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正当竞争的犯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7:21:35 477 人看过

摘要

为了提高我对《竞争法》的具体认识,增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制观念,撑握法律知识,了解社会中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手段,论述了自己的观点。作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开始建立标志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出台6年多了。行政执法的实践表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鼓励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其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应亟待进一步完善。通过对《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学习和研究。提高了自己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认识,为了能够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消除对我国商业经济的危害,从而使我国的市场经济稳健高速的发展,我结合目前社会竞争行业的犯罪种类,对我国的竞争行业的犯罪提出自己的观点。使我国的竞争行业立法早日完善,成熟,做出自己的贡献。

经济竞争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以市场为中心,为争取有利的产销条件和投资场所而进行的斗争。经济竞争有部门内部竞争和部门之间的竞争。经济竞争实际上是比生产技术、比产品质量、比产品价格的竞争。优胜劣汰是经济竞争的必然规律。部门之间的经济竞争是指在经济中生产经营不同商品的生产经营者为争取有利的投资场所而进行的竞争。不同生产部门由于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等量资本投入不同,生产部门利润率也不同。资本由利润率低的部门向利润率高的部门转移,形成部门之间的竞争,其结果导致利润率平均化。

社会主义经济竞争与资本主义经济竞争有根本的区别:

(1)性质不同;

(2)手段不同;

(3)范围不同;

(4)目的不同。

社会主义经济竞争法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国家之间,在经济竞争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竞争法调整范围包括两方面:一是调整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相互之间的竞争关系,二是调整国家机关同经济竞争者之间的管理关系。前者包括正当竞争关系,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后者包括管理监督关系,保护、鼓励关系,限制、禁止关系,制裁关系等。

我国经济竞争法包括经济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经济竞争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所有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必须遵守经济竞争法。经济组织和个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各种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经济法之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责任:

一、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竞争的原则: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有以下两项:1)自愿,平等,公平原则。自愿主要是指竞争者不得强迫,胁迫或利诱交易对方同自己进行交易或不与竞争对手进行交易。平等指竞争者应相互尊重对方的独立地位,不得为自己利益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公平原则一方面要求市场应当是自由开放的,竞争者参加竞争的机会应是均等的,另一方面要求竞争者不得以大欺小,依强凌弱,不当利用自己的竞争优势。公平原则还要求竞争者只能以公开的手段进行竞争,不得进行幕后交易。2)诚实信用,遵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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