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如果一方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则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案情]
2001年11月8日,德国WNC公司与珠海市新燃有限公司通过传真签订了订货合同,约定德国WNC公司向新燃有限公司购买强力胶143280卡,金额总计为35964美元,装运期为收到30%电汇保证金后30天内,70%余额收到提单副本后5日内电汇付清;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2001年11月25日,德国WNC公司给新燃有限公司发传真提出希望新燃有限公司能尽快生产一个20英尺集装箱。2001年11月26日,新燃有限公司发给德国WNC公司传真,表示将按照德国WNC公司于2001年11月25日的传真生产。2001年12月7日,新燃有限公司发给德国WNC公司关于胶水的发票、装箱单及原产地证明,2001年12月11日,新燃有限公司出具提单,品名为强力胶,托运方装货、点数及(1X40)集装箱。2002年1月30日,新燃有限公司发给德国WNC公司传真称德国WNC公司应在2002年2月1日前将46004美元的余额电汇给它,并通知海运公司在未付清余额前不发货。之后德国WNC公司要求检验货物,新燃有限公司没有答应。2002年2月21日,新燃有限公司发传真给德国WNC公司陈述了德国WNC公司拒绝提货履行合同的经过。同日,新燃有限公司给船务公司发传真将上述装运至德国汉堡的胶水退运回中国蛇口。新燃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3日办结退运清关后将上述胶水存放在深圳市,2003年6月20日出口孟加拉国,金额为13606美元。
德国WNC公司请求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德国WNC公司与新燃有限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要求新燃有限公司将10000美元预付款予以退还。
珠海市新燃有限公司提起反诉认为,双方签订合同后,新燃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装运给德国WNC公司的胶水数量143280卡,价值35964美元,胶水质量不存在任何问题。德国WNC公司以检查货物为由拒绝付款没有法律依据,新燃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德国WNC公司赔偿其损失人民币20000元。
[审判]
-
不安抗辩权必须在一份合同中行使吗
166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必须催告吗
251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必须起诉么
298人看过
-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怎么行使不安抗辩权
418人看过
-
有关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指南
54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需承担怎样的举证责任
213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通知必须要在行使前通知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4我国的《担保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对抗辩权做了明确的规定,它将抗辩权定义为:“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而不安抗辩权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保护当事人债权实现的有效手段,在互负债务的法律关系中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是
-
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具备条件有哪些,有哪些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041、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 3、履行义务的一方出现履行能力严重恶化的事实,并且存在到期不能履行、难以履行或者不会履行的现实危险。 4、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通知对方当事人。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当如何行使不安抗辩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基于合同互负履行义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如果合
-
行使后履行不安抗辩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3行使后履行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1)必须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具有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单务合同中,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不是同一双务合同,也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虽是同一合同,但没有对价关系,同样也产生不了不安抗辩权。 (2)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设立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以后履行的一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为
-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行使不安抗辩权有什么法律后果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6行使不安抗辩权,举证责任在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该当事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如果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错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使不安抗辩权可引起两种法律后果: (1)中止合同。即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当事人采取相应的措施。 (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