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制度调整:动态巡查制度创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08:34:06 59 人看过

各村(社区)要明确基层宅基地管理员1名,建立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机制,制止和查处执法权限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行为。各村(社区)要对本村域范围内公路沿线、林地、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开展动态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并建立巡查台账,及时记录巡查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巡查过程中发现宅基地违法用地情况要及时制止,能够自行处置的自行处置,无法自行处置的以书面报告单形式及时上报镇宅基地违法用地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漫谈安全检查与巡查

《安全生产法》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对企业的安全检查做了明确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单位则根据检查规定衍生出安全巡查制度,收到了良好安全检查效果。但至今也依然有很多企业并不真正懂得如何去检查,更不知道检查与巡查是什么关系。本文就R前企业在这方面存在的较为普遍的实际问题作些解释。

安全检查与巡查:企业安全管理的双保险

安全巡查与安全检查是相辅相成的一种关系,但又各有主次轻重。安全巡查则是日常性的工作基本检查。安全检查是具有针对性的规模较大的安全检查。只有抓住两者的侧重点,才能有的放矢,使检查工作取得更大的实效,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的双保险。

一、安全巡查

安全巡查顾名思义就是安全工作上的日常值班巡逻,是每天都必须进行的工作,也是安全检查的一个重要部分。很多安全隐患的出现是动态的,比如电线昨天检查是完好的,没准就在你检查不久,被老鼠或者人为给破坏而不安全了;还比如你上午检查安全通道是畅通的,没准下午就被人为地阻塞了。由于安全事故的发生通常都有一段萌芽时期,如果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将可能或者正在酿造的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那么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就大大降低。加强安全巡查就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处理。综观近年来发生的多宗群死群伤的事故(如矿难事故),相当一部分,如果当时进行了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一场大灾难很可能就可以避免。

因此单位组织安全巡查,是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检查相关安全制度措施是否落实的有效手段。

(1)安全巡查,巡查什么

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应当进行每日安全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安全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上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

3.安全设施器材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安全物品的放置是否符合规范;

5.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安全情况。

(2)安全巡查的基本要求:

1.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安全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隐患。

2.工厂、企业、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安全巡查,其他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安全巡查。

3.安全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安全威胁,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事故苗头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采取措施扑救。

4.安全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以月或季度为周期的,安全负责人直接组织及参与的定期安全检查。这类检查目前大致有以下两大类:(1)检查的规模和范围比较大的,如中央部门、省市组织的大检查。

(2)检查规模不大、内容比较单一的,如企业自查或在一个车间或班组内开展的安全检查或专业检查。这类检查的项目和内容都比安全巡查更为详细和全面。它除了检查安全巡查的内容外,还包括了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员工安全知识掌握程度的检查,对安全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等等,是一项日常安全巡查中无法代替的工作。其更注重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采取长期有效的措施,尤其是发现问题后的督促整改。由于生产、经营等企业重点安全监管单位安全隐患动态性较强,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相应增多,为了确保安全,安全检查的频次要高于其他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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