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09:11:34 128 人看过

一、事实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2001年11月26日)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该复函并没有直接回答此种情况下,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是强调所终止的是事实劳动关系,而非所续签的新的劳动合同。故问题的关键在于用人单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否需要补偿。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早在1996年劳动部办公厅就有专门的文件对类似问题给出了答复,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1996-09-05劳办发[1996]181号)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故在员工与用人单位因为未续签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补签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补签合同而要求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则应当适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虽然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依法要求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法院应当支持。但这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不矛盾的。

二、如何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而《江苏省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视为当事人同意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除合同期限以外的其他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在我们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并不是可以随意解除的,是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的。对于事实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来说,达成事实劳动关系,应该尽快的签订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补签合同,而要求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是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单位何时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以补偿经济补偿金
    一、什么是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
    2023-06-02
    350人看过
  • 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小汪在我市一家钟表公司工作了三年多,今年四月初突然接到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公司负责人口头告知他,单位没有岗位了。单位很快就将小汪的保险补交到4月12日,并转出,同时将此前工资发放到小汪手中。小汪要求经济补偿被拒绝。小汪经咨询张成林律师得到自己应该获得补偿。及时咨询律师,签字后划死一场虚惊原来,小汪早在2002年8月就与这家钟表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工作内容是销售钟表,由于小汪出色的表现,在2003年合同到期后,公司与小续签了劳动合同,在合同备注栏中双方签字将合同续至2005年12月31日。然而合同到期后,小汪仍就上班,单位仍就给小汪开资,没想到今年四月初单位下达了终止合同通知书,而且通知日期却是2006年3月3日,小汪签了字,但在签名下的年月日却空着,没有写其实际收到时间4月3日。在办理失业保险时,单位财务部门让
    2023-08-17
    122人看过
  •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以下十一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较典型的做法比如给员工放假、待岗,可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未支付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等。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上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北京地区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是1260元。这里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260元是扣除了社保、公积金和税以外到手的工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漏缴社保项目的,均为未依法缴纳。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
    2023-08-05
    441人看过
  • “事实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补偿?
    SCL的困惑:我工作了九年半,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和我续约了,但我目前却仍在为公司工作。请问,这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吗?如果公司要辞退我,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按合同到期来算?劳动法苑胡泉答复:其实你说的事实合同即我们平时所讲的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从你的情况看,虽然合同终止后未续签,但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即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你说解除如何补发,其实从法律上看,要看是谁解除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则根据目前
    2023-06-10
    234人看过
  • 没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没有在劳动合同上签字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向使用者要求补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使用者从雇佣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最高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
    2023-08-16
    371人看过
  •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和终止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中经常被用到的概念,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第一次在立法中使用了“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概念,但《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事实劳动关系推到了最前沿,使劳动保障部门无法也不容回避这一问题。《条例》第18条、第61条规定: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这进一步明确了事实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表明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继续享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应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其实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只是欠缺了有效的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
    2023-03-19
    486人看过
  •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如何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
    2023-02-27
    30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一、员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员工因为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主动辞职的,有经济补偿金: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二、试用期离职手续需要提前多久通知试用期离职手续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2023-03-16
    323人看过
  • 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期间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被迫解除和主动解除。(一)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被迫解除是因为用人单位有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被迫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3、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4、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
    2023-08-05
    329人看过
  •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的解除中,如何获得一年以上的事实劳动关系解除补偿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要支付补偿金?[案例]甲某2000年1月到上海市某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双方签有终止日期为2000年12月31日止的聘任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甲某月工资2000元。该协议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协议,但甲某仍在该公司工作,2001年4月1日,公司负责人表示让甲某放假,随后停止甲某的工作及停发工资,并于2001年5月底为甲某办理了退工手续。甲某要求公司支付2001年4月、5月的工资及1个月的代通金与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则认为双方《聘任协议书》到期自行终止,不存在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双方于是发生争议。[处理结果]仲裁认为因双方2001年1月未签订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处于
    2023-07-22
    180人看过
  •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补偿2024是怎样的?
    一、事实劳动关系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2024-01-20
    381人看过
  •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支付赔偿金
    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一、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否要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补签合同而要求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则应当适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2001年11月26日)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该复函并没有直接回答此种情况下,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是强调所
    2023-03-30
    368人看过
  • 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对单位强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根据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不同,单位可能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2023-02-21
    420人看过
  • 停薪留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一、停薪留职大家共同认为,停薪留职是上个世纪80年代的产物,主要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另谋职业。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障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我国自1997年全面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以来,停薪留职早已失去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但相关部门对此没有明文规定,亦未明确废止有关停薪留职文件。但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9条规定:“原固定工中经批准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
    2023-03-23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经济补偿金要不要终止事实劳动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3
      按实际情况,只要能证明现在劳动合同关系,同时符合经济补偿的情形的,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未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补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12
      1、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职工,从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一年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人员,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经本人申请,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提前退休按照我省新老办法(或原行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基本养老金标准每提前一年,减发2%(新办法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减发)。提前退休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凡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不再享受其他安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吗经济补偿金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劳动者以下列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
    • 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加班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29
      1、在计算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不应将加班工资包括在内。 2、经济补偿从性质上看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为弥补劳动者损失或基于用人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而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故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 3、加班工资系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所获得的报酬,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报酬。
    • 关于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解除合同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2
      劳动合同终止后应注意经济补偿: 1、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付经济补偿金; 2、有关赔偿事项不能与单位达成协议的,可以在辞退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