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修复。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证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基础工程和房屋建筑主体工程项目,以及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及外墙防渗漏,为5年;
(3)采暖、制冷系统,为2个采暖、制冷周期;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装饰工程,2年。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基金(保修基金)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从应付工程款中提取的,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缺陷的基金。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二是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区别。第一,起点的不同。一是质量保修期。(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指出,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因承包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工程竣工(交付)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交付)验收之日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工程竣工(交付)验收的,承包人提交竣工(交付)验收报告后90日内,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也就是说,缺陷责任期可以不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也可以从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后90天起计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行政法,必须符合法定的最短期限。缺陷责任期
②《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不属于法律法规,责任期由双方约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质量保修期开始的先决条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没有质量保修期。(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指出,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因承包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工程竣工(交付)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交付)验收之日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工程竣工(交付)验收的,承包人提交竣工(交付)验收报告后90日内,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也就是说,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构成缺陷责任期开始的先决条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指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施工项目的最低保证期为:
(1)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合理使用年限。设计文件规定的项目;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及外墙防渗漏,5年;
(3)采暖、制冷系统,2个采暖、制冷周期;以及(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饰工程,2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
也就是说,上述期限是最低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更严格的期限。如果双方不同意,则应遵守法定最低标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指出,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可以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换言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缺陷责任期没有约定,则不存在缺陷责任期。
-
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规定及适用范围
58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及范围
359人看过
-
土建工程质保期几年范围内保修
401人看过
-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纠纷及解决方法
309人看过
-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注意事项
462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范围、流程等程序事项
237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什么?保修期限如何确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6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
-
肖像权的保护期限及质量保证范围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2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肖像权保护期限,由于这类协议属于合同的范围内。而我国的合同是基于双方平等互利的情况下签署的,这类合同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对国家和社会都没有构成危害,所以我国对这部分年限没有要求,还是双方就使用和利用的年限上在协议中注明。
-
关于电力工程质量保修期范围的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5电力工程质量保修期一般为两年,需要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建设合同中书面约定好,同时约定维修事项、双方责任、保修金数额等内容。施工方维修的前提条件为发生问题的时间点仍在保修期限范围内和保证事故前为正常使用该竣工工程。
-
“质量保修”是指哪些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证期为(1)基础设施工程、住宅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顶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厕所,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5年。(3)供热和冷却系统为2个供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
土建工程质保期几年范围内保修?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2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