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时期以来,涉牌涉证、安全大隐患、酒后驾驶几项整治活动接二连三,给交通管理工作一种如临大敌的感觉,在交通秩序整治这种高度紧张的氛围中,每一位交通管理者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是我们应该进一步强化的理念。《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与处罚是交通管理工作中常用的两种有效手段,运用好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能够体现出执法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化解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在实际操作中如何来落实这一原则,做好结合的文章,需要我们深深地思考,不断的进行探索。
孟建柱部长曾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设身处地考虑当事人的切身感受,感同身受地体谅困难群众生活的不易,善于用群众语言、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来管理、来执法,进一步加大教育、警告处罚的力度,减少罚款处罚的数量,注重策略、讲究方法,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孟部长的讲话中重点强调了两种处理方式:教育、警告处罚和罚款处罚,在工作中我们通常简单称之为教育与处罚。
一、教育与处罚的关系
(一)两者表现形式不同。教育的形式往往是柔性的,以说理、讲解、宣传、批评、鼓励等方式进行;而处罚的形式相对来说比较刚性,依照处罚法定原则,所有的处罚种类、幅度及执行均由法律明文规定,所以,交通管理处罚必须要符合规定的罚款、拘留种类标准,必须严格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幅度、期限之内进行。
(二)针对的角度不同。教育主要是针对受教育者的心理,使他们思想上受到触动,产生悔改的念头,以达到改正的目的。而处罚主要针对的是受罚者的人身和财产。二者的联系主要体现在:
1、目的相同。交通管理工作的目的是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教育和处罚都是为了这个相同的目标,教育通过柔性方式,处罚通过刚性方式。
2、两者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只教育不处罚会使法律规章变得软弱无力,只处罚不教育就会背离处罚的本意。只有坚持二者相结合的原则,才能弥补不足,相互促进,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发挥事半功倍的效用。
二、当前部分民警在执勤执法工作中忽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几种表现:
(一)执法目的不明确。在纠正违法行为时缺乏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没有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寓罚于教,而是一味地给予处罚,使当事人认为交警上路不是为了交通的安全畅通,而是为了罚款创收。
(二)执法思想不端正。把执勤执法当成是一项简单的管理,存在以管理者自居的优势心理,片面地认为是在依法行事,是在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交通违法行为人就必须无条件接受处罚,理解的要执行处罚,不理解的也要执行,没有把安全宣传教育贯穿到执法工作中;将执勤执法变得简单化,有时甚至有点粗暴;以至于交通违法行为人不容易接受。
(三)执法程序不严密。有时没有充分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有的甚至剥夺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认为违法行为人的申辩不合作态度侵犯了执法者的尊严,而对当事人从重处罚。这样的执法往往得不到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使其产生逆反心理,和执勤民警产生对立情绪而引起冲突。
(四)方式简单,语言不规范。个别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方式方法简单,语言生硬,不使用规范用语,执法态度不文明,不讲究策略和艺术,不注意执法的社会效果。有的甚至用对待坏人的态度对待违法者,伤害了违法者的感情,使之难以接受,不愿配合执勤交警的执法工作,直至拒绝、阻碍交警执法。
(五)部分民警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对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钻研精神,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法律法规一口清做的不好,有时甚至出现对某些违法行为定性不准,纠违过程中说不过对方,令人难以信服的局面。
三、交通秩序整治过程中,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几项措施:
(一)认清执法目的,不能为了罚款而执法。交通管理工作的目的是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交警的执法活动处理的是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不是敌我矛盾、没有个人恩怨,其执法最终目的就是要尽量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交通事故,从而使道路交通秩序良好,促进经济发展。安全是目的,教育与处罚是手段,但手段未必要罚款,有时候教育能更好地达到目的。
(二)摆正自身位置,珍惜工作岗位。不要因为工作而丢了自己的工作。交通管理工作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随着经济的发展,车辆的增多,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是很难杜绝的,我们的职责只是尽可能地减少违法行为。在处理和纠正违法行为时,不能操之过急。人都是讲经济利益的,况且对于大多数群众来说,因为一次疏忽大意的交通违法而动辄罚款上百元,有的群众难以接受。这时我们就要换位思考一下,充分听取群众的申辩,而不要与其发生争执,引起群众的不满和投诉,损害执法形象,影响自己的前途,甚至丢了工作。
(三)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人民警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每一名交警在执法中都要开展经常性的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要努力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新期待、新愿望、新要求,紧紧围绕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体要求去执法。在执勤执法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实行人性化管理,围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中心和服务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这个大局。
