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伤保险待遇律师费用由谁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4:10:27 253 人看过

一般由自己承担;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索赔的程序有哪些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律师收费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所以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如下:

1、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2、二审阶段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再审(申诉)阶段

(1)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东莞最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都有哪些规定?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2023-04-17
    55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伤残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职业病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畴。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2023-11-03
    133人看过
  • 先工伤后参保缴费其工伤待遇应由谁承担
    一、先工伤,后参保缴费,其工伤待遇应由谁承担1、用人单位,员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一直没有帮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等发生工伤后再参保,参保生效前发生的费用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而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并且单位还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员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医疗费用、工伤津贴和康复费用等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
    2023-08-07
    469人看过
  • 东莞最新工伤待遇领取规定
    现在如果东莞最新工伤待遇领取规定的话,具体东莞工伤赔偿标准待遇,一次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一级伤残赔付,农民工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一、医疗保险待遇(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
    2023-02-19
    69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本人工资由谁来承担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本人工资需要用人单位自己支付承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024-04-24
    264人看过
  • 诸暨市专做工伤保险律师费谁出
    针对投保诉讼案件中的律师费用问题,通常情况下由聘用者预先垫付,然而倘若胜诉或法院裁定部分或全额律师费用应由被告承担,那么该笔费用便会由被告进行支付。律师费用乃是指律师为了提供法律服务而向当事人所收取的相应报酬。在中国,我们秉持着“谁聘请律师,谁就负责支付律师费用”这一基本原则,仅在法律或者相关法律解释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律师费用才可能由败诉方承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2024-05-11
    478人看过
  • 东莞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有哪些?
    一、东莞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有哪些了解工伤保险前必须要知道什么样的情况才能被列入工伤的范畴,符合工伤的前提下我们才能继续关注工伤保险赔偿的相关条例。与此同时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条件、工伤保险赔付标准、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主体这些内容的了解也是必不可少的。在懂得如何保障我们权益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意识到自己具有哪些权益以及哪些权益正在受损。(一)什么是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包括:(1)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活动期间,由于工作
    2023-04-28
    366人看过
  • 在东莞申领工伤保险补偿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东莞市工伤保险补偿待遇申领程序申请材料:(一)1-10级、未达级或放弃评残的1、工伤补偿待遇档案表;2、《工伤认定书》(存根联);3、《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1至10级和未达级的);《放弃伤残评定声明》(放弃评残的);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5、1寸照片一张;6、4R残情彩照(放弃评残的可不提供);7、待遇领取人(一般为工伤职工)的银行帐号资料;8、领取待遇须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因工伤亡的,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申领工伤保险补偿待遇应准备资料》准备材料。办事程序: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医疗终结并办结劳动能力鉴定有关手续后,及时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2023-05-05
    240人看过
  • 东莞产假待遇
    法律综合知识
    生育津贴按照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5元)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2023-12-06
    422人看过
  • 东莞五保户待遇指南
    1、五保对象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市、镇(区)、村(居)民委员会承担。2、五保对象在镇(区)定点卫生院就医时,免付普通门诊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3、五保对象在市级公立医院就医时,免付普通门诊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住院时,按普通床位减半收取床位费。1、办学单位应免收五保对象中孤儿的九年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书(学)杂费;2、对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资助;3、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的,有关部门、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录用。1、进入全市各公园门票免费;2、进入绿色世界、可园、抗英馆、海战博物馆门票免费;3、进入市各博物馆、展览馆门票免费,图书馆办理借书证免费;4、在市、镇(区)体育中心游泳馆(池)对外开放期间,白天免费进场游泳;5、免费使用全市各公厕;6、在全市各邮政局(所)、电信局(所)汇款取款、寄取包裹、订阅报刊以及使用电话、拍发电报
    2023-05-10
    375人看过
  • 广东东莞拘留会见律师费用谁来支付
    一、广东东莞拘留会见律师费用谁来支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被羁押期间寻求律师帮助的费用通常由当事人,即涉嫌犯罪者的家人或者自己支付。律师服务费用的具体数额可以在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但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地区司法行政管理机构所制定的相关规定。律师的各项费用并不包含在我国的法律援助服务范畴之内,除非涉案人或其家属满足了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应条件,例如经济状况极为贫困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二、广东东莞帮信罪量刑标准如何确定在涉嫌犯有帮信罪方面,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惩罚。就以广东省东莞市为例,其相关罪名量刑标准具体如下所述:首先是支付清算的
    2024-08-01
    477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护理费由什么人支付?
    一、工伤保险待遇护理费由什么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护理费由单位或者是社会基金支付,如果没买社保,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
    2024-01-22
    61人看过
  • 东莞市保险合同律师有用么
    一、东莞市保险合同律师有用么无论最终是否能够获得赔偿,寻求法律咨询都是至关重要的步骤。尽管投保人可能会首次遭遇理赔争议等问题,但是律师在这方面的知识储备以及处理此类事务的实践经验却是相当深厚的。因为作为专门从事此项工作的专业人士,律师们在过去的岁月里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深入研究这个领域,同样也积累了不少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这些都使得他们成为了解决相关问题的专家。《律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律师依据依法取得的执业资格,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诉讼权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以上法律规定表明,保险公司应当尽力协助受害人理赔,律师为受害人代理诉讼的权利得到司法机关的正式认可。二、东莞市打麻将处罚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规,以盈利为目的参与打麻将的行为被视为赌博活动。若涉
    2024-07-23
    298人看过
  • 2024工伤保险待遇判谁承担
    工伤保险待遇判谁承担1、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就应该由工伤全员承包基金支付,不能判决由用人单位来承担。2、如果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原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工伤待遇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判决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全部工伤待遇责任,包括原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
    2024-01-13
    226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东莞养老保险待遇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7
      养老金的领取年龄规定,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98年11月执行)规定: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险部门资格审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一)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二)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退休年龄见下表:;法定退休年龄注意: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含出境定居人
    •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中,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待遇是什么,由谁承担支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6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第
    • 东莞工伤保险待遇2022年规定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30
      2018年东莞工伤认定标准如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东莞工伤保险待遇案件标准是哪些啊?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1
      东莞工伤保险待遇案件标准如下所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
    • 工伤疗养期间,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承担,出车祸的误工费应该由谁发放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首先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由此得出,A在工伤疗养期间工资,由单位照发。 同时,出车祸的情况,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