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妇女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15: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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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一、哺乳期加班劳动法
劳动法对哺乳期加班的规定如下: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加班,强行安排加班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二、女职工的哺乳假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女职工的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三、女职工哺乳期获得何种保护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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