无过错原则,即无论职业伤害的责任在于用人单位、他人还是自己,受害者都应得到必要的补偿;这种补偿是无条件的,而不管劳动者个人是否有过错。一、工伤赔偿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理论依据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加重了雇主的责任,有利于保护经济与谈判地位相对弱小的雇员,体现了劳动法保护弱者、实现社会实质正义的思想。该原则有一系列完整的支撑理论和理由,主要如下:1.劳动者劳动环境的危险性,即人与机器相比总是处于相对弱小的地位,劳动者受到伤害是难免的;2.劳动者的危险来自于用人单位,即凡利用机器从事生产活动的用人单位都有可能对其劳动者造成的职业伤害;3.劳动者受到伤害都是非自愿的,即便劳动者受到伤害有时是自己的过失造成的,但也并非出于自愿。工
    2023-03-15
    1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发生意外伤害时要掌握什么原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2
      冷静沉着,保证生命安全为第一。尽可能的保证自己免于受到伤害,留下证据,在安全之后第一时间报警。
    • 行人意外车祸的认定原则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26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怎么认定意外伤害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1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中除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以外的重要险别。意外伤害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由此致残废或者死亡时,由保险人依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其中意外伤害是指在责任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在理赔实务中,意外事故的认定是最最困扰理赔人员的。通常构成意外事故必须具有下面三个条件:一是外来性。即伤害是由被保险人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原则, 工伤认定的原则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8
      工伤认定的原则如下,具体自己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什么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什么意外伤害的特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2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废,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废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近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诱因。当意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