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与动产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7:55:58 147 人看过

留置与动产质押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定担保方式,有显著的区别:

(1)留置物与质物虽然都是动产,但是,留置物是债务人为履行主合同而必须移交于债权人的动产,留置物即是主合同的标的物;质物则是债务人为履行主合同而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合同以外的财产。

(2)留置物的所有人是合同当事人的债务人;质物的所有人可能是合同当事人的债务人,也可能是第三人。

一、担保债权有以下几种实现形式:

1、保证

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通过把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押物处理之后获得财产用于偿还债权,还有剩余部分的,可向债务人返还。

3、质押

质押与抵押的行为有共同的地方,质押大多是动产,例如古董、手机。质押之后质押物是交由债权人或者是第三人直接占有适用,而抵押则是仍交由债务人使用。不仅仅只能质押动产,就连股份和支票等权利也可以质押。

4、留置

留置是指债权人把留置物扣留在债权人处,在一定的期限内,债务人可以拿现金或者是财产进行置换留置物,没有置换的,留置物可交由债权人保管。例如洗车点在洗车后留置汽车,手机修理店留置手机等。

5、定金

定金也是作为担保债权的一种形式,通常是发生在合同中。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可以约定定金。合同顺利履行时,可以当作部分价款。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时,需要双倍返还。

二、关于质押权的特点是什么

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质权独有的特征是:

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

2、质权是以债务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质押与抵押的最根本的区别是是否转移占有。质押为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而抵押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

