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使用新的狱政管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8:35:05 270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

监狱系统现行的狱政管理统计报表是80年代初陆续制定实施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统一、规范狱政管理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为监狱工作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和依据,经研究决定使用新的狱政管理统计报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表的分类。新的狱政管理统计报表分为《狱政工作月报表》、《监狱在押犯统计季报表》、《监狱发生、破获案件统计季报表》和《监狱在押罪犯构成情况调查表》四类,表样附后。

二、关于组织实施工作。新报表从2001年一季度开始使用。各级监狱管理机关要继续重视和加强这项基础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使用新、旧狱政管理统计报表的交替工作,确保狱政管理统计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各地可按照新的表样自行印发空白报表,但填报说明应同时印上。

三、关于填报的时间。从2001年起,月报表应在下月的5日前电传上报部监狱局,季报表应在下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上报部监狱管理局。《监狱在押罪犯构成情况调查表》由原来的每两年统计上报一次,改为每年统计上报,上报时间为第二年的1月31日前。

四、关于填报的要求。有关干警要熟悉和掌握报表各项目的定义及其相互间的逻辑关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准确、及时地完成各类狱政管理统计报表的填写、审核和上报工作,务必做到数据清楚、逻辑关系明确、程序符合规定。

五、关于狱政管理信息微机系统的有关问题,目前正在组织实施中,将另行通知和部署。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立即传达到监狱有关干警,并认真组织实施。

狱政管理工作月报表表号:司监狱狱1号

填报单位:年月

┌────┬────┬─────┬────┬─────┬────┬─────┐

│月末押犯│本月脱逃│本月捕回│本月发案│本月重(特)│本月破案│本月新收押│

│││││大案件│││

├────┼────┼─────┼────┼─────┼────┼─────┤

││││││││

├────┴────┼──┬──┼────┴─┬───┴────┴──┬──┤

│脱逃单位│脱逃│脱逃│发案单位│案件情况│作案│

││方式│人数│├─────┬─────┤人数│

│││││类别│性质││

├─────────┼──┼──┼──────┼─────┴─────┼──┤

│││││││

├─────────┼──┼──┼──────┼───────────┼──┤

│││││││

├─────────┼──┼──┼──────┼───────────┼──┤

│││││││

├─────────┼──┼──┼──────┼───────────┼──┤

│││││││

├─────────┼──┼──┼──────┼───────────┼──┤

│││││││

└─────────┴──┴──┴──────┴───────────┴──┘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

填报说明:

1.脱逃单位、发案单位须准确填写监狱全称(省、区、市名称不填),每起脱逃(含集体脱逃)或案件占一栏。

2.脱逃方式填写代码,分别为:A.从围墙脱逃;B.从大门脱逃;C.外役或零散劳动脱逃;D.其他方式脱逃。

3.案件类别根据《司法部关于狱内刑事案件和案件管理的规定》填写;案件性质为一般、重大、特大。

4.月报上报时,应在填报单位上加盖公章,但公章不能覆盖报表中的数字。

监狱在押犯统计季度报表表号:司监狱狱2号

填报单位:年第季度

┌───────────┬───┬───┬───────┬─────────────┐

│项目│总计│危害国│其它刑事犯│补充资料│

│││家安全├──┬────┤│

││││小计│其中重大││

├───────────┼───┼───┼──┼────┼─────────────┤

│上期末押犯│││││1.期内增加其它中│

├─┬─────────┼───┼───┼──┼────┤外省调入:名│

│期│小计│││││解回收监:名│

│内├─────────┼───┼───┼──┼────┤假释收监:名│

│增│新收押│││││其它:名│

│加├─────────┼───┼───┼──┼────┤2.期内减少其它中│

││其它│││││调至外省:名│

├─┼─────────┼───┼───┼──┼────┤解回出监:名│

││小计│││││其它:名│

│期├─────────┼───┼───┼──┼────┤3.期内释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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