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可以和解。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如下: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法律规定的程序。
我国虚假诉讼可以起诉吗?
我国虚假诉讼是可以起诉的,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但是如果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后,公安机关不受理的,当事人也可以提起自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二)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三)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四)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六)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第三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项情形,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之一,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者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
(三)致使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财产给付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权益,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致使他人债权无法实现,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六)致使他人因为不执行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判决、裁定,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措施或者受到刑事追究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如果遇到了与他人发生纠纷需要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是刑事诉讼的情况,一定要注意自己提起的诉讼是否是真实的情况和理由,以免被认定为虚假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虚假诉讼罪定性和处罚探讨
146人看过
-
诉讼中的真实与虚假:对恶意与虚假诉讼的探讨
471人看过
-
申请被驳回后,复议和诉讼的可行性探讨
270人看过
-
探讨虚假诉讼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216人看过
-
抗诉变更诉讼的可能性探讨
213人看过
-
诉讼中的协商可能性探讨
165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区分执行力和执行能力:难易与可行性的探讨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08难以执行通常被描述为在满足充分资产且具有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存在未得到迅速且全面实施的现象。这主要源于被执行人未能全面合作,采取躲避策略或转移资产藏匿,甚至逃脱债务责任等情况。此外,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手段、程序或出现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以及相关人员或机构对执行工作的干涉等因素,都可能导致执行困难。这种情况更多地体现为主观层面的执行障碍。而执行不能则是指针对那些被执行人缺乏足够的资产以满
-
合同解除的合法性探讨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06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符合解除条件的话通过短信或微信解除合同是有效的。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
-
虚假诉讼案件可否调解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5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提交虚假材料进行虚假诉讼,是怎么定义的虚假诉讼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0虚假诉讼是违法行为,情节恶劣涉嫌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
虚假诉讼案件类型集中性,虚假诉讼怎么处理?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6虚假诉讼是违法行为,情节恶劣涉嫌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法律规定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