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所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2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权利质押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有哪些区别
    一、权利质押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权利质押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3.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4.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二、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有哪些区别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的区别有:1.权利客体不同。动产质权的客体是有形的动产,而权利质权的客体是无形的财产,即权利。2.公示方法不同。动产质权的公示方法是移转占有,此种占有的移转是外在的、有形的,可导致权利人对质物的直接占有,但权利质押的公示方法主要采用移转权利凭证的占有、办理出质登记的方式,其公示方法是一种观念的、抽象的方法。因此,质权人对权利的“占有”也成为准占有。
    2023-04-25
    273人看过
  • 民法典设置抵押权的动产能否转让,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一、民法典设置抵押权的动产能否转让民法典规定,动产设立了抵押权的,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动产,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且转让动产所得款项优先清偿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抵押与质押的区别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
    2023-04-18
    215人看过
  • 保证抵押质押存款和质押留置定金的区别
    都属于合同担保的方式。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
    2023-02-07
    216人看过
  • 动产质押与动产抵押的区别,动产质押可以抵押房产证吗
    一、动产质押与动产抵押的区别动产质押与动产抵押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必须移转占有。2.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交付之日起生效。3.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两者的概念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二、动产质押可以抵押房产证吗动产质押不可以抵押房产证,其与房产抵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有
    2023-05-06
    65人看过
  • 依法可用于抵押、质押与留置的财产包括哪些
    1、依法可用于抵押的财产有:(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不得抵押的财产有:(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2、可用于质押的财产有:动产质押,指不动产以外的物,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设备等。权利质押的标的
    2023-03-09
    230人看过
  • 民事与商事的留置权有哪些区别
    1、主体不同。商事留置权适用于商人之间因双方的商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因此其主体即债权人与债务人都必须为商人,而民事留置权无此要求。2、成立要件上不同。民事留置权要求债权的发生与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具有牵连关系,而商事留置权一般不作此要求。易言之,商人之间因营业关系而占有的动产及其因营业关系所产生的债权,无论实际上是否存在牵连关系都视为存在牵连关系,只要该动产是债权人因商行为而占有的。之所以如此因为商人之间的相互交易非常频繁且常常维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此间各种债权债务关系不断发生消灭,如果按照民法上留置权的要求,债权人必须精确地且逐一地证明每次交易所发生的债权与其所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之间存在个别牵连关系,非常困难。3、留置物的归属不同。除非存在适用善意取得的可能,否则,民事留置权中被留置的动产必须是债务人的,而商事留置权中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可以不是债务人的,即便债权人明知该动产并非债务的,商
    2023-04-21
    185人看过
  • 定金与保证、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区别主要有哪几点?
    定金担保为特殊的金钱担保,与保证、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等存在着本质区别:1、目的不同。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的目的,都只在于确保债权人一方的利益,对债务人不提供任何保障。定金担保虽有确保债权受偿的效力,其根本目的却在于确保合同履行,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履行保障;特别是在合同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时,即便合同履行的结果使得当事人的债权获得清偿,但是定金担保的违约制裁效果在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时已经发生。2、性质不同。定金担保是种特殊的金钱担保,当事人依据定金获得的只是一种补偿性的担保,担保因主合同义务未得到履行而可能受到的损失,并不能保证其所享有的合同的利益的必然实现。而其他几种担保方式则是债务清偿的担保,当事人据此所取得的权利是清偿请求权或者是直接支配权,这几种担保都不具有惩罚性。3、实现方式不同。定金担保债务履行的方式是定金罚则的适用,定金罚则具有惩
    2023-06-08
    446人看过
  • 知识产权能否质押,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一、知识产权能否质押知识产权能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2.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
    2023-04-18
    475人看过
  • 质押权和留置权区别是什么如何正确的区分质押权和留置权
    一、质押权和留置权留置,指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该留置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二、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1)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前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这种占有、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只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所以,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2)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3)留置权的实现,须留置权人给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
    2023-03-23
    321人看过
  • 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留置权优先受到哪种权利
    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一是成立条件不同。根据双方的约定,留置权直接由法律规定。二是占有条件不同。虽然两者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和转移为要件,但质权只在设定时转移占有,担保物与债权没有事先占有的关系;留置权的债权与担保物有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3、法律关系的对象不同。质量权的目标包括动产和财产权;留置权的目标只是动产。4、权利的实现不同。当债权在清偿期未清偿时,质权当然可以行使质权;当债权在清偿期未清偿时,留置权必须有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实现。5、消除不同。质量权不会因为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被消灭。法律效力:留置权效力优先。留置权抵押权质押权的区别有哪些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区别:1、性质不同,抵押权和质押权是约定的,但是留置权是法定的;2、具体实行不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实行抵押权和质押权,而留置权的实行还得经过一定的程序。抵押权
    2023-08-07
    262人看过
  •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包括哪些内容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包括以下内容:1、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2、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3、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此之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为保管质物,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4、登记手续不同。考虑到抵押物的占有权不发生转移,民法典设立了抵押物登记制度。质押中,由于移交质物本身已经具有了公示的功能,一般不必登记。动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1.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必须移转占有。2.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
    2023-08-18
    244人看过
  • 债权质押与债权抵押有哪些区别呢?
    债权抵押与债权质押的不同有:1、担保物种类不同;2、担保物权设立的条件不同;3、同一财产能否再担保不同:某一财产的价值能够满足两个以上债权要求的,抵押人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就同一财产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形成两个抵押权。一、强制执行中多债权人对执行价款的受偿顺序是什么呢一、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二、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2、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3、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担保物权人是什么意思担保物权人是在担保这种法律关系下可以得到优先受偿的人。担保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其他难以实现债权的情形,由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或定金,到期若无法实现债权,担保物权人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担保物权人
    2023-03-12
    249人看过
  • 新质押式回购与过去的质押式回购区别有哪些
    1、新质押式回购按照证券账户进行回购交易和核算标准券库存。过去回购标准券是以证券公司为核算单位,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必须按账户申报,并且按证券账户核算标准券库存。2、质押库制度。新质押式回购的融资方在进行回购申报前必须申报质押券,作为质押券的现券将被实行转移占有。即投资者必须指明那些现券作为质押券,这些债券被过户到质押库中,作为质押券的债券不可以卖出。3、交易系统进行前端检查。在回购交易时,交易系统按证券账户对回购交易进行前端检查。只有在标准券足额的情况下,融资回购申报才有效。一、什么是国债回购国债回购交易实质上是一种以交易所挂牌国债作为抵押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具体是指交易所挂牌的国债现货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为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
    2023-03-06
    413人看过
  • 质物和留置物的区别
    一、质物和留置物的区别(一)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二)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三)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四)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五)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二、建设工程能否适用留置权建设工程留置权可以适用。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
    2023-05-06
    26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可以作为抵押的财产有哪些留置和有什么区别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留置与动产质押属于两种不
    • 与动产质权有什么区别,留置权与质权有何不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留置权与动产质权有什么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设立的条件不同。留置权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动产质权由当事人自由设定,依双方当事人合意而发生,属于约定担保物权。 2、占有动产的起始原因不同。留置权占有动产的起始原因一般是为了加工、修理等原因;而动产质权占有动产的原因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 3、标的物与债权的关系不同。留置权的标的物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只有企业之间
    • 买卖不动产,留置权和质权有哪些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1
      留置权和动产质量权都是保证物权,都是以动产为标的物,以占有动产为要件,外观相似。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设置条件不同。留置权直接依法发生,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动产质权由当事人自由设定,根据双方的约定发生,属于约定的担保物权。(二)占有动产的原因不同。留置权占有动产的原因一般是加工、维修等原因;动产质量权占有动产的原因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3)标的物与债权的关系不同。留置权的标的物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
    • 质押权与留置权有哪些区别,法律效力哪个优先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2
      质押权与留置权的区别: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 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
    • 留置权, 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2
      首先定义: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该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其次特征:留置权1、留置权具有从属性。2、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3、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