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转让房屋的居住权。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属于用益物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随意进行转让。
一、村委会可以强制收回宅基地吗
村委会不可以强制收回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宅基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2、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3、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4、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5、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6、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7、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8、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9、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宅基地。宅基地是用以建造村民住宅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将宅基地挪作他用,如利用宅基地建设厂房、旅店、酒店等。但考虑到我国农村的的实际情况,农村村民如果只是利用自家住房附带地从事小规模、家庭式的生产经营活动,则不属于改变宅基地的用途。
二、写了永久居住权还有继承权吗
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现在有些特殊的房屋居住权有特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公租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住房、干休所的一些房屋,都有一些限制继承的条件,如果是这样的房屋,就不能继承,也就不能由子女继续居住。
三、租赁住房可以出租吗
居住权房不可以出租。《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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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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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与住宅的居住权是否可以转让权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3房屋居住权不能转让。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该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随意转让出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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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与房屋设立的住房居住权可以转让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30房屋设立的居住权不得转让。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并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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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卖房屋对居住权的影响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5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转卖的,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居住权是在房屋管理局(登记机关)登记成立的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 即使业主出售房屋,拥有居留权的业主仍会有一段时间的居留权。新主人不能催人或租房子。 因此,二手房购买者应该注意,购买房屋后,不仅要查询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司法查封或抵押情况,还要查询房屋的居住权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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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房屋时如何确定住房原值?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0(一)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缴纳的相关税费。(二)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缴纳的相关税费。(三)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四)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