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双过半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9:50:56 312 人看过

一、业主大会双过半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成员选票双过半指的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和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二、什么是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或者首套住宅交付使用满两年的,该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三、业主大会主要议题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大会相关文章
  • 业主委员会的意见是否需要过半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即是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因此需要人数面积双过半。一、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物业管理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
    2023-03-24
    261人看过
  • 业主大会要多少通过
    一、业主大会要多少通过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跟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不管是采用哪种方式都需要经过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才行,如果没有达到这个人数要求,那么业主大会所做的决定涉及违反法律规定。另外,召开业主大会的,会议负责人需要在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让业主们有所准备和安排。同时,召开业主大会的会议内容一般涉及小区内多数人的利益,因此,除了需要一定数量的业主参与会议,还需要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二、成立业主大会应具备什么条件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已满两年。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应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接到书面报告后的30日内,与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一起组织
    2023-04-12
    414人看过
  • 业主和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
    1.业主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2.房屋可以\"共同共有\"吗?房屋作为不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可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是指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承担义务。3.什么叫\"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4.业主有哪些权力和权益?(1)独自拥有、使用、居住和享用其名下物业及全部租金的收益;(2)全权将其名下所占的业权份数,连同上述的权力和权益,自由出售、转让、出租或准许他人使用而不受其他
    2023-06-10
    115人看过
  • 什么叫业主大会与会人数
    一、什么叫业主大会与会人数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二、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三、业主大会的议题(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2023-06-19
    285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投票人数未过半怎么办
    如果个人,可另行补选;如果所有候选人均未超过半数选票,则应重新选择侯选人进行选举。一、刑法破坏选举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现行刑法对破坏选举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选举的行为还必须属于情节严重,比如以暴力、胁迫或者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强迫或不让选民投某人的票,或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的,伪造选举文件和选票,或在选举进行中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情节恶劣的等,才构成本罪。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流程1、社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进行工作分工,研究选举工作计划,制定本社区选举工作方案。2、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标语、板报等形式向居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宣传和发动,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竞选。3、推选居民代表。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或按照20-50户推选1人,过半数的居民同意为正式当选确定选举方式。民主决定本社区的选举方式和投票选举日期,
    2023-06-22
    277人看过
  • 业主大会属于什么组织
    业主大会属于业主自治组织,由小区内的全体业主组成,用于保护其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
    2023-08-03
    300人看过
  • 业主大会的会议有什么参加
    一、业主大会的会议有什么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二、业主大会的组成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
    2023-06-19
    193人看过
  • 如何成立业主大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1.为什么要制定《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答: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第一条)。2.什么是物业管理?答:《条例》中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第二条)。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答:针对实践中业主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的问题,《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享有10项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
    2023-06-10
    134人看过
  •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的职权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二)审议通过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三)听取并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四)决定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五)听取和审议维修基金预决算的报告,监督维修基金的使用;(六)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
    2023-06-10
    491人看过
  • 成立业主大会应具备什么条件?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如何召开?
    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已满两年。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应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接到书面报告后的30日内,与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一起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部分业主、建设单位组成。筹备组中的业主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业主予以推荐产生。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筹备组应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并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邀请居(村)民委员会参加,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2023-06-10
    318人看过
  • 业委会起诉需要先经业主大会通过吗
    一、业委会起诉需要先经业主大会通过吗业委会起诉需要先经业主大会通过。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的,在提起诉讼前,应当经过业主大会的通过,未经过通过的,无权提起民事诉讼。业主大会在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可以在一定范围进行授权,业主大会可以约定业主委员会在何种情形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约定的情形内,业主委员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提起民事诉讼,无需业主大会的同意,要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未作约定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业主委员会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后,有权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未经同意的,无权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
    2023-05-15
    147人看过
  • 业主大会越权业主该怎么办?
    小区的业主大会难以召开,即使召开后也存在已经成立的业主大会换届难、业主委员会交接难的问题,也是近期物业方面矛盾比较集中的一个方面。同时,由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缺少相关监督,侵害业主权益的事件不断出现,比如业主所享有的大会讨论事项的表决权、制订修改公约和大会议事规则权、选举及解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履行职责等权利,在实践中经常被侵犯等引出了不少矛盾和纠纷。解读现行《物业管理条例》对这个方面的规定较为简单,没有对无业主大会非讼程序进行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诸多问题,比如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如何有效监督,对业主大会选任事项意见不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不适当决定、侵害利益等是否可通过诉讼解决等。总的来说,业主作为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所有权人,不仅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权,对共用部分享有共用权,同时作为小区成员还享有成员权,业主通过
    2023-06-10
    142人看过
  • 业主大会按照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业主公约和本规则,依法履行的职责
    (1)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本规则;(2)制定、修改本物业内物业共用部位和供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制定、修改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4)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5)选举、补选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6)听取和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7)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2023-06-10
    439人看过
  • 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合法吗
    一、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合法吗1、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是不合法的。2、法律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
    2023-04-12
    402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大会的职责如下: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4、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5、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6、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7、... 更多>

    #业主大会
    相关咨询
    • 选举业主委员会双过半是指那双过半,所有候选人选票也要过半?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7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业主委员会选举只能四个人双过半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公约有什么效果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3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公约是业主之间有关合理使用、维护、管理物业等事项以及处理相邻关系的共同约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共有或者共用物业的使用、维护要求;(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公共费用的分担;(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四)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五)物业管理争议的处理方式;(六)违反业主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 业主应该知道,什么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决定物业重大管理事务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r当业主人数较多时,可以按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
    • 业主大会是不是就是首次业主大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3
      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