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凭证和合同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6:25:04 498 人看过

房屋租赁凭证相对合同来说,比较简单。凭证仅仅是讲当事人进行了交易,付款与否,什么时候再付,日期等,是一个证明文件,没有合同全面。合同范本详尽地规定了租房各方的权益及违约条款,更为正规,能避免当事人产生矛盾,维护各方利益。

一、租房没到期押金可以退吗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据业内人士建议,租房在选定房源、准备签约时要准备下列的工作:

(1)要确认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所有证明及房东本人真实身份证明等是否齐全。

(2)在缴纳租金和押金时,一定要记得索取收据,尤其首次缴纳租金时,房东一般会要求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退房时可凭收据退还押金。

(3)租客与房东之间一定要约定好责任和义务,然后需要签署一个正规的书面合同,写清楚双方的约定内容,不能口头协议,在约定内容上除写明租期、租金、押金等简单的事项以外,还需将交房时间、双方提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的及赔付金额进行明确,避免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4)签订合同后一定要与房东一同检查房屋内的物品、装修、设施及附属物的状态是否完好、新旧程度等,并明确责任归属,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维修费用,甚至责任纠纷,同时检查并记录水、电、燃气等的初始数据,用以计算今后的使用费用。

另外,笔者也向大家建议,租房者想要避免以上的种种问题,最好是选择一家口碑好、诚信度高的正规品牌中介公司,一般来说,大型中介企业对于房屋权属是否清晰、租赁双方身份是否真实等问题的审核较为严格,避免租赁双方的利益受到侵害。此外,在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和协助下,看房、签约以及物业交接等手续流程均较为便利和安全。

二、房屋未网签备案就是没有卖出去吗

1、房屋未网签备案不一定就是没有卖出去,法律规范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是采取网签的方式购买房屋,通常来将,《房屋买卖协议》系买方、卖方及中介三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其上有三方的签字盖章,协议具备房屋坐落、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手续、履行期限、中介费用等主要条款,合同已经成立。

《房屋买卖协议》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约履行。

2、网签是房屋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在网上予以公布,用户可以根据网签号对合同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

网签是房地产主管部门为了维护房屋买卖市场秩序,要求双方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予以公示,系物权转移的程序,并非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网签与否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三、购销合同欠款纠纷有哪些证据,如何规避风险

(一)购销合同欠款纠纷有哪些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当事人是企业或其它组织的应当提交登记资料,比如工商登记证等。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如果在欠款发生后当事人有名称更改的,因提交变更登记材料。

2、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订(定)货单;

《购销合同》、《供货协议》等凭证

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等实际履行凭证。

3、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交、收货凭证:送货单、提货单、入库单、收货单、交货单;

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一般情况下,还有责任提供以下证据:

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二)如何规避风险

1、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包装物是否回收,包装的合理标示、包装物的商标印制、标识的著作权等问题都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2、交付方式(送货条款)。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经办人签收亦视买受人签收。重新委任签收人,须提交留有其签名的收货授权书。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因现在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对于送货到外地的卖方来说,应特别注意应尽量要求对方付清全款后再卸货,以防止外地买方卸货后不再支付余款,置于“货款两飞”的尴尬境地。

3、付款时间。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如约定“乙方在收货后一次性付清款项”,此约定只有始期,即“收货”,无终期,即到底是收货后当日/当时支付款项,还是收货后一日/两日/十日内付清?应该有明确的始期和终期。

4、质量异议。规定明确的质量异议期,有利于保护我方的权利;过了质量异议期,视为全部合格。避免以此拖欠货款,复杂化纠纷。

5、支票审查。实践中,只要支票是真实有效的,一般都可以接受。接收支票当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避免银行退票带来的麻烦和损失:1、收款人名称是否正确;2、书写是否清楚,字迹是否潦草;3、大小写的金额是否一致;4、大写数字是否正确;5、印鉴是否清晰;6、如果是经过背书的支票,应审查背书是否连续;7、有无伪造变造的痕迹。

其次,防止虚开支票的欺诈有两个方法较有效,一种是款到交货,根据支票转账所需时间,要求买方款到卖方账面后才交货,但这种方法一般很难使买方接受除非货物较为紧俏。另一种方法是直接到出票人开户银行去持票入账,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兑现,如能兑现可以即行转账,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发货。

6、发票提前。出具收据和接收收据时的注意事项:如:A公司给B公司开出了发票,B公司出具了以下收据:“今收到A公司发票NO123456号,壹份金额5万元。B公司。张三。2005年4月31日。”(收据遗漏的相关信息:相对应的合同;款项是否已经支付;公司的公章)。经营过程中如果对方要求先出发票并挂帐,应当让对方出具收条,并一定要在收据中注明“以上款项未付”。这样做,该张收据就同时具有欠款确认书的作用。

7、还款协议。签订还款协议注意事项:在协议中已应当写明对方承认的欠款数额;还款的具体时间;回避双方还有争议的其他事项;约定如果首次还款期满仍不依约还款,则视为全部到期;约定如果对方不依约付款,则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协议还应加盖欠款单位的公章。

8、违约责任。在合同违约责任一般分两种形式,一是定额,二是定比例。

逾期付款或者交货的违约责任,可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定额责任:每逾期一日,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元违约金。

定比例责任:每逾期一日,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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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7日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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