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22:11:02 418 人看过

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师[20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编办、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农村学校,关键在教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加快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各地要把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摆在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分步扎实推进,为农村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探索建立严格准入、能进能出的教师管理新机制,教师地位待遇显著提升,优秀师资来源充足,补充渠道畅通,岗位交流制度化,结构不断优化,专业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0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准入严格、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配置均衡、城乡一体、结构合理、乐教善教、稳定而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农村教师队伍。

二、探索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新机制。继续实施并逐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力推进各省(区、市)实施地方特岗计划,探索建立吸引高校毕业生到村小、教学点任教的新机制。全面实行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加强省级统筹,规范招聘程序和条件,逐步建立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严把农村教师入口关,严禁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进入教师队伍。

三、编制配备切实保证农村学校师资需求。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对寄宿制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族地区双语教学学校、村小及教学点、山区湖区海岛牧区学校等实施特殊师资配备政策。按照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补足配齐农村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科学课程等紧缺学科教师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使用本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四、多渠道扩充农村优质师资来源。进一步完善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为农村学校定向培养补充“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素质教师。扩大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免试攻读教育硕士计划”。采取定向委托培养等特殊招生方式,扩大双语教师、音体美等紧缺薄弱学科和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规模,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和“特岗计划”中向音体美教师倾斜。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每年培训一批少数民族双语教师。

五、大力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加强农村教师国家级示范培训,积极探索农村教师远程网络培训的有效模式,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建立网络研修社区。加强音体美、科学、综合实践等农村紧缺薄弱学科课程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支持农村名师名校长专业发展,造就一批乡村教育家。研究完善符合村小和教学点实际的职务(职称)评价标准,职务(职称)晋升向村小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推动各地结合实际,规范建设县(区)域教师发展平台。

六、建立健全城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各地要建立县(区)域内教师校长轮岗交流机制,建立县(区)域内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工作。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支持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探索实行校长任期制和定期交流制。

七、切实保障农村教师待遇。各地要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确保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教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按规定为农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中央安排基建投资,支持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鼓励地方政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八、大力表彰在农村长期从教的优秀教师。对在艰苦边远乡村学校和教学点长期任教、贡献突出的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评选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广泛深入宣传优秀农村教师的先进事迹,鼓励优秀教师在农村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在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奖励教师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

九、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共同推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强大合力。健全督导检查和工作问责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评估,把优先保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及时补充新教师、依法理顺教师管理职能等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强化政府责任,确保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对各地教师队伍建设基本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和公示。

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2年9月20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珠海市教育局日前发布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是详细内容: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做好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的有关精神,促进教育公平,现就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履行政府职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和两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常住人口逐年增加,我市义务教育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切实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努力解决随迁子女入学的焦点、难点问题,使异地务工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区”)、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履行职责,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
    2023-05-29
    78人看过
  • 《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
    相关文章:《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德区教育局、编办、财税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经征得省委组织部同意,制定我省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
    2023-05-29
    381人看过
  •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
    教师[201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部属师范大学: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推进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发挥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中的主体作用,重点建设好师范大学和师范学院。鼓励综合大学发挥学科综合优势,参与教师教育。地方综合性院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等师范学校要根据教师培养要求,积极调整专业结构,加强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教育部与各省级人民政府共同建设一批师范大学和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支持部属师范大学与地方师范院校合作建立区域性教师教育联盟。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教师培训机构为
    2023-05-05
    145人看过
  • 代课教师清退后优秀者还能进入教师队伍吗?
    问:代课教师清退后优秀者还能进入教师队伍吗?答: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刚表示,地方政府要严格禁止聘用新的代课人员,规范中小学的用人行为,保证合格教师的补充需求,“不能为了省几个钱,廉价地聘用几个代课人员担任中小学教师”。而对于还在岗的代课人员,则要按“以人为本、政府统筹、坚持标准、有进有出、积极稳妥、标本兼治”的思路解决。吕*刚希望地方政府将在岗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与择优录取、辞退补偿、纳入社保等措施统筹考虑,“特别是要允许那些具备教师资格、符合教师任职条件、素质较好、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代课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择优进入到教师队伍,最好还能够有一定的政策倾斜”。不过依照现行的教师招聘办法,聘任教师需要由地方编制部门给编制指标,也要由地方财政支付教师基本工资,并不是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门一个部门作出决定。对于确实因为能力、水平以及素质不适等原因而被辞退的那些代课人员,地方政府也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吕*刚表
    2023-05-05
    382人看过
  • 山东省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
    鲁教人发(2014)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市(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补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员2014年1月9日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原民办代课教师为我省农村基础教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为使原民办代课教师共享发展成果,积极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和谐,经研究,决定向我省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并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发放范围凡现为山东省户口,我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本意见实施前已经死亡的原民
    2023-05-03
    147人看过
  • 论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兼论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现状和未来【内容摘要】教育为人才之本,人才为立国之本。教育在国家各项社会事业中的基础性重要作用毋庸置疑。作为教育事业基础的义务教育事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更是发挥着无可替代的“基础的基础”的作用,而作为“中国的根本问题”——“三农”问题的重要方面的农村义务教育问题,就无疑是教育领域的一个首要复杂难题了。本文将以我国的社会历史背景和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现实困境为立足点,着重探讨在这个问题中,作为政府在其中实际发挥的作用和应当发挥的作用,并提出笔者个人的一些观点和态度,以期能从一个侧面为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未来出路和发展前景提供些许浮浅的参考意见。【关键词】政府;教育;农村义务教育一、引论:问题的提出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期)《南方周末》以头版头条的形式刊发了一篇题为《代课教师艰辛执着震动人心县委副书记动情
    2023-05-03
    76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太原市义务教育的建置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
      本市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市人民政府统筹落实、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的体制。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并对财力薄弱的区、县予以补助和支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行政区域的义务教育事业给予支持。
    • 教育部关于教师师德的十条禁令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8
      教育部关于教师师德的十条禁令: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
    • 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办法适用法律文件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
      关于义务教育债务的问题,学习下这个文件吧: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7〕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
    • 教育部关于教师过失犯罪的处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2
      通常情况下,如果要被开除党籍的话,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是故意犯罪被判处朱行,那么就应当开除党籍,如果因过失犯罪依法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也是会被开除党籍的
    • 义务教育政府部门建立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6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的目标考核制度,把实施义务教育情况作为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年度和任期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建立义务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强对学校、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推进素质教育等工作的督导。督导结果向社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