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股票没有承销商可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5 16:03:33 383 人看过

一、需要经过主办券商“操作”

1、《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证券公司在从事股票转让、定向发行等业务活动中,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规范履行内核程序,认真编制相关文件,并持续督导所推荐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新三板企业在挂牌时需主办券商推荐,挂牌后由主办券商持续督导。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3.3条:“按照《管理办法》应申请核准的股票发行,挂牌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规定办理股票发行新增股份的挂牌手续。”有根据《管理办法》第42条,申请文件应包括证券公司推荐文件。

3、《业务规则》第4.3.4条:“按照《管理办法》豁免申请核准的股票发行,主办券商应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发表意见,挂牌公司在发行验资完毕后填报备案登记表,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及挂牌手续。”此处明确要求主办券商持续督导。

二、相关补充

企业在选择主承销商时主要应考虑如下一些因素:

(1)资信状况及融资能力,主要指证券经营机构的股本大小、资信状况、资金实力等。如是否有其他有信誉的机构的支持,是含有较强的融资能力、以往承销股票的业绩等等。

(2)专业资格和工作小组的能力,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具有股票承销业务资格、其股票发行工作小组的成员应具备优良的素质和丰富的经验。

(3)承销能力。一流的证券经营机构都拥有广泛的客户和投资者基础及分布在各地的分支网络,与客户和投资者保持着经常的联系。这有利于增强其承销能力。

(4)研究力量。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力量的强弱往往决定其服务质量的优劣。有广泛深入的研究支持的发行业务,可以使投资者和市场获得信心。

(5)公司上市前辅导能力和上市后的跟踪服务能力。股票发行和上市仅是企业长远发展他略的第一步。承销商在企业上市后应继续为企业提供服务,如为企业接触可能的商业伙伴,与投资者保持密切的联系,定期撰写研究报告向投资者介绍公司情况等。

(6)工作建议书质量。证券经营机构通常结合发行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发行上市。撰写出全面的工作建议书,企业可以通过工作建议书的质量,对证券经营机构的水平做出初步判断。

(7)费用。中国证监会规定券商的承销费为承销金额的一定比例。但这个比例的上下弹性比较大,具体比例或收费标准可以由企业与承销商在规定的范围内谈判确定。费用问题是企业选择承销商时考虑的因素之一,但一般不是最字要的因素。

