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拟取消土地增值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1:15:22 151 人看过

从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有关官员处获悉,在未来的房地产税制改革中,有可能会取消土地增值税

这位官员表示,正在酝酿中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将会对此做出统筹安排,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方案,具体实施的时间可能会在十二五期间,即2011年-2015年。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显示,财产行为税司具体负责与房地产有关的各个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

相关人士分析,取消土地增值税应该是与物业税等房地产税制改革结合起来。

土地增值税收入小

中国开征土地增值税起于1993年颁布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所谓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但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上述财产行为税司官员表示,房地产税的税种很多,其中,土地增值税相对是收入比较小的税种。

2008年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537亿元,同期,同为房地产税的契税收入1300亿元。

契税是房地产交易环节最主要的税种。它是反映房屋交易情况的一个重要指标,约为房价的1.5%,购买第二套住房时的契税约为房价的3%。

来自国税总局的消息显示,从去年下半年以来的房地产颓势并未影响房地产契税的税收。契税只在今年1月有过负增长,在今年的其他月份,契税只是增速有所下降,绝对值还是在增加的。而且从今年前7个月来看,契税收入增速已经超过10%。

今年契税预计增长超过10%,上述官员对增收很有信心,他说,因为契税收入相对滞后于房地产市场,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对契税还是很乐观的,房地产进入上行周期以后,收入在下半年会体现得更明显一些。

可能取消

业内人士表示,土地增值税的税收收入较少,只是促成改革的原因之一,更主要的原因则可能缘于征收困难。

上述官员表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确实有难度。这是因为房地产工程的周期比较长,涉及的面比较广,产品也比较复杂,因此客观上会比一般的税种征收要复杂一些。

业内人士称,单就土地增值税来说,其税基并不小,应该是个大税,但是实际征收上来的比例却不高,变成了小税。由于税务部门很难计算房地产的真实成本,现在地方税务部门只能按照销售收入的1.5%-2.5%预缴土地增值税。

不过,上述官员认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情况并不存在特殊的问题,因为企业想少缴点税的心理并不是孤立的现象,不仅是回避土地增值税,对任何税种都是一样的。

这位官员表示,税务部门对包括土地增值税在内的任何税种都比较重视。特别是在经济走低以后,财政收入降低,税收压力增大的时候。

未来,土地增值税是不是还有存在的必要性,还很难说。在谈到正在酝酿的房地产税制改革时,这位官员表示。

至于取消土地增值税的前提条件,这位官员称,如果需要调节房地产的超额利润,就还需要保留土地增值税。如果房地产将来恢复正常了,土地增值税也就没有必要存在。

这位官员表示,中国的房地产税种比国外要多一些,税费应该怎样清理,司里正在做统筹的研究规划,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具体实施的时间可能会在十二五期间。

一体化征管

除了还在酝酿中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在征管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深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的工作。

财产行为税司的另一位官员表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工作不但增加了房地产税收,还为房地产税制改革做着基础性的准备工作。

中国的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这些税种分别由不同的税务部门征管。

上述官员表示,由于房地产各个环节都有税务部门在征收,但税务部门对各税种的信息并不对称,而房地产业又是一个环环相扣的体系,从各个环节入手得到的税源信息肯定是片面的。通过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将从各个环节采集到的税源信息进行整合利用,既可以解决各个环节掌握税源信息不足的状况,又可以加强自己本环节税源的征收监管。

比如:主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机关,通过负责销售环节税务机关提供的房屋销售情况的信息,就可以大致核对出开发企业的收入,对税源税种的预测和评价有一定的帮助。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的核心是通过税务部门内部的信息共享、信息比对,从而达到加强征管的目的。上述官员表示,不掌握税源信息就无从征税,加强征管就是对税源信息的掌握,把税源找到了征管自然就提高了。

