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利益许可使用的意义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1:10:08 156 人看过

一、人格利益许可使用的意义有哪些

(一)有利于回应社会发展需求。传统社会中,社会形态比较简单,人格权更为注重保护;随着社会的发展,肖像、声音、个人信息等的利用层面凸显出来,各种利用现象层出,尤其是个人信息的利用十分普遍,草案中关于人格利益许可利用的规定协调了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关系,有利于我国数据产业的发展和国家整体战略的推进。十九届四中全会决议中提到: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如果人格权中取消了人格利益的许可利用规则,那么个人信息的利用就缺乏法律依据,数据产业如何能够发展?目前理论研究以及司法实务对于肖像权、姓名权等的可许可化利用基本已经存在共识。此外,诸如隐私等人格权能否进行许可化利用也存在可讨论空间,草案的这一规定对于该制度的未来发展具有非常正面的价值。

(二)有利于保护个人人格尊严。利用和保护并非截然对立的两个层面,人格尊严也包括对人格利益通过自己的意志自主利用,他人不得未经许可而利用,这本身就是保护人格尊严的重要方式。同时草案也基于人格尊严保护的要求,规定了不得利用的情形,这为利用设置了界限,更有利于推进对人格尊严的保护,避免因利用而损害人格尊严。在利用中,涉及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冲突,尤其在解释、解除等问题上,目前草案人格权编对此作出特殊规定,更有利于在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冲突中,注重对于人格利益的保护。因此,该规定能够更好地实现保护人格尊严的宪法要求。换言之,人格权的许可利用虽然属于商品化利用,但其并不会有损个人尊严,相反,这恰恰是对个人自由的尊重,是对私法自治的尊重,只要这种许可利用本身不违反社会的善良风俗与公共道德,就是值得肯定的,是对尊严的最大尊重。

(三)第三,有利于协调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与利用关系。由于个人信息等人格利益具有极高的利用价值,所以法律有必要鼓励对个人信息的利用。但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开发和利用也会给个人信息保护带来巨大威胁,尤其是在数据开发、数据流通、数据共享过程中,个人信息泄露的现象频频发生。因此各国都普遍地寻求数据流通和人格权保护之间的平衡。美国传统上更注重个人信息利用,以促进数据产业的发展,而欧盟更注重个人信息保护。但现在出现了共同的趋势,即在数据的开发、共享中,普遍重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因此,人格权编既要重视对个人信息等人格利益的保护,同时也要注重对个人信息的利用,两者应当实现有效的平衡,无论只强调哪一个方面,都是不妥当的。因此,在规定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的保护同时,应当通过许可利用制度,来鼓励对个人信息等人格利益的利用,从而有效实现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平衡。

(四)有利于增强民法典的体系性。目前人格权编对于利用的正当规定无法在合同编中予以实现,合同编中典型合同不可能容纳人格权许可利用合同,尤其是合同编的规定主要是财产权的流转与使用规则,不宜完全适用于人格权的许可使用,因此,有必要在人格权编中对人格权的许可利用规则作出规定,以体现该问题与人格尊严的价值关联性。与此同时,肖像权制度中的人格权许可利用规则,也为姓名、名称等其他本身允许商业化利用人格权的许可利用提供了参考依据,丰富和完善了人格权法的内部体系。换言之,民法典人格权编的草案中关于人格权许可利用规则的规定,既丰富和完善了人格权法内部的体系化,也使得民法典各分编之间实现了体系上的协调。

(五)有利于为司法实务提供裁判指引。我国关于人格利益的利用的司法案例是非常多的,草案的规定总结了司法案例中裁判立场,是对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对中国司法智慧的尊重,对法院处理有关人格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人格利益的经济利用是比较法上形成的共识。在欧洲称为人格权的商业化利用,商事人格权或“形象代言人权利”,在美国称之为公开权或者形象权。德国法通过案例的方式,将对人格利益的利用问题纳入人格权的保护,美国法将人格权的商业化权利作为独立权利之一,从而形成了两种不同的人格利益利用方式。尽管存在形式上的不同,但共同的核心是承认并保护人格利益的利用,注重协调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平衡。

二、什么是人格利益

公民、法人固有的与其不可分离的利益。是人身利益的一种。人格,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能够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独立的资格。它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由生命、健康、名誉、姓名、肖像等要素构成。这些要素是任何公民都必需具备的,是公民最基本的需要或利益。

