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21:03:30 290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我国公民与国(境)外企业签订的劳动(工作)合同,如果劳动(工作)合同的履行地在我国领域内,因履行劳动(工作)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四款规定精神,由劳动(工作)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4: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管辖相关文章
  • 驻外办事处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哪儿管辖
    一、驻外办事处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哪儿管辖按照“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定地或履行地法院管辖”的原则,由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劳动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驻外办事处劳动争议由哪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又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第14条规定,“工资关系所在地”是指工资发放的单位所在地。此外,原劳动部1995年又发了209号文《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明确的指出:根据方便的原则,对于职工与工资关系所在地不在同一管辖区的情况,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照“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定地或履行地法院管辖”的原则,由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23-04-15
    236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理的规定以及劳动争议管辖的原则
    劳动争议管辖规定一是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这是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地域管辖。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因而其地域管辖也不按行政区划划分,而是按照设立时划分的管辖区域,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管辖地域可能与行政区划重合,也可能不重合。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与其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的级别管辖,本法没有直接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在决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时,应当明确级别管辖。二是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任何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三是规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出现围绕同一争议双
    2023-02-23
    166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概念与管辖
    因劳动关系各方之间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差异而引起的争议,也称为劳动争议。其中有些是关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以及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产生的争议;有些是因要求新权利而产生的纠纷,这些纠纷是因制定或改变工作条件而产生的纠纷,以行政区域为标准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区域管辖分为三种类型:(1)一般区域管辖是指根据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2)特别区域管辖权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双方之间的劳动争议应由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和职工不属于同一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它们应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3)专属管辖权指法律法规规定某些类型的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在中国境内履行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再比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级管辖权是指各级劳动仲裁
    2023-05-07
    455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种类汇合
    劳动争议管辖
    级别管辖《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7条规定: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这在法律上称为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织系统内,确定上下级仲裁机关受理仲裁案件的权限划分。目前,我国各省区根据《条例》的授权,实行级别管辖的范围和划分标准不太一致。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办案规则》第7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委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前者在法律上称移送管辖,后者则为指定管辖。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辖(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23-08-17
    18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涉及哪些问题
    劳动争议时效
    劳动纠纷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法律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前置在客观上造成了繁琐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仲裁之前可先调解,调解不了的去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制度的存在初衷是为了更快解决纠纷,节省司法资源,但实际上仲裁却加重了当事人的负担,浪费时间和精力却依然没有确定的结果。因为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会在此阶段妥协,按照规定履行支付相应工资义务的。试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争议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如果是劳资纠纷,势必会影响劳动者的生存,如果是用工纠纷,容易导致劳动者处于长时间的无业状态。我们知道,“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而仲裁前置带来的结果显然与初衷相去甚远。仲裁本来就是民事平等主体之间自愿而为之的,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而劳动仲裁却带有行政强制的色彩,偏离了民事仲裁的轨迹,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这显然不符合自愿快速高效的
    2023-05-05
    284人看过
  • 哪些法院能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劳动争议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或者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如果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不固定或者不明确的,统一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进行管辖。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的工作场所所在地或者用人单位的所在地,登记地等。劳动争议案件一经受理,即使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改变,也不会改变法院管辖。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立案的条件我现在没有直接的和原公司的劳动关系的证明,工资条,工作证,证人证言等都没有。但劳动监察大队去查了一次,他们也承认了。我的案子现在在仲裁,但他们要工资条,工作证,证人证言等,他们已经给劳动监察大队承认了,难道还要提供证据吗?是不是只要有劳动监察大队的证词就可以了。我想起诉到法院。请问法院对这类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是不是必须得有和公司的直接证明材料法院才立案?律师解答:你最好到劳动监察部门取得立案调查的笔录材料,作为仲裁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对仲裁结果
    2023-06-30
    70人看过
  • 未涉及房屋所有权问题争议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判决未涉及房屋所有权问题后当事人发生争议的可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函1986年6月19日,最高法院函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转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尹伊(尹凤兰)的申诉信收悉。经我们研究认为:我院西北分院(54)民一戊字第6号民事判决书,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判决:西安市龙曲湾原宅前院门房四间之使用收益权归袁秀贞所抚养之四个孩子所有。判决书对该四间门房的所有权并未涉及。因此,当事人如果对该房产权有争议,请你院通知他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2023-06-08
