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取得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
房屋享有居住权。
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一、买下的房子永久居住权可以出售吗
买下的房子在设定了永久居住权后,不可以出售。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他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有居住权拆迁能得到补偿款吗
因征收拆迁而遭受影响时,居住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居住权规定于《民法典》的第366条至第371条,属于用益物权分编,与大家所熟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并列。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简言之,居住权的主要权能就是一点,即在别人的房子里长期稳定的居住生活。其区别于所有权人的最大特点是其不能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区别于普通承租人的最大特点在于其需要通过依法登记设立,居住权人享有的是用益物权而非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
那么,居住权人能否获得征收补偿呢?《民法典》并没有在牵涉征收的条款中直接规定。不过我们可以参考第327条的内容: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据此,有律师认为,居住权既然是法定的用益物权之一,其因征收拆迁而遭受影响时自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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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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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特征-居住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4居住权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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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怎么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10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有: 1、居住权的主体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限于房屋; 3、居住权是用益物权,其权利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依据或合同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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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4-03-21房屋居住权的法律规定如下:1、居住权享有占用他人房屋的权利,不涉及买卖、抵押等权利。也就是说,居住权的唯一权利是住在这种不能出售、出租或抵押的财产中;2、居住权是对他人房屋的权利,而不是对自己房屋的权利。因此,有必要为没有自己所有权的房屋设定居住权;3、居住权可以通过双方签订合同或业主立遗嘱来确立;4、设定居住权的期限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可以是5年、10年、15年或永久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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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权是否存在房屋居住权?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22根据法律规定,居住者享有在他人住宅上实行公有制、版权和使用的应用价值的权利,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住宿需求。民法典明确赋予居住者依法享有对他人的住宅实行公有制、版权和使用的应用价值的权利,以便满足日常生活中必须的住宿需求。 居住权被视为一种特殊类型的人权,旨在通过阻止所有权人将建筑物用于非住宅用途,实现住宅用途的权力。其核心权利是居住权,这种权益可以使用权来实现居住的目的,并能够制止所有人或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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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屋居住权我要用什么程序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7设立居住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将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等。设立居住权有所有权人可以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