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了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设区市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浙江六地入选。其中,绍兴市列入整市推进试点,试点期限为2020年-2022年。此外,象山县、龙港市、德清县、义乌市、江山市入选。
宅基地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与两个错误认识有关:一是人们常常误解宅基地,把城市建设用地巨额价值的“想象”附会到农村宅基地上,这就引发了很多人认为农民是“抱着金饭碗讨饭吃”,更有一些人想象着如何显化农村宅基地价值从而让农民可能一夜暴富。第二个错误观念是,很多人认为,农民进城就应退出宅基地,并复垦为耕地种粮食。当前中国正处在史无前例的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化不仅是人口的城市化,而且是土地的城市化,因为城市建设占用土地面积在迅速扩张。人口的城市化使得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农村人口减少了,农村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民宅基地占地会减少。他们认为,目前随着城市建设占地面积持续增加,农村建设用地面积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每年都有所增加,就会造成对耕地资源的挤占,危及中国耕地红线。所以一些人认为,进城农民应当退出宅基地,宅基地就应当复垦为耕地种粮食,从而保证中国的粮食安全。正是基于以上两种认识,一些人认为应当对过去形成的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需要的宅基地制度进行改革,应当在宅基地上动脑筋、想办法。
-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
1.重点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农业农村部指出,会和有关部门在试点地区围绕“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等方面工作进行试点。并总结出一套全国可推广、能复制、惠民的制度成果来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农民土地保障。 2.盘活农
2020.09.08 817 -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要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
2020.05.18 1,304 -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简称《方案》),强调“要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
2020.03.15 1,143
-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2015年两会关于土地改革和流转、担保权能,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放活经营权,但是这块利益该如何分配、同权同价:
2022-03-14 15,340 -
农村宅基地改革
我国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制度是“一户一宅”,宅基地的面积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户使用宅基地的程序为
2022-03-15 15,340 -
烟台农村宅基地改革
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
2022-08-09 15,340 -
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
2021-12-28 15,340
-
01:04
农村宅基地补偿
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如下: 1、茅草房每平方米补偿2000元; 2、砖房每平方米补偿2600元; 3、平房每平方米补偿3000元; 4、楼房二层及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500元。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3,033 2022.04.17 -
00:55
村改居后宅基地性质
村改居后宅基地性质依旧为集体土地。由于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村改居后,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政策。因违法而无效等原因,国家通过征收手段是,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唯一途径,其他任何手段包括村改居,都不能自然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 村改居就是农村
4,198 2022.05.11 -
01:20
农村宅基地能买卖吗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可以的,但有很多的限制买卖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已经得到本村的村民委员会同意,并最后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是同一个村的村民; 受让人确实没有宅基地,申请符合宅基地规定的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必须
10,499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