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可不可以公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1:30:42 303 人看过

红头文件是可以公开的。'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机关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19个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而一般'红头文件',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就可以制定。可见,'红头文件'实际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红头文件'就是从字面理解的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机关不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因明确一些工作事项而制发的文件。

狭义的'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公众所关心关注的,应该是指狭义上的'红头文件'。大多公司将其作为机密文件,任职文件,紧急文件的别称。

公民认为政府的“红头文件”不合法,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在我国,各级政府行使行政权,政府及其部门不仅有权作出具体的行政决定,影响某个人或某个企业的利益,还可以通过发布红头文件的形式,影响不特定的众多公民或企业的利益。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有权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各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无论是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还是发布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对加强行政管理,完善行政法制和提高行政效率,都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也应当看到这些红头文件在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部门、地方受利益驱动,通过制定红头文件抢权力,争利益,违法规定审批、发证、罚款、收费,严重损害了公民的权利,群众反映强烈。但是,根据现行的诉讼制度,法院无权对红头文件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现行制度中对红头文件的监督机制虽然存在,但是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实际工作中违法和不适当的红头文件通过现行的监督机制被撤销的不多。对红头文件损害老百姓权利的现象,老百姓告状无门。因此,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审理申请。这就是说,对除行政法规和规章外,对政府或政府部门发布的红头文件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这里的红头文件是指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外规范性文件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这里排除了对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复议审查,这是考虑到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层次较高,对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撤销权。规章是由国务院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省会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根据国务院制定的《法规规章备案规定》,它有一套比较严格的备案审查制度,通过备案审查也能解决问题。现在出现问题多的是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红头文件不合法,也不是谁都可以要求复议。只有依据红头文件作出具体行政决定损害了自己切身利益的公民、法人,才可以提出审查要求。这就是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不能单独就不合法的红头文件提出审查请求,而是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时附带性提出对红头文件的审查请求。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二十八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

第二十九条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三十一条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决定相关文章
  • 红头文件需不需要签字
    法律综合知识
    红头文件不需要签字,但是要加盖公章,因为红头文件一般是政府行文。公文除了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其余的都要加盖公章,向联合上报的公文,就是由主办机关来加盖公章。若是有人伪造公文的,可能会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4-25
    115人看过
  • 干货!房屋拆迁中哪些“红头文件”可以起诉?
    拆迁中,老百姓经常会收到拆迁方发布的一些文件。在接到这些文件时,老百姓往往不知该如何应对。今天在明拆迁律师来聊聊针对这些书面文件我们该如何维权。尤其是如何运用力度较大的“民起诉官”行政诉讼来提起程序,为获取公平补偿创造更好的条件……一、拆迁中常见的“红头”文件1.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及申报材料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征地批文及申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调查确认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征地红线图等。3.决定及方案拟征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决定及补偿方案、补偿决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4.拆迁方可能发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决定书,断水断电通知等等需要指出的是,拆迁方并不会主动公开拆迁涉及的上述所有文件,有
    2023-05-22
    56人看过
  • 没有见到红头文件,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
    一、没有见到红头文件,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可以拒绝拆迁,因为政府征地程序不合法。针对红头文件不合法的救济措施:1.复议时一并提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2.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但是,附带性审查存在其他限制条件。首先,只有因以该文件为依据做出
    2023-06-03
    249人看过
  • 公民认为政府的“红头文件”不合法,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在我国,各级政府行使行政权,政府及其部门不仅有权作出具体的行政决定,影响某个人或某个企业的利益,还可以通过发布红头文件的形式,影响不特定的众多公民或企业的利益。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有权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各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无论是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还是发布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对加强行政管理,完善行政法制和提高行政效率,都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也应当看到这些红头文件在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部门、地方受利益驱动,通过制定红头文件抢权力,争利益,违法规定审批、发证、
    2023-04-24
    158人看过
  • 红头文件何时使用
    公司使用红头文件的情况有:1、政府机关部门向下属各部门社团发通知,采用红头文件。2、企业内部由总经理签名的向内部发的重要通知,如人事任免等,可采用红头文件。3、红头文件一般是上面向下面发正规的通知采用的格式。企业、公司向政府部门的文件最好不用红头文件。4、对主管部门、上级(总公司)政府部门(法院、公安、消防出具的证明文书可不用)的请示报告类文件,一般用上报类红头文件。5、对各部门下发的公司各类决策性文件、各部门负责人的任职通知等使用下发性红头文件;再就是公司老总说用红头文件下发(或上报)的其它重要文件。政府的红头文件有法律效力吗地方政府出台的红头文件,只要不与中央政府的大政方针冲突,并且无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就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红头文件属于行政范畴,在一定意义上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一旦同法律冲突时,应按照法律执行。公民对红头文件的合法性有异议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审理文件的合法
    2023-07-05
    198人看过
  • 红头文件是谁发的?
