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什么样的情况下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

什么样的情况下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

2021-12-21 15:4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1-12-21回复

专业分析:

符合下列条件的,将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一、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构成的,以牟利为目的; 3、犯罪对象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4、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转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构成本罪,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符合下列条件下的,行为人才会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3、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牟利为目的; 4、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的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符合下列条件下才会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牟利为目的; 3、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的行为

    2020.01.12 95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

    2020.01.07 110
  • 如何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如何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满足下列要件即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以牟利为目的; 3、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的行为。

    2020.06.13 108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样的情况才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转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以下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违法转让,转卖基本田5亩以上的;(2)违法转让,转卖基本田以外耕地10亩以上的;(3)违法转让,转卖其他土

    2021-10-09 15,340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

    2022-06-06 15,340
  • 怎样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同时满足下列要件即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以牟利为目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

    2022-06-13 15,340
  • 怎么样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

    2022-06-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情况下构成寻衅滋事 01:05
    什么情况下构成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对他人实施殴打、辱骂,或者破坏公私财物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行为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即构成寻衅滋事:1、随意殴打他人,或者追逐、侮辱、谩骂、恐吓、拦截他人,行为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2、强行夺取他人财物,或者

    1,064 2022.04.15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抵押 01:09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指的是债务人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偿清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的使用权在抵押关系生效之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债务到期后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该债务人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的价款优先抵偿

    2,484 2022.04.15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01:02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根据相关的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一般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一部分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在设定时间期限后让给土地使用人,并且要求土地使用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土地使用费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该要通过签订书面出让合同的形式进行

    2,619 2022.04.15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