据上述官员介绍,税务部门从2005年就开始开展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的工作,一开始主要是在交易环节,以契税为切入点。现在已经掌握了交易环节的税源信息,交易环节基本上实现了预期的目的,今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将向开发环节、保有环节推进。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工作,使得税收征管的效果明显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纳税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上述官员举例说,以前房地产销售环节的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都是零,现在则增长明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税务总局增值税优惠目录有哪些内容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以下称《通知》),决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物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整合归一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将近年来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
    2023-05-05
    436人看过
  • 吉林省地税局强化土地增值税管理
    2013年12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视频会议后,吉林省地税局采取三条措施,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力度。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增强纳税人清算主体责任意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展一次普遍性的土地增值税税法宣传和清算工作培训,让纳税人熟悉掌握清算政策和流程。二是强化房地产项目管理,完善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流程。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定期向税务机关报告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区域、开发面积、工程招投标、销售和财务等方面情况。三是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基础工作,开展清算督导检查。2014年,吉林省将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案例交流,结合实际制定清算管理办法,组织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土地增值税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的解读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在项目竣工结算前由于涉及的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实行预征。目前为了
    2023-06-07
    358人看过
  • 税务总局对跨境增值税免税办法进行解读
    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背景是什么?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印发的《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明确了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的跨境免税政策,规范了此前已纳入试点的跨境服务范围。为加强免税跨境应税行为的税收管理,便于纳税人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税务总局根据《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以下称《原办法》),在充分征求基层税务机关意见和部分纳税人意见的基础上,
    2023-06-07
    75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是什么意思?土地增值税税率多少?
    一、土地增值税是什么意思?土地增值税的意思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二、土地增值税税率多少?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如下: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
    2023-06-12
    366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谁,土地增值税在哪里交税
    一、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谁?1、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2、所以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就是现有的权利人,也就是我们所要转让的房产的权利人,也就是卖方。二、土地增值税在哪里交税?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2、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2023-05-30
    225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发[2007]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依此监督指导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上报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本准则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以及《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是指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的信息实施必要审核程序,提出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并出具鉴
    2023-05-03
    394人看过
  • 国税总局将征收土地增值税中小房产商可能降价
    访谈实录:土地增值税征收房价无影响地产股价或跌去一半国税总局将征收土地增值税业界认为中小房产商可能降价一周后,国税总局将正式向房企征收30%~60%的土地增值税再过一周,国税总局将正式向访谈实录:土地增值税征收房价无影响地产股价或跌去一半国税总局将征收土地增值税业界认为中小房产商可能降价一周后,国税总局将正式向房企征收30%~60%的土地增值税再过一周,国税总局将正式向房产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董某认为,开发商成本的增加可能会使得供应减少,从而影响供求关系引起房价上涨。广州中原地产项目副总经理黄韬向记者反映,近期不少购房者都认为增值税清算增加的成本将直接打入房价,反而使房子卖得更快。那么,面临成本的增加,房产商又有什么对策呢?是否就真的会将增加的成本打入房价呢?记者昨日采访了业内有关人士。中小企可能小幅降价某集团副总裁江某敏认为,清算土
    2023-06-10
    288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3-12-25生效日期:1993-12-25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文号:国税发〔1993〕155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进口货物由征收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和特别消费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为使海关和税务部门正确执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二、增值税、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税额),依照本通知所附的《增值税税目税率表》和《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海关总署编写的《海关进出口关税与进口环节代征税对照使用手册》所列各项对照税目、税率,具有法律效力。各地海关、税务机关在执行中发现与
    2023-05-05
    425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5]90号
    1995-05-17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实际需要,为了便于纳税人积极履行纳税义务,正确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现将我局制定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统一格式,下发各地试行。特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是纳税人履行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以规范格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书面报告,也是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税款缴纳情况的重要依据。因此,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和报表中的填报要求,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以及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并按期缴纳税款。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包括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及适用于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应在取得土地使
    2023-06-10
    187人看过
  • 财政部税务总局: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新通知: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详细内容如下:财税〔2017〕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现将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二、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三
    2023-05-04
    341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一、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本案例房地产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28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不含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41400万元,筹资利息支出3470万元,销售收入124200万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税收法规、规章的规定,可得增值率28.76%,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8321.685万元(具体计算见附表第一列)。根据土地增值税计税基数的组成,拟从转让房地产收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和利息支出三方面进行税务筹划。(一)通过确定适当的转让房地产收入进行税务筹划如果该房地产项目是普通住宅,只是增值率略高于20%的临界点,则可以通过适当降低售价使增值率低于20%.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本细则第七条(一)、(二)、(三)、(五)、(六)项扣除项目金额之和
    2021-11-08
    418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 个人
    一、个人土地转让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也可以按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选择适用5%的征收率差额征税。(2)转让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则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且不适用减去土地使用权原价的差额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这里只规定了房地产公司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可以适用土地差额扣除,其他没有差额扣除的文件依据。小规模纳税人(1)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按3%的征收率全额计税,也可以选择按财税〔20
    2023-03-08
    216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适用涉外税收征管需要的增值税、消费税、营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发〔1994〕0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为贯彻执行这个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适用涉外税收征管需要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申报表(中、英文对照)。一、增值税(二种)1.“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按期申报缴纳增值税。2.“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申报缴纳增值税。二、消费税(二种)1.“消费税申报表”,适用于生产、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期申报缴纳消费税。2.“代收代缴消费税报告表”,适用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按期报告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三、营业税(二种)1.“营业税申报表”,适用于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
    2023-06-07
    299人看过
  • 宿迁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发挥土地增值税调控作用,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开发的项目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清算项目应纳土地增值额和应纳税额,根据该清算项目预缴的数额,确定该清算项目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该清算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该清算项目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税务管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税务管
    2023-05-05
    413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土地增值税与增值税有什么区别,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7
      增值税纳税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商品或提供加工,修理劳务j和进口商品的公司和个人土地增值税只有房地产企业,纳税对象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及其附属公司和个人。
    • 国税局土地增值税怎么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7
      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当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据专家测算,房地产项目毛利率只要达到3
    • 税务局参照什么部门征收土地增值税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14
      税务机关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有: 1、获得土地使用权需要
    • 土地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地税的增值税税率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5
      增值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4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60%。
    • 中央总局和地方总局增值税的比例是多少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7
      增值税中央地区的共享比例为50%:50%。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营业改革试点后,调整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增值税中央地方共享比例调整为50%:50%。 营业税征收增值税试验期间,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属试验地区营业税收入,征收增值税后收入仍属试验地区,货款分别入库。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持,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各自承担。 增值税共享不包括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