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9:20:57 362 人看过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多方面提出具体的措施,并明确指出,要将残疾人优先纳入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采取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措施,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要应保尽保,残疾人本人在已补差的基础上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计算补差额。

到2015年,建立起覆盖全省城乡的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等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到2020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甘肃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管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实施。劳动、财政、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和单位予以配合。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设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具体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城乡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各单位),须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含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按此比例计算达到0.5人以上但不足1人的单位,也应安排1名盲人或重度肢体残疾人,按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鼓励城镇个体工商户扶残助残,缴纳适量保障金。第四条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
    2023-06-10
    181人看过
  • 甘肃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违章处罚暂行办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0号《甘肃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违章处罚暂行办法》已经2000年11月8日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期施行。省长宋照肃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第一条为了保证社会保险费的足额征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地方税务机关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征缴违章行为的处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发的社会保险费核定通知书到地方税务主管机关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第四条缴费单位不按期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对欠缴费款和滞纳金,经县以上地方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款,可以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社会保险费的
    2023-06-09
    390人看过
  •  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一览
    北京市重残人生活辅助具补贴办法规定,重残人需经过审核确认后,向街道乡镇民政部门申请生活补助,按月发放。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家庭可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则可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重残人,需经过户籍所在地地区县残联的审核确认。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本人或监护人可持确认证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参照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对其按月发给生活补助。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重残人家庭,重残人员全额享受低保待遇。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助补贴。三、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城市低保和残疾人的关系城市低保和残疾人的关系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城市低保制度是为了帮助低收入家庭和困难人群提供基本生活的保障,其中包括残疾人。
    2023-10-21
    401人看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10]21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21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市场价格形势的监测分析,协调统一政策,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推进价格调控政策顺利实施,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建立甘肃省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召集人:赵春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成员:刘剑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蔡建明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富奎省工信委副主任张云生省监察厅副厅长沙仲才省民政厅
    2023-04-24
    171人看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决
    发布部门: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3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决定》已经2007年3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徐守盛二○○七年四月八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决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二、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本条所称失业人员,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劳动者,依照本办法在在职期间履行了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失业后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三、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失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四、第四
    2023-05-05
    213人看过
  • 甘肃白银成立全省第一家社会救助基金会
    2008年4月16日,白银市社会救助基金会成立暨第一届理事会会议在白银市隆重召开,这是全省成立的第一个市(州)社会救助基金会。会议聘请市委常委、副市长袁崇俊同志为基金会名誉理事长。白银市社会救助基金会自2007年6月份开始筹备以来,经多方协商确定了15人组成的的基金会理事会,并拟定了《白银市社会救助基金会章程》,目前已积累原始基金688万元。会议提出,白银市社会救助基金会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广辟财源,规范管理,履行宗旨,努力推动基金会健康发展。一要发展壮大社会救助力量。特别是民营企业家要更多的奉献爱心,要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培育民营企业家成为慈善家,探索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二要不断提高募捐水平。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救助捐赠活动,做到集中捐助和经常捐助相结合、有组织捐赠和自发捐赠相结合、常规捐赠和应急捐赠相结合。三要大力开展救助活动。坚持正确的救助方向,不断完善救助方式。把救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2023-06-07
    72人看过
  • 甘肃农村“两户”家庭社会养老保险
    近日,省政府制定出台《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将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作为特惠对象,明确规定对城乡非从业人员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由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为其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切实体现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和照顾。自2009年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来,我省34个试点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把新农保政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有效衔接,突出对农村两户家庭的补贴优惠,对农村两户家庭由政府代缴100元的基础养老保险金或提高30%的补贴标准。天水市武山、张家川两个试点县,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两户家庭的优惠政策,对年龄已达到61周岁及以上的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在享受国家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由县财政每人每月按高出30%的标准补贴16.5元,每月增加到71.5元;对45岁
    2023-04-23
    158人看过
  • 云南省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完善
