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诉讼中的原告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14:00:09 78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在医疗诉讼中,因医疗发生纠纷的患方、医方均可以作为原告。如果患者本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能力,可以由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如果患者已死亡,则应由其全部继承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交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医疗诉讼中,因医疗发生纠纷的患方、医方均可以作为原告。

医疗诉讼中患方作为原告时,因诊疗行为而受到伤害的患者本人健在时,无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都应当以患者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如果患者本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能力时,如婴幼儿或植物人患者,则由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如果患者已死亡,则应由其全部继承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此时应当向法院提交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素材:医疗诉讼原告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医疗诉讼是患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而医疗事故则是医疗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纠纷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患者或其亲属有权进行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请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要求医疗机构赔偿受到损害的器官、组织或者器官功能损害导致的生活困难的赔偿金,以及因残疾丧失的生活情趣、学习、劳动等方面的损失。因此,医疗诉讼原告的诉讼权利包括请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器官、组织或者器官功能损害导致的生活困难的赔偿金,以及因残疾丧失的生活情趣、学习、劳动等方面的损失。

医疗诉讼中,患者或其亲属有权作为原告,维护自身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患者或其亲属可以请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器官、组织或者器官功能损害导致的生活困难的赔偿金,以及因残疾丧失的生活情趣、学习、劳动等方面的损失。因此,患者或其亲属在医疗诉讼中有权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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