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来临之际,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消协2014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不断向前发展,3月10日至15日,日照市消费者协会在全市开展了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周活动。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这一年主题,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普法宣传;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社会监督,督促行业、企业清理不符合新《消法》的行业规则和经营行为;加强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消费理念的引导等。
本次活动的内容是:3.15活动期间,市消协围绕中消协提出的201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本着节俭、惠民的原则,突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联合有关企业、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单位,开展五项活动:
1、开展3.15消费维权惠民生宣传周活动。3月10日至15日,市消协组织开展了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景区等系列宣传咨询活动,突出新《消法》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现场开展消费咨询服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手册500余册。通过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贯彻年主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
2、开展网上3.15活动。3.15期间,市消协与大众网和日照新闻网等知名网站联合举办网上3.15活动,积极服务广大消费者。活动主要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点消费领域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在线点评、解答消费者投诉和咨询。
3、公布2013年度全市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热点和典型案例。收集整理了2013年度全市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重大、典型案例,全面分析2013年度全市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热点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在日照电视台、日照广播电台向社会公布,以案说法,揭露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出良好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舆论氛围。
4、开展讲诚信,反欺诈倡议活动。市消协联合东港区消协,于3月14日上午,在江豪建材城市场举行了讲诚信,反欺诈启动仪式,举行了倡导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万人签名活动,倡导经营者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活动。3月14日,走进江豪建材市场,对该市场内的千余家经营业户进行新《消法》讲解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经营业户充分了解了新《消法》的内容和变化,更进一步认识到了经营者在经营活动当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消费者应当享有的权利。3月15日后,新《消法》正式实施,市消协将继续对商贸流通、通讯服务以及汽车销售等3大重点行业,开展新《消法》的集中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突出解决3大行业消费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
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强化了企业构建良好消费环境的社会责任,使科学理性消费理念深入人心,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
3.15是消费者的节日吗?
425人看过
-
广丁:3.15不是消费者救难日
162人看过
-
市消协将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大接诉”活动
134人看过
-
辽宁沈阳开展纪念《消法》颁布15周年宣传活动
293人看过
-
云南昆明市消协对房屋中介服务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
77人看过
-
【3.15消费者权益日】中消协对哪些投诉不予受理?
405人看过
消费者协会是由一群志愿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捍卫和维护消费者权益。其使命包括监督市场行为,提供消费者教育,积极参与法规制定,以及为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消费者提供支持。 消费者协会通常通过发布报告、组织活动、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来履行其职责,以... 更多>
-
3.15消费者怎么维权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8①留好维权凭证: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网购聊天记录、消费清单等。 ②网购别被卖家忽悠:商品本身无损毁,拆了吊牌包装,一样可以退。 ③代购维权难,需谨慎 ④购买食品时注意什么:食品包装明细;向营业员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若因食品问题造成人身伤害,一定要保存好病例及医药费发票。 ⑤朋友圈购物使用第三方支付:直接转账支付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在消法调节范围内,建议选择第三方支付,借助第三方平台进行维权
-
世界道路受害者纪念日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711月15日是“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呼吁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珍惜生命。图为在交警总队与合肥市XX组织开展的万人签名活动上,广大市民踊跃签名。
-
-
消费者和经营者如何开展消费者权益争议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05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展会消费者如何索赔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据此,你可以持购物发票、鉴定结论及相应损失证明等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或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