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08:10:38 423 人看过

黑龙江省虽然位于我国的北部,但是在夏季的时候,依然会出现高温天气情况。并且,黑龙江省的实际天气情况也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所以,黑龙江省的劳动人员依据自身的工作条件,向自己所在的单位获取相应的高温补贴。那么,黑龙江省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一、黑龙江省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我省2014高温补助标准是,津贴补贴平均标准为15.8元、前夜班津贴平均标准为6.7元、后夜班津贴平均标准为8.3元。目前黑龙江省尚未有新的高温补贴标准出台。

高温津贴标准: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高温补贴对象:

露天工作的行业,如环卫工人、建筑工人、采矿工人等,都是重点的受益行业。而钢铁行业、某些企业司炉工、焊工、公交司机等,属于工作场所温度较高的职业。

界定是否发放高温津贴,有两个关键的数值:

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或在温度达到33℃以上(含33℃)的工作场所工作。标准是硬性的,如果确实超过规定的温度,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但具体操作中,却要灵活,要区分不同情况,考虑双方都能接受。应该是由企业根据测定的温度为员工支付津贴。如果确实存在拒不支付的情况,最好的办法是内部协调,发挥工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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