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能否出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6 18:50:08 353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房屋的规定和申请建房的条件及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强调房屋被用于出租将被视为非法,并会受到罚款等处罚。同时,介绍了建房的条件和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最后提醒读者,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房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房屋通常不符合规定,因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任何非农业建设都可能被视为非法。如果房屋被用于出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没收任何非法所得,并对其处以罚款。

一、农村居民申请建房的条件如下:

1、属于本村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2、无房居住,需建房的村民;

3、因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垮塌或存在安全隐患,需搬迁;

4、多子女家庭、儿女长大结婚后,需分户居住的;

5、持乡、村、社证明,申请建房户所住房屋确属危房,需改、扩建的;

6、国家、省、市、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移民搬迁需使用集体土地的;

7、国家公益建设需搬迁农民住房的。

二、建房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建房登记申请书;

2、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申报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6、其他必备材料。

总之,对于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农 民 集 体 所 有 土 地 建 房 屋 需 注 意 哪 些 规 定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范围为村内使用,不得建设别墅大院和违反规划建设的建筑物。因此,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建房屋需注意以下规定:首先,不能违反土地利用规划,不得建设别墅大院和违反规划建设的建筑物;其次,必须符合村庄规划,不得损害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农民合法权益;最后,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土地审批手续和规划许可手续等。总之,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建房屋需遵守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同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建设合法合规。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建房屋需遵守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同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建设合法合规。否则,将面临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法院拍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否合法
    一、法院拍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否合法农村集体土地上由村民自行修建的住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法院具有强制执行权,可以依法进行拍卖。然而,对于那些所有权归属于个人的房产,法院有权实施强制执行;而对于那些所有权归属集体的房产,原则上不得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方转让或者出售。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对这类房产进行“现状处置”,但在处置过程中必须充分揭示该房屋尚未取得合法登记手续以及土地属性等相关信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二、法院拍卖房产能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吗法院拍卖房产可以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
    2024-07-13
    426人看过
  • 承包土地上房屋出租是否有效
    承包土地上的房屋租赁是否合法,要看房屋是否合法,而房屋是违法建筑,房屋租赁无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由哪个部门管事实上,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时,应找哪个部门处理应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各地管辖处理的部门或机构并不一定相同。故一般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措施一般如下:首先,双方当事人可先进行协商解决,争取和平解决纠纷。能够协商解决的最好协商解决,否则走那种法定程序的都会占时间,这点对承包方
    2023-02-17
    274人看过
  • 能否将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出售?
    可以。但是必须要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且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条件。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拨等几种。而划拨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另外划拨土地证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如果做个人抵押按揭时需要担保,但出让的土地证就不需要。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另外,转让划拨土地未经批准的行为无效。划拨土地转让应具
    2023-08-15
    332人看过
  • 没有房屋拆迁许可证,能否拆迁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不合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需要拆迁的项目,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于符合拆迁许可证核发条件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核发拆迁许可证,同时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对于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资金不落实的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根据上诉规定,你可以去当地政府举报
    2023-06-10
    265人看过
  • 长期出租集体土地是否合法?
    不合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最长三十年,超过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部分无效,无效条款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最长三十年,超过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部分无效,无效条款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一)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二)《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三)关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应该是没有年限的。《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并未涉及,也无相关的行政法规。因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继承,倘若迁出某村,自然不
    2023-07-03
    24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和夫妻共用,能否遗赠?
    (1)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被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2)与被继承人不共同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集体组织成员继承本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3)与被继承人不共同生活,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集体组织成员继承本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4)非本集体组织成员继承本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的,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项目和标准:一、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
    2023-08-05
    473人看过
  • 集体土地证怎么办房屋租赁证
    (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3)区房地产市场派员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察看、评估;(4)发给《房屋租赁证》;(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提供的证件1、出租人(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2、承租人(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国家安全局批
    2023-04-27
    304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要进行登记,应如何办理?(一)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初始登记提交: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5、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6、变更登记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7、其他必要材料。(二)审查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三)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同意审查
    2023-06-10
    322人看过
  • 集体土地租赁权可否出资入股
    一、集体土地租赁权可否出资入股集体土地租赁权是不可以出资入股的,集体土地租赁权并不是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进行货币估价,不属于可以出资的财产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是什么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使用者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出
    2023-04-19
    355人看过
  • 农村土地集体出租的方式
    1、集体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直接或以联建、联营为名从事房地产开发,修建住宅,商铺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外的人员,引致土地使用权转移;2、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之名,直接将集体土地出租给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收取租金盈利;农民个人出租或变卖住房,引致土地使用权转移;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或从农民手中回租承包地,然后再以较高租金转租给他人进行非农业建设;4、集体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将其建设用地或连同厂房自发地运用转让、转租或联营、联建、作价入股等方式将集体土地用作城市房地产开发,搞“招商引资”,引致土地使用权转移;5、不同地块进行重新配置,有在同用途土地之间置换的,也有在不同用途土地之间进行置换的;6、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融资的担保包括以土地上建筑物抵押连带土地使用权抵押等情形。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年限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023-07-04
    205人看过
  • 出租集体土地是否征收增值税
    律师解答:按5%的征收率计算。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按3%的征收率全额计税。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运用权、地上的修建物及其附着物并获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获得的收入包含资金收入、什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根据向国家交纳的一种税赋,不包含以承继、赠与方法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2024-04-24
    123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标准吗
    不可以,没有任何的征收手续,是不合法的,必须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批复。且没有看到任何公告的情况下,也是违法的,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张贴书面的土地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2024-04-20
    131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房屋继承的实践问题
    继承人有权利继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但只有属于被继承人依法享有所有权的房屋才可以进行继承,且房屋所附着的土地不能进行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集体土地上的如何继承和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对于集体土地是不存在继承和分割的,但是集体土地上的房产是可以依法进行分割和继承的,分割和继承要遵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
    2023-07-06
    260人看过
  • 集体土地房屋能强制执行吗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各地政府也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而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回迁房是政府或者开发商征收土地征收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50年、70年开发的房屋。彼此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两者性质不一定相同,回迁房有可能是集体土地的私房,而非商品房;第二个区别是商品上市时房价较高。二、拆迁流程步骤具体是怎样的咱们国家的拆迁分为城市国有土地的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分别对应不同的拆迁程序。先说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程序,征收方会在拆迁前张贴安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被拆迁人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市县级政府下发书面的征收决定公告,而后会组织大家选择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对大家的房屋进行评估。对于评估报告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之后依法提出
    2023-06-28
    39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在非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房,房屋可以出租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5
      不行。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 集体土地出租是否违法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租用集体土地,必须先行征用并转为国有土地。根据《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222号)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出租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租金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土地租金标准调整的时间和调整幅度、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等。租赁土
    • 集体土地房屋产权与集体土地房产证是否能够过户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6-14
      1、集体土地房屋产权定义1.集体土地房屋产权也叫做集体产权,集体土地房屋是修建在集体土地上的,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私人财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建设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的,不到房管局登记; 2.集体土地房屋产权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屋一样拥有同样的权利,也就说不能自由买卖·置换·赠与·继承等,如果购买了集体土地房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出现任何损失都由交易的双方自己承担,多数集体土地产权房屋交
    • 集体土地建房用土地上的房产能否抵押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一般情况下可以进行抵押。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禁止抵押的财产,所以只要带上相关的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并且办理抵押登记即可。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
    • 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的房屋的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目前还没有相应的补偿条例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