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代理票据行为的代理简称为票据代理,指的是有权实施某种票据行为的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或不愿亲自实施该票据行为,而由他人代为实施的一种票据法律制度。基于被代理人(即票据当事人)本人的授权,在票据上明示本人的名义,记明为本人代理的意思并签名的行为。我国《票据法》第5条规定: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
代理票据行为,需履行以下手续:
(1)需有票据当事人委托代理的意思表示,即将委托代理的意思表示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代理人。这是票据行为代理的实质要件。由于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其他票据当事人可以不考虑委托人的委托代理意思表示。
(2)代理人必须在票据上表明代理关系,即在票据上相应位置载明两个内容:一是记载被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二是记载代理的意思。即应写明代理字样,如实务记载中,依照票据使用习惯足以证明是代理关系,也产生代理关系。
(3)代理人需要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在票据上签章,这是代理关系绝对生效的条件。
-
票据行为的含义
457人看过
-
票据行为的概念与含义
78人看过
-
票据行为的定义
377人看过
-
合同履行的含义及特征
58人看过
-
合同履行的含义及特征
271人看过
-
代为履行合同的义务可行吗
206人看过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
票据行为的定义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9一、票据行为的定义 票据行为除具有票据所具有的无因性、形式性(要式性和文义性)特征外,还具有独立性特征。票据行为的独立性是指就同一票据所为的若干票据行为互不牵连,都分别依各行为人在票据上记载的内容,独立地发生效力。票据行为的独立性,要求在先票据行为无效,不影响后续票据行为的效力;某一票据行为无效,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的效力。 二、票据代理 票据代理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票据上有表示本人身份
-
代履行义务的法律依据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4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即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漏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
-
代为履行合同义务可行的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30代为履行合同义务是可行的。第三人代为履行要求须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在,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口头或书面约定。并且须债权人的债权已届履行期,且向第三人请求履行。
-
代为履行合同义务可行的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05代为履行合同义务是可行的。第三人代为履行要求须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在,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口头或书面约定。并且须债权人的债权已届履行期,且向第三人请求履行。
-
代为履行代为履行合同义务可行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2代为履行合同义务可行。当事人可以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代为履行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第三人可以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