(四)灵活多变,提高说话技巧。人民警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窗口,交警执法过程中的一言一行,既关乎党和政府的执政形象,又关乎执法效果和效率。在执法时所遇到的违法人员不但有交通法制观念强者,也有交通法制观念淡薄者,因此在针对不同管理对象时不仅要立场坚定,原则性强,而且要灵活多变,摸准违法当事人的性格,因人而宜,对症下药。对脾气暴燥的违法行为人不能针锋相对,恶语相加,要冷处理,以柔克刚;对死缠软磨的违法行为人要陈述利害关系,绝其妄想;对屡次违反交通法规的违法行为人要点明要害,使其幡然悔悟;对托人情找关系者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而使其自觉配合、接受处罚。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交警要在使用规范语言的基础上,加强岗位练兵和基本技能的培训,提高执法语言艺术,坚决杜绝因为语言问题伤害群众感情、损害公安形象的现象发生,以此来赢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五)文明执法,适时进行宣传教育。交警在路面执勤执法向违法当事人宣传交通法规时要把握好时机,利用处罚的间隙用简明精练、正确恰当的语言向违法当事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对于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尤其如此,即使是在同违法当事人的争辩之中,只要工作做细,解释透切,也能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当事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执法过程中,如果引起群众围观,就要抓住时机,适时向围观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赢得群众支持,以社会舆论迫使违法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大幅度提高现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
浅谈治安处罚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148人看过
-
精彩演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12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如何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183人看过
-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313人看过
-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要求行政机关
120人看过
-
原则:教育和处罚的结合
394人看过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更多>
-
办理治安案件,如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4对违反法律要求的行为人进行处罚,更重要的目的是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调整自己的行为。法律处罚对违法者的教育功能是以教育为法律处罚目的的内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为一部关于处罚的法律,其主要内容是如何处罚各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办理治安案件时,要始终注意充分发挥治安管理处罚的教育作用,防止重处罚轻教育,简化处罚。
-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3行政机关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手段之一就是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但必须明确,给予行政处罚,决不单纯是为了惩罚。对罪犯判处刑罚,还要强调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使罪犯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对一般的违法者给予行政处罚,更应强调教育,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对违法者和广大人民进行教育,提高法制观念,使广大公民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必须指出,保障法律贯彻实施,最基本、最重要的是要靠宣传教育。
-
行政处罚的规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7《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作为一项重要原则。 严格地讲,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不是一项程序法上的原则。它来自《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是《行政处罚法》的一项重要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秉承《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原则和精神,依据《
-
如何理解 处罚与相结合 的原则?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行政机关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手段之一就是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但必须明确,给予行政处罚,决不单纯是为了惩罚。对罪犯判处刑罚,还要强调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使罪犯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对一般的违法者给予行政处罚,更应强调教育,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对违法者和广大人民进行教育,提高法制观念,使广大公民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必须指出,保障法律贯彻实施,最基本、最重要的是要靠宣传教育。
-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含义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方面是说要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也要教育他们自觉遵守法律,行政处罚主要是通过对违反行政法义务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惩罚,从而对其本人及其他行政管理相对人产生威慑作用,抑制并预防将来可能的对行政管理秩序的侵害。所以处罚本身具有很强的教育作用:这种教育作用,一是通过对违法的行政相对人实施处罚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做到以后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