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抵押房屋被拆迁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1:54:15 177 人看过

上诉人(原审原告)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长岭支行。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长岭县宾馆

上诉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长岭支行因与被上诉人长岭县宾馆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长岭县人民法院(2007)长法民一初字第1476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长岭支行的负责人高某彬及其委托代理人李某波,被上诉人长岭县宾馆的委托代理人丛某伟到庭参加诉讼。

原审原告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长岭支行诉称,2002年3月11日,张某文与原告签定借款合同在原告处贷款15万元,期限至2003年2月9日。同时提供周某治的房屋作为该笔贷款的抵押物,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2006年9月被告作为拆迁人,在未通知原告的情况下违法将该抵押物拆除,且未向原告支付拆迁安置补偿金,被告的这一行为,直接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此后原告与被告多次交涉未果,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原告拆迁补偿金25万元。

本案经长岭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长岭支行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原审法院认为,原告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长岭支行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宣判后,上诉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长岭支行不服,以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长岭支行是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为由,要求二审法院指令长岭县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专业银行(商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属于其他组织,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时,与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纠纷引起民事诉讼的,应以分支机构作为诉讼主体,而不应以其总行作为诉讼主体,故上诉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长岭支行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长岭县人民法院长岭县人民法院(2007)长法民一初字第1476号民事裁定;

