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住宅用地使用期满的方案研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7:51:20 196 人看过

住宅用地使用到期的可自动续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镇住宅用地是什么意思?

我国的城镇住宅用地是指居民在城镇的住宅所使用的土地。城镇住宅用地一般分为两类: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和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单一住宅用地是指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等的用地;而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专指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1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代征地土地使用权的性质研究
    在郊区代征地一般为集体土地。在城区代征地土地使用权性质则可能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以其他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于大多数代征地为划拨用地,故本文的代征地土地使用权性质如不做特别说明,为城区划拨土地使用权。代征地的补偿金标准是什么(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二)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三)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四)依照征地补偿新标准,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
    2023-07-02
    312人看过
  • 住宅土地使用权是否有使用期限?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咋算?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时间的。土地使用权相关书籍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023-07-06
    412人看过
  • 民法典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研究
    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有:出让和划拨。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
    2023-07-06
    283人看过
  • 研究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途径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1、土地出让金;2、土地使用权划拨;3、土地使用权出让;4、土地使用权转让;5、土地使用权出租;6、土地使用权抵押;7、农村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
    2023-07-06
    340人看过
  • 50年住宅用地即将到期,后续处理方案探讨
    50年住宅用地的期限到期之后,可以自动进行续期;非住宅用地的,当事人应当缴纳相应的续期费用来进行续期。《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有两种处理方式: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2023-08-16
    373人看过
  • 研究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不同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公开招标。二、是采用邀请招标,即由招标小组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发出招标文件。以该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主要适用于一些需要优化土地布局、大型或关键性的发展计划与投资项目的较大地块的出让。招标出让的特点是在出让过程中,引进了市场机制,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有利于公平竞争,能激发投标者对用地方案的积极研究。同时,也给出让方留有选择余地。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程序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程序1.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政府部门进行招标活动,必须履行法定程序。这些程序在拍卖、挂牌活动中同样适用。1)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
    2023-07-06
    371人看过
  • 征收农村土地:宅基地补偿方案研究
    首先,因征地拆迁的宅基地的补偿有法可依。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该条还规定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其次,宅基地补偿标准的问题。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进行安置。农村土地征收有啥补偿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2023-07-04
    17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研究
    一、土地使用权之渊源现今世界各国之土地制度,大约可分为三种:以美国、日本和法国为代表的土地私有制度;以英国和英联邦国家为代表的土地公有、但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用地制度;以及以前苏联为代表的土地公有制度〖注:参见周-珂:“论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第84页〗。香港在英国殖民期间采用英国的土地制度,由政府掌握土地资源,通过批租的方式把土地交给使用者使用。虽然目前英国的土地公有制已逐渐虚化,全国大部分土地已在事实上成为私有,但香港的土地批租制度仍沿用至今,并在我国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时为我国的立法者所借鉴,遂有今日之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中国在改革土地制度时为何不借鉴土地私有制、却单单借鉴土地批租制度?原因可谓复杂。中国自古就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传统。不仅土地,就是臣民的身家性命,都可由皇上任意处分,虽有几千年的灿烂文明,却从未建立私有
    2023-03-01
    69人看过
  • 驾驶证扣分异地处理方案研究
    驾驶证扣分异地可以处理。异地违章处理方法:1、本人到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要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2、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可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朋友,请朋友代办;3、通过异地违章代办的机构或其他相关经营机构办理,代办机构会收取费用。处理交通事故驾驶证扣分吗不同的情况扣分情况不同:单方面交通事故,自己开车出事故了,并且没有造成第三方损坏,那么不做扣分处理。开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会涉及到到第三方,还有看是否违章等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分数。(1)没有违章,那就肯定不会扣分。(2)酒驾出事,无论你是全责还是对方是全责,都会归结到你身上作为你的全责。并根据是酒驾还是醉驾扣除相应分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
    2023-07-03
    340人看过
  • 国家土地使用权规定研究
    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途径有:出让、划拨、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
    2023-07-08
    256人看过
  • 村委用地的用途研究
    村委会用地属于弄用地。法律规定,除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或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村委会建办公楼,应当凭《集体土地所有证》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集体土地供地批准手续。农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流程是什么有关规定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的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再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并且办理登记。”且根据通知,为加强对开发区建设用地的集中统一管理。开发区的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的利用总体规划,并且纳入了土地的利用年度计划,在选址时必须纳入
    2023-07-04
    191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产权使用期限研究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适用房属于产权房,对于产权房来说,只要房子存在,那么就一直拥有产权,所以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是无限期的。但是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权为70年。对于居住用地来说,土地使用权为七十年;对于工业用地来说,土地使用权为五十年。经济适用房几年下产权证经济适用房一般是5年以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具体要看各地政府的政策。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3-06-30
    458人看过
  • 研究出让土地使用权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差异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出让是指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作为独立财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转让有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2、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是他物权设定,转让是他物权转移。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4、交易市场不同:出让是属于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属于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我国的土地制度实行双轨制,即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国有土地,开发用地获得的途径主要有两个:第一是通过
    2023-07-06
    26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权益归属问题研究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用权,进而提出分割相应补偿款。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一般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如何分配(一)房屋转给非集体经济组织人的补偿款分配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023-07-04
    7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研究院的土地使用应该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15
      研究院拆迁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及地上附着物,以及因搬迁而产生的损失的机器设备。此外,装修费用的补偿也应该得到考虑。 2. 经营损失的补偿,例如停产停业期间的损失等。 3. 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搬迁过程中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 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
    • 住宅用地办理期限届满后怎么办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6
      住宅用地年限到期后,土地出让金应当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自动续期,并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用地所属土地使用产权70年,房屋所有权永久,不存在到期问题。
    •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13
      居住用房地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般是七十年。需要注意的是,其实在我国的《民法典》中,对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丙没有作出明确的具体的规定,此时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在针对建设用地的特别条款中作出相应的规定的。
    • 软科研究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按照下述规定对软科学研究经费的使用实行财务监督和管理。(一)专项经费,专项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设置“拨入软科学研究专项资金”和“拨出软科学研究专项资金”科目。“拨入软科学研究专项资金”科目用以核算国家、部门、地方科委等有关部门拨给的软科学研究经费:“拨出软科学研究专项资金”科目用以核算软科学研究经费的使用等。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对项目经费的发生情况单独记
    •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研究该如何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6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对于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研究的处理规定如下:“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该条款的目的在于清理闲置注册商标,督促商标权人积极使用商标商标权人使用注册商标不仅应限于核准注册标志,还应及于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