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世界范围内,企业并购已逐渐成为现代投资的主流形式,这种复杂的市场运作必须受到健全的法律控制,才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我国目前的并购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相关的法律法规仍然不完善、不系统,甚至有些规定本身也存在许多问题和缺陷。本文在逐一指出这些问题和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企业并购法律制度的建议,以期对我国企业并购的规范发展有所裨益。关键词:公司并购,公司收购,公司并购是指对一家公司的并购;收购简称为M&;A或接管和合并是T&;M)系统的总称。公司合并与收购经常被用在一起,但在现实中它们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其内涵、外延和规范性法律也有很大的不同。公司合并是指将一个或者多个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责任,通过转让公司所有权转移给另一个公司。因此,资产和责任转移的公司不需要进行清算,接受公司全部资产和责任的另一家公司仍然以另一家公司的名义继续经营,这在传统公司法中被称为吸收合并。①收购是指一家公司通过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份或股份,获得另一家公司的控制权或管理权。另一家公司仍然存在,不必被摧毁。②显然,并购不是一回事。它们不能相互比较,更不能相互混淆。当然,在许多情况下,合并和收购经常一起使用,例如反映英国合并和收购规范的《伦敦法典》。为了切合实际,又想准确把握和说并购毕竟是不同的,本文一般用“并购”一词简称,但在有必要区分它们时,则分别用“收购”和“合并”两个概念。并购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优胜劣汰机制,在调节生产、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实力和竞争力、促进经济技术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并购也可能加速促进经济集中形成垄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民主,甚至影响社会稳定。为了有效防范并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并购中不规范现象的发生,各国都通过了一系列的立法进行调整,我国也不例外。我国目前意义上的公司并购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时代过渡时期产生的。它一产生,就在几年多的时间里蓬勃发展。但是,由于其出现在特定的历史交替时期,具体的制度变革仍在进行中,与公司并购相关的思想准备和观念转变还不够充分,特别是许多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或缺失,这使得本应严格按照一定规则运作的公司并购处于无序状态。因此,一方面,并购活动如火如荼;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规制,并购各方有意无意地做出了许多损害社会、国家、集体和相关第三人利益的违法行为。中国的并购在打破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道路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中国目前的并购并非完全违法,而是部分合法。但在这一部分,由于法律法规零散、不系统,以及一些规定本身的原因,存在许多问题和缺陷,主要集中在:1.法律规范之间缺乏一致性,甚至相互冲突。在并购问题上,我国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而是把所有的部门都制定出来,加上多年来主体立法的积累实践,即对不同性质、不同所有制、不同形式的企业作出不同的规定,因此,许多法规之间不时出现冲突。比如,关于集体企业合并是否应当批准或者如何批准的问题,相关规定就大相径庭了。***这里的集体企业是一个笼统的概念,也就是说,它应该是指任何形式的集体企业。1990年6月3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分立、合并,由原批准设立企业的机关批准,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通知开户行,集体企业停产、搬迁或者变更主要登记事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应当向原审批部门申请批准,并依法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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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我国公司并购法律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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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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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程序】完善我国公司强制清算制度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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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强制保险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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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司清算法律责任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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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公司合并涉及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等相关人的利益,应当依法进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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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完善我国出庭作证制度辽宁在线咨询 2021-08-12我国法律虽然认定了证人出庭作证是常态,书面证言是例外。但是其规定还有不足,笔者建议进行如下改进: 1、对于证人不出庭作证情况的规定。首先,对于我国法律现已规定的“确有困难”进行细致规定。如年迈要到80岁以上,体弱要有医院开具的证明。对特殊岗位应做具体的限制性规定。其次,增加可不出庭作证的情况。 笔者建议增加以下几点: (1)控辩双方对书面证言无争议的; (2)虽对某一证言有争议但其他证据可以证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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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该制定完善的制度,但建立完善的制度,应当根据什么来处理?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8公司制度可初步分两部分: 1、章程 2、其他规章制度。 章程适用对象是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规章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章程适用对象及公司其他员工。 就你的问题来看,公司从风险角度考虑应当制定完善的公司制度;因为贵公司是劳务派遣,虽然员工不在你公司直接从事工作,但你公司和外派员工属于劳动关系,而与其所在工作的公司只是用工关系。所以,建立完善的制度无论从管理还是解聘都起到很好的控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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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7我国假释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如对累犯及特定犯罪不得假释的规定,假释撤销条件及撤销后处理上的缺陷等。完善我国假释制度立法的构想:对累犯及特定犯罪可以适用假释,但要严格适用条件;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罪犯则应放宽适用条件;假释期间新罪被免除刑事处罚或超过追诉期限的,撤销假释。新罪为过失犯,或漏罪超过追诉期限的,是否撤销假释,酌定之;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尚未超过追诉期限的,撤销假释。超过追诉期限的,酌定是否撤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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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制度机构设置完善完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4(一)人民法院1.性质。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明确了人民法院履行国家审判职能的性质。审判权由人民法院单独行使,其他国家机关不能分享。2.产生。我国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受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受它监督。3.设置。根据我国宪法和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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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土地法律法规的思考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3农村土地是农民生存的资本更是农民生活保障的重要基础,农民没有了土地就就没有了生活保障,国家为了加快农村发展建设对农村的土地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对土地进行经营。本文主要针对关于完善农村土地问题法律法规的思考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在丈章中阐述了相应完善土地问题法律法规的相关建议,旨在为完善农村土地问题提供可行性思路,为土地建设发展和利用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