二、指令长岭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贾某泽

审判员焦某飞

审判员邰某莉

二○○九年六月三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任某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要怎么样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
    一、要怎么样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的方式是:(一)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操作,应当先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先偿还债务,使抵押房屋原有的抵押权消失,被拆迁人方能向拆迁人领取补偿金;(二)采用产权调换方式的操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就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房屋抵押物而重新签订抵押合同。二、房屋抵押民间借款纠纷要怎么样解决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这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三、民法典设定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设立了抵押的房屋,抵押人可以买卖
    2024-01-04
    105人看过
  • 因强拆房屋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房屋被强拆后怎么拿到补偿房屋如果是依法强拆的,在强拆前,房屋征收部门会将征收补偿打到被拆迁人的账号中。如果是暴力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起诉拿到拆迁补偿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
    2023-07-09
    246人看过
  • 农村建房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成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民的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都有了明显改善,但农村建房过程中因安全问题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却大幅增长。探究此类案件的发生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安全意识不强。当事人对安全问题重视不够,不设置安全网、不给工人配安全帽、非建筑人员随意进出建设工地而无人加以制止等现象时有发生。2、技术水平较差。农民建房因受成本的制约,一般找一些个体泥瓦工匠或者没有资质的施工队进行施工,不可能请专业的建筑公司,由此导致无资质、无图纸、无专业技术、无完整安全设备的施工队在农村比比皆是。3、施工设备简陋。农村建房中所使用的建筑工具多为建筑行业已经淘汰的设备,有的施工队甚至缺乏安全帽等最为基本的安全设施。4、监督管理缺乏。政府职能部门对农民建房的管理,主要在于对房屋建造的合法性审批,而对房屋设计的安全性、施工队的资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等缺乏监管。针对此类事故,笔者认为应当采
    2023-06-12
    431人看过
  • 房屋拆迁引起的房产纠纷一般怎么处理
    涉及房产纠纷的问题应当采取和解、协商、仲裁或诉讼等途径予以妥善解决。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需遵循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私下友好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若和解未能实现,则可请求第三方介入协助调解;如经过调解亦无法化解纷争,则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之规定,将争议事项提交到指定机构进行仲裁;当仲裁结果仍然不能令各方满意时,则可以诉诸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2024-05-07
    258人看过
  • 农村拆迁引起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导致农村拆迁工作引发纠纷的原因包括补偿标准低、随意性大等。1、补偿标准低土地管偿标准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规定。而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违反《立法法》的规定,没有严格按照授权目的行使该项权力,将该授权给下级行政机关,下级行政机关为了减少土地储存成本,维护地方政府利益,通常将补偿标准规定较低。2、随意性大在农民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中,有的拆迁人暗箱操作,与被拆迁农户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严重缺少公开、公平性,对同样被拆迁农户的房屋,在同等的条件下,得到的安置补偿结果不一样;另外,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交由村民会议按照民主议定程序决定,补偿标准随意性大。3、拆迁协议凸显家事代理性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般仅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有不少拆迁补偿协议不是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和宅基地使用权人(或户主)订立的,而是在本人未签字或授权的情况
    2024-01-11
    296人看过
  • 被抵押的房子拆迁怎么办?清镇拆迁纠纷怎么起诉棚改?
    一、被抵押的房子拆迁怎么办屋抵押贷款的房子被拆迁了抵押权人可以就拆迁款优先受偿。征收个人、单位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抵押的房屋被征收拆迁的抵押物灭失,抵押人应当优先以拆迁款对债务进行清偿。《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二、房地产抵押消灭的情形有哪些(一)因抵押的房地产灭失且无替代物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
    2023-11-13
    481人看过
  • 因房屋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赔偿纠纷应对策略
    在房屋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中,因为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行政机关对原告未超出市场价值的符合日常生活的物品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原告提出的超出正常市场价格的部分,在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诉讼请求。引发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一)依法租赁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在广大市民中深入人心,但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却十分淡薄。许多人认为有无租赁合同是小事,双方的租赁关系仅仅停留在口头协议的水平上,房屋租赁只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事,用不着额外交一笔登记费用,双方往往口头协定了事。如果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起来太麻烦。(二)违法租赁难以处理目前,在房屋租赁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房主为追求高额租金,既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也不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甚至层层转租,将违章建筑和法律规定禁止出
    2023-07-20
    189人看过
  • 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否赔偿租房损失
    一、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否赔偿租房损失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赔偿租房损失。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的原则:我国国家赔偿中财产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礼道歉为辅的赔偿方式,依照可能出现的赔偿情形。1、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2、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法院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
    2023-06-08
    488人看过
  • 因拆迁引起家庭纠纷该离婚吗
    不应该。1、拆迁家庭纠纷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在家庭内部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拆迁协议中的约定或其他书面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024-04-30
    96人看过
  • 过户问题引发拆迁房屋纠纷
    买房未过户的,从法律上讲,房屋的的所有者仍然是卖主,因此,被拆迁人就是卖方,拆迁人应当与卖方签订拆迁协议。对于买方,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种是,如果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那么卖方有义务协助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因未过户而造成的损失,可能双方均有过错,由双方根据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买方可以根据拆迁补偿(安置)的利益来计算确定自己因未过户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额,并要求卖方承担赔偿责任。二种是,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那么就不可能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因拆迁而可能获得的利益就与买方无关,买方不能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来计算自己的经济损失,买方只能根据买卖合同无效而要求卖方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本案中,首先应当考察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本案对我们的提示有两点,一点是房屋买卖一定要办理过户手续,二点是房屋买卖行为一定要合法有效。房屋过户的流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
    2023-07-06
    198人看过
  •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1、有污染环境的行为。如排放“三废”、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音、振动、电磁波辐射等。2、损害。因接触或暴露于被污染的环境,而造成人身伤害、死亡及财产损害等后果。3、侵害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侵害人证明自己无责应当提供:1、污染的发生系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战争行为、第三人的过错、被侵权人的过错引起的。2、污染与被侵害事实不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2023-06-05
    311人看过
  • 如何处理最新的抵押房屋拆迁纠纷问题?
    抵押房屋拆除未达成新的抵押协议,一般情况下是被拆迁人方面的原因居多,主要是原抵押合同持有异议。对此,抵押权人应及时提起诉讼,避免债权落空。当然也有被拆迁人主动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原抵押合同无效或撤销原抵押合同,维护自身之合法权益。房屋一经抵押,该房屋所有人的权利就受到限制,突出表现在处分权的限制上。按照所有权制度,所有人对房屋拥有处分权,而抵押之后,就不得变更房屋的所有权,由此影响到拆迁活动中对房屋补偿安置的权益,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被拆迁人不得擅自作出处分。拍卖有抵押如何处理一是加强对标的物信息的公布。要充分利用好公共资源交易网这个平台,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平台。二是加强标的物瑕疵信息的收集,使竞买人全面了解拍卖标的物。三是对于不动产的拍卖参照上海等地的做法,拍卖成交后,过户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即税费各自承担,这样更加彰显拍卖公平。四是对不同的资产采取不同的评估
    2023-07-03
    373人看过
  • 因抵押权人过失引发的房产拍卖纠纷
    来源:《拍卖·收藏》作者:福建天友拍卖有限公司林志聪日期:2009年04月16日访问次数:142拍卖过程:2007年7月9日,我司受某法院委托,对被执行人彭某、林某夫妻共有的抵押于某银行(以下简称A银行)的位于市区灯星村东村的房产一幢进行拍卖。我司接受委托后,于7月12日在市级主要报纸上刊登了拍卖公告,并定于7月27日下午3:30在本司拍卖厅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发布后,就有众多客户电话咨询该房产,我司工作人员认真向客户介绍了该房产的基本情况,并组织了有意竞买者到现场进行了看样。拍卖会如期进行,l号竞买者杨某渊以人民币106,3万元竞得该房产,并当场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整个拍卖会过程由市工商局及区公证处进行监拍和公证。买受人杨某渊在拍卖会后当场缴纳了20%的履约定金,并按照约定在7日内付清了剩余款项。买受人杨某渊缴清拍卖款后,我公司随即将拍卖款全额转入委托法院帐户,并附上了拍卖情况及结算
    2023-06-10
    110人看过
  • 房屋拆迁引起停产、停业损失是否可赔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是指被拆迁房屋由于拆迁活动不能用于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各地据此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和补偿方式进行了具体规定,大致有以下五种计算方法:(1)、以被拆迁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如《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费标准》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在产权调换的条件下,按照非住宅房拆迁货币补偿单价的4.5‰按月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而江苏淮安则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对营业用房,应以营业用房房屋货币补偿总金额(指房屋的评估单价×合法建筑面积,下同)为基数,根据实际营业状况给予不超过3%的补偿;对非营业用房,以非营业用房房屋货币补偿总金额为基数,给
    2023-04-23
    9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房屋抵押权被抵押房拆迁如何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9
      采用产权调换方式征收补偿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重新签订抵押人新换来的房屋抵押协议; 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征收补偿的,抵押房地产征收补偿可以提前清偿债务或者存款。
    • 因房产抵押等问题引起的纠纷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7
      因房地产先出租后抵押引起纠纷的处理: 如果房产在抵押之前就已经出租出去了的话,那么房屋的承租人对该房屋就拥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阻止抵押权人获得房屋所有权,如果承租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抵押权人也不能解除原租赁关系,这时就容易引起纠纷。为了避免纠纷的产生,抵押人如果要将已经出租的房屋抵押的话,必须将房屋已出租的事实告知抵押权人,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
    • 拆迁房屋引起的纠纷如何解决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07
      房产纠纷算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民事纠纷,一旦出现此类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来解决: 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
    • 如何解决抵押房屋拆迁纠纷?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4
      法律并没明确规定抵押房屋因拆迁人产生纠纷,对于抵押权的行使应该如何处理。如果产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的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 因拆迁引起的房屋价值纠纷要不要缴纳诉讼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8
      排除妨害要根据房屋价值缴纳诉讼费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