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流动是否受到独立性的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7:30:17 158 人看过

有。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产权的功能包括: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协调功能。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新公司法鼓励企业产权流动

取消公司对外投资限制。公司对外投资可超过净资产的50%;允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自由流动,无记名股票转让或非发起人股份转让,可以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允许其在公司成立一年后转让;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或者章程规定公司股权自由转让的,公司可以凭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到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不需提交股东会决议;简化公司合并、分立程序。

消除所有制歧视

消除准入型的所有制差别。自然人、各类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都可以单独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鼓励国有、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制企业;消除准入条件的所有制差别,对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公司,在名称取冠、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方式、股东人数限制、股东资格、住所及登记程序方面都按同一标准进行注册登记;消除特殊行业准入的所有制差别。对涉及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的特殊行业,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并领取许可证件的,不论其所有制性质,都予以核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04: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的继承是否受到遗嘱的限制
    一、知识产权的继承是否受到遗嘱的限制知识产权的继承是受到遗嘱的限制的。如果著作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将著作权指定由某一继承人享有,则按照遗嘱继承执行;若将著作权指定由继承人以外的人享有,则按照遗赠执行;如果著作权人没有订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著作权的继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知识产权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知识产权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知识产权继承办理公证的程
    2023-10-09
    209人看过
  • 投票权是否受到撤资的限制
    1、资本投资的退出是否限制了投票权p>我国法律对撤回资本投资是否会限制表决权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股东撤回资本投资是一种虚假的资本投资,限制其表决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有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合资公司(又称合资公司),以出资额为基础确定股东的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相应的利益和风险)。这种结构和内在特征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以股东平等原则作为股东关系的基本指导思想。股东表决权体现了“股东平等原则”,即所谓“按出资比例分配表决权”,即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任何股东都不能享有特权,而股东的权利只能来源于其出资比例,并与出资比例相适应。同时,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合资公司,公司的意思表示不是基于股东个人的意愿,而是基于全体股东按照“多数决”作出的决议。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当然要求按出资比例确定表决权的多少,而不是按人头“一人一
    2023-05-07
    229人看过
  • 哺乳期女性是否受到离婚限制?
    哺乳期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法律上规定的是男方不能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除了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在哺乳期的孩子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怀孕期间女方能提出离婚吗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了离婚。我国《民法典》出于对女性的保护,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产后一年内、流产后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与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不受以上规定约束。这是我国法律对作为弱势群体、处于特殊时期内的妇女权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023-07-01
    226人看过
  • 代位权的行使是否受到限制?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应怎样行使代位权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且代位权应通过诉讼形式行使,当然,债权人以非诉讼形式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同意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并由此而了结其与债务人之间债务关系的,也应当允许;还要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
    2023-07-06
    177人看过
  • 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是否受到限制?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从该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这几种遗产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最为优先适用,其次为遗嘱继承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在三种继承方式中,如果多种继承方式并存,在彼此之间没有冲突的情况下,遗产分别按照各自的方式进行继承,一旦两两之间甚至三者之间发生冲突,那么在冲突的遗产范围内,需要按照上述适用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的财产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再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要继承吗法定继承人不一定要继承,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继承权的放弃有效。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但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8-06
    419人看过
  • 租赁小产权房屋的合同是否受到限制?
    小产权房租赁合同在不损害社会和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依法签订租赁合同,且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下,该租赁合同应当被认定有效,受法律保护。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小产权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吗1、严格来说小产权房属于不能对外交易的房屋,对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购房人交付房款后得不到合法的房产,不能确定房屋的产权归属。因此,购房者购买的小产权房不能公开转让、抵押。遇到房屋拆迁情况的,也不能依法得到补偿。2、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房屋交易就是产权的转移,产权转移又以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为准,而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无法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自然无法上市交易,当卖房人反悔并起诉到法院的,出售人只需返还房产,而购房人则需要返还房产,这就吃了大亏。3、如果相关部门整顿小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
    2023-07-07
    184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配的合法性是否受到限制?
    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其中约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的,只要该约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之上,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况,双方各自也是签字或者按手印了的,而之后离婚协议书也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备案登记,那么该约定就是认为有效。离婚协议精神损失费的赔偿合法吗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03