三、什么是人格利益许可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08: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商标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一般地讲,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他们之间依法自行设立的,规定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之中。在实践中,商标许可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许可人依合同的约定享有收取商标许可费的权利;有监督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被许可商标的权利;以及在被许可人严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收回商标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与此同时,许可人有适时提供真实合法的被许可商标的义务;有保证被许可人不受任何商标侵权控告及保护商标专用权的义务;对于独占许可的,许可人自己应当停止使用并且不再许可他人使用;对排他许可的,许可人不得将被许可商标再许可给他人使用。二、商标被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被许可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域范围内使用约定的注册商标;对于独占许可的,监督许可人以及其他人不再使用被许可商标;对于排他许可的,监督许可人不再将被许可商标许可他
    2023-04-17
    100人看过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商标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一般地讲,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他们之间依法自行设立的,规定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之中。在实践中,商标许可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许可人依合同的约定享有收取商标许可费的权利;有监督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被许可商标的权利;以及在被许可人严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收回商标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与此同时,许可人有适时提供真实合法的被许可商标的义务;有保证被许可人不受任何商标侵权控告及保护商标专用权的义务;对于独占许可的,许可人自己应当停止使用并且不再许可他人使用;对排他许可的,许可人不得将被许可商标再许可给他人使用。二、商标被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被许可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域范围内使用约定的注册商标;对于独占许可的,监督许可人以及其他人不再使用被许可商标;对于排他许可的,监督许可人不再将被许可商标许可他
    2023-02-06
    453人看过
  • 专利使用许可有哪些类型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的发展前景越来越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中国的土地上蓬勃发展。中国这个大市场引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思想。相关的法律制度也就越来越健全,尤其是关于企业和个人的合同或者专利等方面,越来越合法化。在我国有各种行业的专利项目,专利权的拥有者有将自己的专利准许他人使用的权利,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当中,专利的使用的种类是不同的,具体类型有哪些呢?关于专利许可的种类按照许可的范围可以付诸实施的范围进行分类,主要分为独占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以及交叉许可等形式,具体每种类型主要内容为如下所示。1.独占许可独占性主要是专利的拥有者规定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专利的使用者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可以独自占有专利的权利,甚至在这段时间内,专利拥有者都不能使用此专利,并且不可再转给第三方使用。2.普通许可普通许可主要的特点是,在许可合同内,没有特别针对使用者可以拥有独占专利的权利,而且也没有
    2023-02-26
    355人看过
  • 专利使用许可有哪些类型
    专利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所拥有的专利技术许可他人实施的行为。在专利许可中,专利权人成为许可方,允许实施的人成为被许可方,许可方与被许可方要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这种合同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许可方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而不转移许可方的专利所有权。专利使用许可分为以下5种基本类型:第1种,独占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仅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其他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第2种,排他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和专利权人实施该专利,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第3种,普通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可以允许多家实施该专利。第4种,分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在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的同时,也允许被秆可方允许他人实施该专利;这必须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否则被许可方人分许可权。第5种,交叉许可。由双方专利权人协商,双方无
    2023-04-23
    95人看过
  • 专利使用许可有哪些类型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的发展前景越来越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中国的土地上蓬勃发展。中国这个大市场引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思想。相关的法律制度也就越来越健全,尤其是关于企业和个人的合同或者专利等方面,越来越合法化。在我国有各种行业的专利项目,专利权的拥有者有将自己的专利准许他人使用的权利,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当中,专利的使用的种类是不同的,具体类型有哪些呢?关于专利许可的种类按照许可的范围可以付诸实施的范围进行分类,主要分为独占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以及交叉许可等形式,具体每种类型主要内容为如下所示。1.独占许可独占性主要是专利的拥有者规定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专利的使用者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可以独自占有专利的权利,甚至在这段时间内,专利拥有者都不能使用此专利,并且不可再转给第三方使用。2.普通许可普通许可主要的特点是,在许可合同内,没有特别针对使用者可以拥有独占专利的权利,而且也没有
    2023-04-19
    265人看过
  • 专利使用许可类型有哪些
    专利使用许可分为以下5种基本类型:第1种,独占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仅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其他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第2种,排他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和专利权人实施该专利,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第3种,普通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可以允许多家实施该专利。第4种,分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在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的同时,也允许被秆可方允许他人实施该专利;这必须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否则被许可方人分许可权。第5种,交叉许可。由双方专利权人协商,双方无条件或有条件地互用对方专利。
    2023-05-01
    48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商标使用许可有哪些权利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实现各自利益的手段,具体来讲,是通过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的。一般来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有:1.从许可方的角度看:主要权利:向被许可人收取使用费。主要义务:(1)保持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在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有效期内,未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放弃续展商标,不得申请注销其商标。(2)维护被许可人的合法使用权。许可人必须为被许可人合法使用注册
    • 商标使用许可中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商标许可人权利和义务: 一般地讲,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他们之间依法自行设立的,规定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之中。在实践中,商标许可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 许可人依合同的约定享有收取商标许可费的权利;有监督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被许可商标的权利;以及在被许可人严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收回商标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与此同时,许可人
    • 独占许可使用人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6
      一、独占许可使用人具体的权利有。 1、独占许可使用人在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许可人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 2、商标独占许可使用人有权在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禁止许可人自己使用该商标以及禁止许可人将该商标的使用权再许可给第三人,可以简称禁用权; 3、独占许可使用人享有转让、设质或进行非独占性许可的权利; 4、独占许可使用人也可以放弃其独占使用权。 二、独占许可使用人具体的义务有。 1、不得超过许可
    • 商标法使用许可中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30
      商标许可人权利和义务: 一般地讲,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他们之间依法自行设立的,规定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之中。在实践中,商标许可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 许可人依合同的约定享有收取商标许可费的权利;有监督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被许可商标的权利;以及在被许可人严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收回商标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与此同时,许可人
    • 专利使用许可有哪些类型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6
      排他许可 亦称独家许可,即在一定地域,许可方只允许被许可方一家而不再许可其他人在该地域内实施其专利,但许可方仍有权在该地域内实施。就是说,独家许可除了不能排斥许可方本人实施以外,与独占许可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