    红头文件是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和被授权行政主体发的。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国务院可以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各部、委可以发布命令、指示;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也可以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教授挑刺“红头文件”湖南驾考合一制度被叫停向政府红头文件挑刺,如今来说,已不再遥不可及。此外,在湖南,红头文件的终身制也被打破,最长寿命5年,而标注了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则为两年,有效期满,文件将自动失效。众所周知,规范性文件又被称为红头文件,这些红头文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也是政府权威的象征。然而,当前一些地方红头文件却突出存在着杂、乱、多、不规范等问题,甚至成了部门争权、乱收费的依据。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公民认为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提出审查申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确立了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制度,如果规范性文件存在错误,
    2023-08-14
    76人看过
  • 涉密文件标题可以公开吗
    涉密文件的标题和文号需要保密,涉密文件应当存放于安全保密场所的保密柜内。涉密文件流转,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涉密文件的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涉密文件去向,并定期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确定系统的密级,按照分级保护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
    2024-05-02
    87人看过
  • 公司法人变更证明红头文件
    一、公司法人变更证明红头文件公司要变更名称时,需要准备一份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变更证明的写法如下:首先,在第一行顶格写上证明需要发送的单位名称;然后在第二行写上证明的正文部分,如“我公司原为XX公司,现变更为XXXXXX公司,特此证明!”;最后落款,写上日期,加盖公章。二、公司转让需要什么手续公司转让需办理以下手续:首先,若公司转让成功,则需变更公司章程。其次,公司转让涉及股东的变更,因此应修改公司股东名册,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再次,公司转让应到工商局、质监局、税务局办理转让手续。最后,应公告全公司。公司转让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2、公章3、公司变更申请书、委托书4、股东会决议5、章程修正案6、股权转让协议7、新股东身份证8、公司原始档案9、其它法定资料。三、法人变更需要注意什么法人变更一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注意先确定公司的性质,确定是公司还是个体户还是合伙企业,同时
    2023-06-05
    172人看过
  • 红头文件还需要加盖公章吗?
    红头文件还需要加盖公章。公文除了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其余的都要加盖公章,向联合上报的公文,就是由主办机关来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全部都要加盖公章。若是有人伪造公文的,可能会构成犯罪。立法法不管红头文件不必忧虑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在回答记者关于限行、限购的红头文件的提问时回应称,现在媒体提到的红头文件,不是地方政府规章,不属于《立法法》的调整范围。立法法不管红头文件,无疑给公众泼了一盆冷水。此前,社会各界对此次立法法修改寄予厚望,希望新《立法法》将勒住红头文件这匹任性的马。的确,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法行政不到位,权力任性和撒野现象严重。在社会治理、推动社会进步过程中,红头文件的作用功不可没。不过,因为带有太多长官意志,而且程序具有随意性,有时候不仅损害公众利益,而且还有与法规相抵触之嫌。譬如,多地连夜
    2023-08-04
    318人看过
  • 立法法不管红头文件不必忧虑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在回答记者关于限行、限购的红头文件的提问时回应称,现在媒体提到的红头文件,不是地方政府规章,不属于《立法法》的调整范围。立法法不管红头文件,无疑给公众泼了一盆冷水。此前,社会各界对此次立法法修改寄予厚望,希望新《立法法》将勒住红头文件这匹任性的马。的确,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法行政不到位,权力任性和撒野现象严重。在社会治理、推动社会进步过程中,红头文件的作用功不可没。不过,因为带有太多长官意志,而且程序具有随意性,有时候不仅损害公众利益,而且还有与法规相抵触之嫌。譬如,多地连夜出台的机动车限号或限购政策、说涨就涨的燃油税等等。这类红头文件,与依法治国的理念冲突,违背了政府行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信条。但是,立法法不管红头文件,这是一种科学的法律界定。因为《立法法》是管法的法。这个法,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2023-06-06
    403人看过
  • 股东分红文件需要挂红头吗?
