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节第231条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本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例如为了出国办理护照,为了升官等等
5、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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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情况下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1符合下列条件的,将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一、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构成的,以牟利为目的; 3、犯罪对象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4、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转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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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6犯罪行为满足以下条件的,会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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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啊?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30满足下列条件即可判断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具有牟利的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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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法律的规定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31满足下列要件即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以牟利为目的; 3、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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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3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节第231条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