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给出的素材,债务人利用假离婚的方式来逃避债务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属于哪一种民事行为范畴?根据行为人的行为特征,可以判断其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的民事行为范畴。因此,答案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债务人利用假离婚的方式来逃避债务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属于哪一种民事行为范畴?因为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意思表示不真实;(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三)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夫 妻 假 离 婚 涉 逃 债 : 如 何 认 定 恶 意 串 通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在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是一种违法行为。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以假离婚逃债是不行的。对于借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务人利用假离婚逃避债务和规避法律是无效民事行为。恶意转移财产是违法行为,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假离婚逃债是不行的。对于借离婚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归各自所有时,由双方协议清偿或由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探讨转供行为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364人看过
-
涉及非法讨债行为的法律问题
146人看过
-
债务起诉涉及的法律问题
286人看过
-
离婚与逃避债务:假离婚的认定及法律依据
331人看过
-
夫妻债务如何认定:探讨个人债务的法律问题
56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法院分配夫妻债务问题探讨
170人看过
在法律上,只要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就意味着双方已经离婚成功。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一说。无论是双方处于协议离婚期间或者是诉讼离婚期间,只要双方没有拿到离婚证书或者是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都代表着离婚的程... 更多>
-
追讨债务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0追讨债务应注意以下几点: 1、诉讼时效问题。 2、注意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对债务人的资产状况要通过各种方式、手段摸清、排查,以便诉讼程序中提交给法院查封、冻结。 3、债务有保证人的,如果起诉,可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人应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做好财产保全措施,在法院判决之前先行查封债务人的资产。 5、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债权人可以不经起诉而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
-
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逃避债务的问题探讨陕西在线咨询 2021-01-15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逃避债务的问题探讨 债务人通过行政手段假离婚分割财产、逃避债务、规避法律,这是民事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如我院在执行工作中就遇到此类案件:陈某与王某76年登记结婚,77年生一男孩,83年在县农行贷款10万元购买汽车经营个体运输业。85年又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向该行贷款35万元,贷期一年。当年陈某用贷款在三亚市买一旧楼房约400平方米,经装修后房产所有
-
涉及到追讨债务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27公司追讨债务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有: 1、债权需真实存在且合法有效; 2、注意保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 3、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4、注意诉讼时效,不得超期,同时留下催收记录和证据,必要时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5、有担保的需要在担保期间内主张权益。
-
夫妻共同债务是否涉及离婚诉讼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24在离婚诉讼中,配偶之间关于共同债权问题的辩论通常集中在两个主要方向上:第一,双方争夺共同债权的所有权,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第三者具有很高的信誉度,能够顺利地为自己所掌握,或者该债权金额巨大,甚至超过了其他共有财产的价值,具有潜在的升值空间。第二,双方还可能就共同否认债权的责任,争取其他共有的财务资源。这部分争端的来源可能包括债务人的第三者信誉度较低或没有实际的偿还能力,或者虽然有偿还能力但代价过高,
-
假离婚及假离婚是如何逃避债务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8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