    [本文摘要]来自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消息表明,今年前8个月,云南省各项劳动保障工作均超额完成预期目标,城镇新增就业14.7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的年度目标范围内。来自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消息表明,今年前8个月,云南省各项劳动保障工作均超额完成预期目标,城镇新增就业14.7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的年度目标范围内。城镇新增就业14.7万人今年前8个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4.7万人,完成了年度目标的73.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71.7%;城镇登记失业率4.2%,控制在4.6%的年度目标范围内。同期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96.7万人,也大大超额完成了省政府年初下达的新增转移就业50万人的年度目标。云南社保制度继续完善与此同时,云南省社会保障制度继续完善。一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全面提高,增加的养老金于国庆节前兑现到退休人员手中;二是制定了农
    2023-04-23
    438人看过
  • 甘肃:公务员考试被指歧视残疾人
    《甘肃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近日下发。北京两位律师就此提出质疑,认为该公告对报考警察岗位的条件规定存在对残疾人的歧视。他们致信甘肃省建议修改公告中的相关内容。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公务员局近日联合下发了《甘肃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告称2011年甘肃全省计划招录公务员(含参公)2377人,设置职位1062个。其中,对报考警察职位的条件规定为,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色盲;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对此,长期关注残疾人权益保护的公益律师李方平认为:一提到警察,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冲在一线的刑警、巡警、特警。其实警察的分工有许多种,对于文书工作、户籍管理、证件办理、技术支持、后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众多文职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不需要那么苛刻,许多残疾人可以胜任。另一位关注残疾人就业权利的公益律师周世锋谈到,根据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
    2023-06-05
    180人看过
  • 残疾人能参加社会保险吗
    根据社保法规定,我国社保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类。我国政府明确要求,依法将残疾人纳入社保范围,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保,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公务障碍完全丧失劳动力的,可领取病假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缴纳。另外,农村残疾人可以按规定参加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城镇残疾人也可以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根据国家要求,各地基本实现了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残疾人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关单位应鼓励残疾工人参加社会保险。对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国家有一定的补贴措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
    2023-08-07
    71人看过
  • 甘肃省兰州社会保障卡换领流程怎么走
    一、兰州社会保障卡换领的流程怎么走1、前往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或社会保障卡发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2、受理3、工作人员审核4、审核通过后,制作发放社会保障卡,即领即用二、兰州社会保障卡换领的办理条件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发生损坏、关键信息(如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等)变更等之一的。三、兰州社会保障卡换领办理的法律依据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
    2023-05-18
    421人看过
  • 甘肃省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发[2006]97号《甘肃省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甘肃省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减轻城市低保人员因大病造成的经济负担,提高其健康水平,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政府补助与个人缴费相结合、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的社会合作医疗制度。第三条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以县区市为单位组织实施。第四条实施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应遵循的原则:(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三)保障重点,逐步提高。(四)公开公正,强化监督。第二章基金筹集第五条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组成:(一)各级政府财政补助资金。(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三)社会捐助资金。(四)医疗保险统
    2023-06-05
    189人看过
  • 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88号《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12年2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刘伟平2012年2月28日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职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三条省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工伤保险工作。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第四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
    2023-05-03
    393人看过
  • 甘肃省《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一、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旨在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1.此条例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及其质量监督管理。2.此条例涵盖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3.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强调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建立完善质量责任制的重要性。二、质量管理职责明确条例详细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和检测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1.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工程、要求垫资承包,并应向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担保。2.勘察、设计单位需依据规定和合同进行勘察、设计,确保勘察成果、设计文件符合强制性标准。3.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施工,使用合格材料,并在竣工后提供质量保修。4.监理单位需真实完整地
    2024-03-01
    20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残疾人有什么社会保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9
      残疾人可以参加下列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残疾人可参加的社保和正常人一样,此外单位还可以依法为残疾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有何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1、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母制度,它包括一系列关于社会养老问题方方面面的制度和规定; 2、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框架下的子制度,它仅是就老年人基本生活收入来源的制度安排; 3、社会养老保障框架下的制度还有养老组织形式上、养老医疗上的等各方面的制度规定。
    • 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制度的差异
      宁夏在线咨询 2025-01-16
      养老保险,全称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有保险的强制性的,需要缴纳,是在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作下进行缴纳的。对于未就业的人员
    • 社会保险残疾人保障金一般是多少钱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8
      残疾人保证金的计算方法:应缴纳的保证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和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吉林省残疾人保障制度草案主要内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0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培训特殊教育师资,提高特殊教育师资质量和教学水平。有条件的高、中等师范院校应当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或特殊教育师资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