股票是近年来比较亲民的金融工具,公司法人发行股票进行融资以扩大经营规模,普通公民购买股票用以升值。为了双方不会产生争吵和权益纠纷,法律对股票相关规定也是有情可原的。若您对此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在线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票相关文章
  • 股东可以只有分红权没有投票权吗
    股东不可以只有分红权没有投票权。股东是不能签订协议,致使部分股东只有分红权而没有投票权的。因为只要是股份公司,普通股的股东有投票权,也有分红权。不存在只有分红权没有投票权的股东。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一、公司章程约定不分红公司章程是可以约定不分红的。法律规定,股东一般在公司设立后,可以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公司章程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定分红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二、融资股权如何分配融资股权分配时应按照股东认缴新增的资本时的出资比例或者股东认购新股的比例来分配。应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来分配新增资本是股
    2023-06-23
    362人看过
  • 承销商可否进行股票内部配售
    一、股票配售是股票行业的术语,“配股”是指上市公司在获得必要的批准后,向其现有股东提出配股建议(配售价格一般都比当时的价格低),使现有股东可按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认购配股股份的行为。配股是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方式之一。程序为:登记公司向券商发送的新股配售代码数据,投资者输入此配售代码进行新股申购,如果你不用现金认购,就是自动放弃这个权力,放弃可能会造成损失;如果新股申购没有中签,登记公司则向券商发送“**放弃”数据,表示没有中签。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战略投资者是与发行人业务联系密切却欲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的机构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应当承诺获得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配售。询价对象应承诺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
    2023-04-15
    323人看过
  • 股票承销和债券承销有什么区别
    1、股票承销和债券承销有什么区别。承销商所面对的投资群体不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者和权益类产品投资者的投资风格迥然不同承销商所采用的定价机制也不同:公司债券可采用参考定价法、竞价法、市场询价法发行;目前,公司股票普遍采用市场询价方式(3)承销商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尽职调查和监督责任不同:债券承销主要关注发行人的信用状况、担保状况和偿付能力;股票承销涉及的公司信息更为全面和复杂,涉及到公司价值判断的各个方面承销商的角色不同:A股承销商往往在发行后充当公司的保荐人,并负有长期持续的监督义务;公司债券承销商的后续责任较少,可能担任债券受托人一般来说,股票承销率较高其次,债券承销的范围。提供公司债券融资咨询、方案策划与实施、产品设计及定价分析服务;协助企业申请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寻找担保单位,进行信用评级;组织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和兑付工作;代理登记、托管公司债券。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承销,有着坚实
    2023-05-02
    134人看过
  • 无记名股票可以是有面值的股票吗
    1、无记名股票的含义又称无记名股票,是指股份公司的股票和股东名册上没有股东姓名的表决行为。与记名股票相比,区别不在于股东的权利,而在于股票的入账方式,这种股票所有权的特点是必须具体拥有股票本身。持有无记名股票的股东需要经常提醒公司注意股票,关注股东大会的消息。无记名股票的优点在于发行程序简单,易于购买和转让,缺点是公司难以控制股东的情况,这可能导致更大的操作风险。根据规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可以随意转让。持有无记名股票的人是公司的股东,可以以其持有的股票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享有股票所代表的权利。无记名股票发行时,通常有存根,存根的形式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体,记载公司名称、所代表的股份数量等与公司有关的事项;另一部分是股息券,用于股利结算和增资。
    2023-05-07
    431人看过
  • 承销商是怎样的,股票承销商查询是如何的
    承销商是怎样的,股票承销商查询是如何的股票承销商查询可以通过一些交易软件进行查询。承销商一般指具有一定销售实力,承担销售责任的商人。对商品销售承担相应的买卖责任。承诺商品买卖的责任,与厂家不同,承销商一般不承担生产,而只承担商品的渠道管理及库存分配管理,在整个销售环节里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也可看作被生产企业分配较大管理权限的大代理商。股票承销商是指在股票发行中独家承销或牵头组织承销团经销的证券经营机构。国际上,股票承销商一般由信誉卓著、实力雄厚的商人银行(英国),投资银行(美国)及大的证券公司来担任。在我国,一般则由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兼营证券的信托投资公司来担任。证券承销商包括主承销商和承销团其他成员。承销商的商誉和其为所承销证券所作的宣传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影响重大,因而各国都对承销商的行为有严格的法律约束。一般证券承销商是不参与公开文件的制作,只是对其进行审查,但在中国证券发行中一般是
    2023-04-27
    105人看过
  • 企业股票主承销商具有哪些作用?
    在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主承销商的作用如下:1、与发行人就有关发行方式、日期、发行价格、发行费用等进行磋商,达成一致。2、编制向主管机构提供的有关文件;组织承销团;筹划组织召开承销会议。3、协助发行人申办有关法律方面的手续。4、向认购人交付股票并清算价款。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该怎么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一)公司章程;(二)发起人协议;(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四)招股说明书;(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二、在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主承销商的作
    2023-02-26
    336人看过
  • 如何选择股票主承销商?
    当一家企业决定发行股票后,往往会有几家,十几家甚至几十家证券经营饥构夫争取担任上承销商,竞争十分激烈。企业面对众多的证券经营机构、必须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从中选择一家信誉好、实力强的证券经营机构作为自己的主承销商,保证股票发行和筹资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般来说,企业在选择主承销商时主要应考虑如下一些因素:(1)资信状况及融资能力,主要指证券经营机构的股本大小、资信状况、资金实力等。如是否有其他有信誉的机构的支持,是含有较强的融资能力、以往承销股票的业绩等等。(2)专业资格和工作小组的能力,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具有股票承销业务资格、其股票发行工作小组的成员应具备优良的素质和丰富的经验。(3)承销能力。一流的证券经营机构都拥有广泛的客户和投资者基础及分布在各地的分支网络,与客户和投资者保持着经常的联系。这有利于增强其承销能力。(4)研究力量。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力量的强弱往往决定其服务质量的优劣。有广泛
    2023-04-24
    380人看过
  • 股票法院可以没收吗
    可以。股票账户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会影响买卖股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一、法院查封股票账户多久法院执行过程中,查封房屋的最长期限是三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是一年;冻结股票的最长期限为三年。到期前法院可以根据
