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他人之房产,能否取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6:42:28 425 人看过

一般如果赠与的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是可以要回的,但如果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了,或者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的,则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也不可以要回赠与的房产。

如果房屋已经办理了权转移登记的,则一般不可以要回,除非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夫妻是否可以赠与孩子房产

夫妻共同财产都赠与孩子可以的。只要该赠与是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符合公序良俗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夫妻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就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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