    一、股东分红文件需要挂红头吗?广义的“红头文件”就是从字面理解的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机关不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因明确一些工作事项而制发的文件。狭义的“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公众所关心关注的,应该是指狭义上的“红头文件”。公司的通知,是否需要用红头文件,这主要与公司对这一通知内容的重要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将这通知内容呈报上级的重要性来决定的。如果说,该通知内容事关公司人事、财政等大事的,且需要呈报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需要存档备查的,这个通知就必须要使用红头文件;如果仅仅是对公司下属要召开什么业务性会议,就无需要红头文件,随便发个“白头通知”加盖公章就
    2023-06-02
    467人看过
  • 政府发布红头文件是否具有可执行性?
    政府的红头文件是行政机关执政行政的依据,是不发给老百姓的,如果涉及到老百姓的权利义务时或须老百姓知道了解的事项须向老百姓进行传达或公示,政府对老百姓的行为一般是公告或公示方式。同时,政府的文件是严格按层级与密级管理的,在文件中会明确发至层级,有的是发县团级,有的是发到基层组织,还是有是涉密级则按密级管理和限定知哓范围。政府红头文件可以发朋友圈吗触犯。这样会使文件不真实,也有损文件的威信触犯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国家对红头文件的发布形式有规范化要求,而不是通过朋友圈进行转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或批准后,由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公开向社会发布,不得以内部文件形式印发执行,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影响政府形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要做好出台时机评估
    2023-08-12
    64人看过
  • 最高法:法院可直接认定“红头文件”合法性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以来的第一次大修。针对新行政诉讼法增设的新制度、新规定,最高法此次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焦点1直接认定红头文件合法性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人民法院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在裁判理由中予以阐明。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应当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并可以抄送制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李某某称,行政诉讼法这次修改增加规定,可以一并请求审查规范性文件,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所谓规范性文件,是指俗称的红头文件。大量的红头文件由于针对不特定的公众能够反复适用,往往涉及面非常广、持续的效力非常久。而且如果一旦违法,所带来的损害是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能同日而语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直接对红头
    2023-06-11
    231人看过
  • 可以开具口头文书来当日决定让不可以行政复议吗
    行政复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首先没有书面复议原则,是书面审查原则。其次,书面审查原则是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采取的处理方法,与复议提出方式无关。一、不礼让行人怎么申请复议未礼让行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的形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二、未礼让行人如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要对未礼让行人的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三、行政复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吗?申请行政复议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提
    2023-02-17
    46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行政决定
    相关咨询
    • 红头文件不合法可提建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民告官”时,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依据的“红头文件”进行审查。法院经审查认为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这样的“红头文件”究竟怎么审查?《行诉解释》明确,法院发现“红头文件”可能存在不合法的,应当听取制定机关的意见,制定机关申请出庭陈述意见的,法院应当准许。 根据上述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1、超越制定机关的法
    • 红头文件可以作为辞职证明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3
      单位同意辞职的批复(红头文件)可以作为辞职证明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
    • 文件红头不合法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依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对红头文件的合法性有异议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审理文件的合法性,如果不合法的,法院可以要求发布文件的机关作出修改或者废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一并请求对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的,由行政行为案件管辖法院一并审查。 第一百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人民法院
    • 左掉头时红灯,可不可以掉头&Q4&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3-10
      左掉头时红灯是否可以掉头,要分情况而定:1、路口有禁止左转弯标志,左转弯红灯时不可以掉头;2、路口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左转弯红灯时可以掉头;3、在到达停车线之前,路中间有虚线缺口,只要缺口处没有禁止掉头的标志,都可以掉头,如果缺口处有禁止掉头的标志或者是实线,就必须行驶到停车线位置才可以掉头。掉头的时候,要注意车辆不得越过路口停止线或中心黄实线,还有非常重要的前提是不能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 农村办法的红头文件在哪里可以找到?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