    2023-02-20
    168人看过
  • 没有质押股票吗
    一、没有质押股票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企业对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进行质押,对债务进行担保是属于合法的融资方式。《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2023-04-30
    97人看过
  • 没有股票证书的公司股票有法律效力吗
    1、未经工商登记的公司股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的,未经工商登记的股票受法律保护。只要发证单位经工商局登记,就是有效的。股权单位未通过工商局年检或被撤销的,只能说明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投资者的股权证仍受法律保护,股票证书的定义(一)公司的名称、住所(二)公司设立、变更登记的编号和日期(三)发行股票的认股权证应当载明区政府批准发行股票的机关的文号(四)股份总数、股份类别,证书所代表的每股股份数额和股数(5)合作股份转让的条件和范围(6)认购和转让要约股份的范围(7)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住所(8)证书编号和发行日期(9)合作股份证书股票应当标明“合作股”;发行股票的认股权证上应当标明“发行股票”字样,股票上的股东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一致;未办理身份证的,应当与户口簿上的姓名一致。股权证由董事长签署,公司盖章(1)股权证发行人为标的上市公司,衍生权证发行人为标的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一般为大股东或证券公司
    2023-05-07
    445人看过
  • 股票主承销商如何选择
    一般来说,企业在选择主承销商时主要应考虑如下一些因素:(1)资信状况及融资能力,主要指证券经营机构的股本大小、资信状况、资金实力等。如是否有其他有信誉的机构的支持,是含有较强的融资能力、以往承销股票的业绩等等。(2)专业资格和工作小组的能力,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具有股票承销业务资格、其股票发行工作小组的成员应具备优良的素质和丰富的经验。(3)承销能力。一流的证券经营机构都拥有广泛的客户和投资者基础及分布在各地的分支网络,与客户和投资者保持着经常的联系。这有利于增强其承销能力。(4)研究力量。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力量的强弱往往决定其服务质量的优劣。有广泛深入的研究支持的发行业务,可以使投资者和市场获得信心。(5)公司上市前辅导能力和上市后的跟踪服务能力。股票发行和上市仅是企业长远发展他略的第一步。承销商在企业上市后应继续为企业提供服务,如为企业接触可能的商业伙伴,与投资者保持密切的联系,定期撰写研究
    2023-06-04
    415人看过
  • 股票承销商的职责到底怎么样
    股票承销商的职责:1、材料核查义务;2、禁止预留义务;3、备案义务;4、保安义务;5、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6、禁止承销业务;7、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购买股票义务;8、不得迎合或鼓动发行企业以不合理的高溢发行股票义务;9、不得虚假承销义务;10、其他义务。股票承销商什么意思股票承销商,通常指的是经营股票承销业务的中介机构,即承担股票承销与资金交流的任务的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2023-07-25
    368人看过
  • 股票主承销商资格条件
    证券公司申请取得股票主承销商资格,除应当具备承销商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净资产不低于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2、近3年在新股发行中,担任主承销商不少于3次或担任副主承销商不少于6次;3、近3年连续盈利;4、证券承销业务专业人员在10名以上,具备相应的会计、法律、计算机专业人员;5、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近半年没有出现在承销期内售出股票不足公开发行总数20%的记录。
    2023-04-24
    365人看过
  • 有没有可能在没有工商登记的情况下购买境内公司的股票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变更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未经登记的,股东股权转让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股权登记的目的和功能,登记行为可分为设立登记和申报登记。权利登记的设立,意味着没有登记就没有相应的法律关系。如公司设立未经登记,公司主体资格不存在,不能与其他市场主体进行各种交易活动。登记赋予公司成为民事主体的权利。宣告登记是指登记行为的行使不影响法律关系的产生和存在,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效存在。登记与否不仅影响善意第三人能否主张当事人的权利。对于公司股权在工商机关登记的性质,有学者认为属于设立权登记。”股权变动的效力与产权变动的效力相似。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后才能发生所有权变更的效果,这是因为股东的股权是由公司工商登记产生的。在法律上,通过登记取得的权利通常以登记的形式转让。因此,股权转让当然也应以工商登记变更为要件。这实际上是物权变动登记公开性和公信力的要求。”①上述观点比较了股权和
    2023-05-02
    6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票
    词条

    股票是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转让,买卖。... 更多>

    #股票
    相关咨询
    • 公司的股票承销商有何职责?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6
      股票承销商的职责是:材料验证义务、禁止预留、备案、保安、不正当竞争、禁止承销业务、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购买股票、不迎合或鼓励发行企业以不合理的高溢价发行股票、不虚假承销等。
    • 没有销售发票可以上门提供商品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般情况下,必须有采购发票,否则就会因为没有合法有效的成本费用凭证做税前扣除,造成应纳税所得额几乎等于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会很~高。
    • 什么是股票承销商?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股票承销商的职责: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核实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现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 证券公司不得承销证券: (一)进行虚假或误导投资者的广告或其他宣传活动; (二)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 (三)其他违反证券承销业务规定的行为。 证券公司有
    • 办理股票承销商业务规范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2
      股票承销商指指经营股票承销业务的中介机构,即承担股票承销与资金交流的任务的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 最大股东卖股票有没有哪些限制?可以随时卖股票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4
      证券法规定,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3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于上市公司的,应当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其所得收益收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责令该股东交出其所得收益,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按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