    278人看过
  • 上海:哪些劳动仲裁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管辖
    有位员工与公司发生争议到公司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仲裁立案庭却让其到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员工不甚理解为何,故前来咨询,经简单了解后发现该员工所属公司为一本市知名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达5000万美元,故依据下文进行了解答。根据2008年8月实施的《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通知》的规定:一、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争议案件:1、注册资金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本市外商独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2、本市企业与其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3、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二、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除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时负责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属于注册资金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
    2023-08-12
    90人看过
  • 境内涉外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
    境内涉外劳动关系指劳动合同履行地在中境内的涉外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2)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3)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4)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及(5)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下面分别一一分析: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根据我国法律外国公司不得直接在我国开展经营业务活动,更不得直接在华招聘中国员工。外国公司必须通过其在华设立的代表处或分支机构才可以开展商业活动。如发生外国公司直接雇用中国人在华进行商业活动,一旦查出,该外国公司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外国公司与该中国员工的关系,不受我国劳动法的保护,出于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法院有可能会将该类纠纷纳入普通民事纠纷审理。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正如前面所述,外国公司必须通过其在华设立的代表处或分支机构才可以在
    2023-06-05
    334人看过
  • 涉外合同协议管辖法律依据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解决著作权侵权纠纷的方法有哪些解决著作权侵权纠纷的方法如下:1、当事人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和赔偿;2、当事人申请版权行政机关调解;3、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4、当事人书面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或者在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裁决不予执行的理由?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2023-03-05
    276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具体该如何解决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及时提出,由劳动仲裁委审查;如果异议成立的,移交给有管辖权的仲裁委;不成立的,驳回当事人的异议申请;之后当事人对依法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及时去人民法院起诉。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解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
    2023-08-13
    366人看过
  • 劳动争议应该怎么抢夺管辖权
    劳动争议的管辖权: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医疗纠纷诉讼的程序医疗纠纷诉讼程序大致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原告当事人起诉。患者去法院立案前,撰写起诉书并准备相应的证据或材料;2.法院立案登记。对于符合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人民法院予以立案登记。医疗纠纷案件的管辖属于一般管辖,如在医疗侵权案件中,患者主张的是侵权之诉,则侵权行为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如果患者主张违约之诉,则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3.原告交费。即预交诉讼费。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立案登记,并要求原告预交诉讼费用。4.法院向被告送达诉状。法院受理案件后会依法将原告提交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连同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一并向被告进行送达。5.法院开庭审理。一般而言,庭审的重点是明确原告
    2023-03-21
    250人看过
  • 外国人劳动争议管辖应该怎么样办
    外国人劳动争议管辖分两种情况:1、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若其劳动合同是和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直接签订的,无论其在中国就业的时间长短,一律视为在中国就业,受中国劳动争议管理部门或者中国法院管辖。2、外国人的劳动合同是和境外法人签订,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在中国境内工作3个月以上的视为在中国就业,应按《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并办理职业签证、就业证和居留证,适用《劳动合同法》,受中国法院管辖。《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18
    221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的仲裁委
    劳动争议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三方代表人数相等,但委员人数必须为单数。经仲裁委员会协商并一致同意,可以约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列席仲裁会。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代表担任。劳动行政机关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确定仲裁工作人员若干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国营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保护国家行政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一、保姆与雇主引起纠纷可以起诉维权吗如果家政人员与雇主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有家政公司的,可以找家政公司负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利。家政人员与雇主纠纷如何处理
    2023-03-15
    18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制度。目的是明确当事人应当向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 更多>

    #劳动争议管辖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怎样确认管辖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4
      解决劳动争议管辖权中的异议: 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于仲裁结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涉外离婚管辖权争议如何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8
      管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适用受理案件的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
    • 涉外劳动争议处理涉外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3
      我国法律并未赋予涉外劳动合同,当事人有以意思自治原则选择其他国家法律的权利,对于境内涉外劳动合同关系,我国法律享有专属管辖权。 《民法总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管辖哪些劳动争议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权有异议,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1
      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者向也没反应提起诉讼。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不存在管辖权异议问题。对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