    237人看过
  • 一项独立权项的专利性有瑕疵的专利权能否受到保护
    「案件提要」专利权的保护应以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独立权项为其最大保护范围。但独立权项的专利性发生动摇时,是否一定应中止案件审理,而等待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理结果?就本案而言,缩小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求得专利权的相对稳定性,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专利权不受侵害。「当事人情况」原告**淮阴辉煌太阳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淮阴市北京西路111号。被告扬州市**太阳能热水器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住所地在扬州市李典镇。「诉辩主张」原告**公司的起诉的主要理由是,通过专利检索,原告专利的独立权项1无专利性,但从属权项2有专利性,所以原告自行将要求保护的专利范围缩小为专利权利1和2的组合。虽然保护范围缩小了,但被告**公司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还是全面覆盖了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故被告构成专利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被告**公司的答辩意见是,1、被告和案外人已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启动专利无效程序,应中
    2023-05-05
    457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受到债权人限制
    债权人转让权的限制有:1、主体限制;2、对象限制,合同的对象可以是物体、行为和智力成果;3、内容限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达成特别协议;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本协议不违反法律禁止和社会公共道德,就可以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转让合同权利,都将构成违约。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4、形式限制。债权人的权益有哪些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实现债权、转让债权、放弃债权、主张违约赔偿等。此外,为了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法律还赋予债权人代位权及撤销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
    2023-07-05
    423人看过
  • 合同生效是否受到成立条件的限制?
    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的要求是:1、双方或多方存在订约主体;2、同意主要条款;3、合同的成立应具有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生效的要求是: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是真实的;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具有法律要求的形式。合同未生效但已实际履行是否成立是成立的。首先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些例外情形主要涉及存在特殊的法律规定约束了合同的生效要件,或者存在当事人有另行对合同效力的约定。例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接受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
    2023-07-04
    160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与独立性
    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即根据一国法律所取得的知识产权,仅在该国领域内有效,在其它国家原则上不发生效力。这是被普遍公认的一项原则。但对于知识产权穷竭是否具有地域性,则见仁见智,不能统一。其中一种观点认为,知识产权权利穷竭与知识产权权利本身一样,都是具有地域性的。权利在一国的穷竭,并不导致它在国际市场上穷竭,在其它国家仍旧处于未曾行使的状态。也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的取得和行使均受到地域限制,相应地,权利穷竭也受到地域限制。持上述观点的学者一般还认为,在专利法中,专利权人享有进口权的规定,实际上就是以立法的形式承认了权利穷竭的地域性。但是,另一种观点认为,知识产权的权利穷竭不具有地域性,主张权利穷竭具有普遍性。这一观点的基本含义是指经知识产权人或其授权的人许可而生产的知识产权产品,在第一次投放市场后,权利人即丧失了对它的控制权,无论何人使用或转售该产品,都无须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也不侵犯知识产权。在
    2023-04-23
    187人看过
  • 平等权是否受到身高限制的侵犯
    身高限制是侵犯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国家以平等的资格和身份参与国际关系,平等地享受国际法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义务的权利。平等权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铁路儿童票1.5米以下身高限制拟改变,儿童票高铁票身高标准?近日,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称,铁路客票儿童票拟由身高划分改为以年龄划分,实行车票实名制,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购买全价票。据悉,此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
    2023-07-10
    210人看过
  • 公司合并是否受到债权人的限制?
    债权人无权阻止公司的合同。公司具有经营自由的权利,公司合并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或者提前清偿债务。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在公司合并时债权人享有什么权利在公司合并时债权人享有的权利是:1、合并决议作出后获得及时通知的权利;2、对合并决议提出异议的权利;3、及时申报债权的权利;4、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
    2023-07-06
    159人看过
  • 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力如何受到保护?
    独立行使监察权,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我国最高监察机关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最高的监察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第八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家监察委员会
    2023-07-06
    138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是否受到限制高额裁决的限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16
      根据该判决,你可以向法官提出要求取消强制执行。所谓的“限制高消费”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限高令”,它是针对那些欠债不偿还的老赖而制定的。具体来说,当你未能在法官指定的时间内还清应支付给别人的款项时,法院将采取此措施,限制你享受一些高消费行为,例如乘坐飞机、住宿酒店等。
    • 什么是独立产权, 独立产权是什么意思, 房屋所有权是否也是独立产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7
      独立产权指的就是物品的所有权是归于某一个人的或某一个单位的,拥有人在对所拥有物品进行处理(交易、抵押、赠送)时,不需要经过第三方的同意。简单的打个比方说:你自己掏钱买个房子,写你的名字,办你的户主,那么这套房子你就是独立产权拥有者,你自己想怎么处置这套房子都可以。而假如说你和别人合伙买套房子,你俩共同出资,那么你处置的时候必须就经过别人同意。还有一种情况:比如说一个楼盘里所有房子办理的是一个大的房
    • 劳动者是否因而使择业自主权受到限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适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你在该技术开发公司已经工作了4年,如约履行了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你依法享有择业自由。该技术开发公司以劳动合同中试用期6个月的条款,而要求你继续工作6个月,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限制你离开公司另择职业的行为侵犯了你的择业自主权,
    • 使用权转让期限是否受到20年限制?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18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使用权的转让期限被严格限定在20年内。法条中明确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载,其主旨在于权衡和协调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分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承租人所获得的租赁财产使用权通常需要以租金作为代价支付给出租人。然而,租金的具体数额往往会受到诸如租赁标的物周边环境的变迁、市场供求关系的动态变化等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时而产生较大幅度的波动。换句话说,如果没有法律对于租赁最长
    • 立案后追诉时效是否受到法律限制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23
      立案后,追诉时效是不会受到法律限制的。行为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外,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