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两百多种蔬菜免征增值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21:03:27 278 人看过

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国家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人员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叶菜类等14个类别219个品种的蔬菜。

据了解,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享受免税政策蔬菜的范围,而各种蔬菜罐头则不列在内。此外,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则不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后,市民购买的土豆、尖椒、西红柿、大白菜、卷心菜、冬瓜、青瓜、萝卜、茄子和莴苣等蔬菜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据了解,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是国家在新一年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时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这项政策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蔬菜流通领域成本,为企业经营减轻负担,切实降低山东省蔬菜流通环节价格成本,促使蔬菜零售价格下降,给菜篮子减负,让消费者受益,从而为稳定物价、保障民生发挥积极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钾肥不再免征增值税
    1、钾肥是否不再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钾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9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04年12月1日起,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钾肥免征增值税,征收后返还。具体申报由财政部地方办事处按照《关于对部分税制改革后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94]财税字第55号]的规定办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如下:《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货物的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向买受人征收的增值税为销项税。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增
    2023-05-02
    387人看过
  • 哪些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一、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28号公告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有几点。一、增加11%的扣除率;暂时保留13%的扣除率。二、1、重新定义了“销售发票”的概念。2、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三、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
    2023-03-31
    239人看过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程序
    (一)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需要提交下列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申请认定表)二份。(二)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和新开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需要提交下列资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申请认定表)二份;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一份;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一、营业税改增值税程序须知第一、基本不需要申请,系统会自动调整的,如果需要更改的话,比如说征收品目、税种核定等,跟原来更改这些项目所需材料一致;第二、营业税改增值税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问题,需要及时在申报系统确认,注意营业额是
    2023-03-24
    196人看过
  • 征地蔬菜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
    2023-03-03
    65人看过
  • 征地蔬菜补偿标准
    一、征地蔬菜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
    2023-04-23
    488人看过
  • 法定继承免征增值税吗?
    法定继承一般是免征增值税的。因为继承遗产不属于增收增值税的范围。法律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一、公司名下的车辆过户给个人需要交多少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增收增值税,不得抵口进项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二、差额征收5%的税如何计算差额征收5%的税计算是指余额为销售额征税的方法。差额征收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规定的扣除额,如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
    2023-02-08
    363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蔬菜免征增值税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8
      对从事蔬菜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以作为副食的草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真菌植物和少数可以作为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蔬菜经过选择、清洗、切割、干燥、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过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成的食品。
    • 蔬菜批发企业销售蔬菜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8
      1、蔬菜批发的企业销售蔬菜,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 蔬菜增值税税率?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7
      首先,水果蔬菜是农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出售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的税率为11%。因此,销售水果蔬菜的增值税税率为11%。
    • 蔬菜批发的企业销售蔬菜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9
      1、蔬菜批发的企业销售蔬菜,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 种蔬菜的申请一般纳税人是否能免征增值税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11
      1.只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蔬菜才能免税;如果是企业化经营,是不能免征增值税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下列8个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