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伤赔偿的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9:01:11 341 人看过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潍坊工伤赔偿标准

潍坊市国土资源社会保障局、潍坊市财政局近日与山东省道资源社会保障局携手合作。1到4级伤者家属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用及养老金调整。我市将从今年1月1日起提出标准高级1-6级,伤害分10级,伤害人员伤残津贴,1-6级伤害人员伤残津贴每月最高最低涨幅140元,最高涨幅165元。为有效保护企事业单位、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和私营企业的利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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