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不服工伤认定中止能否提起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4:15:34 194 人看过

一、申请人不服工伤认定能否提起诉讼

申请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工伤认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工伤级别伤残鉴定能否提起诉讼
    伤劳动者对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一、工伤认定应提交哪些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
    2023-02-19
    419人看过
  • 配偶能不能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配偶一般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1、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配偶属于职工的近亲属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在规定的期限,按照法定要求的条件,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有: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老赖离婚配偶能不能买房老赖离婚后配偶能按揭买房,只要老赖在离婚前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配偶按揭买房会受到限制。反之,老赖是个人债务的,其配偶就不需要为该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其按揭购房的行为也不会受到任何限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023-08-16
    125人看过
  • 工伤认定理由不明, 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原因不明工伤认定是否受影响需要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等。一、新劳动法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新劳动法工伤认定条件是: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二、最新工伤认定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2023-03-20
    192人看过
  • 对工伤认定不服,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二、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是多久?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在接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天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的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或者作出工伤认定劳动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会在收到材料的5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受理之日起60天内依照法定程序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适当性进行审查同时作
    2023-06-22
    130人看过
  • 员工对工伤认定提出不服申诉怎么办
    如果员工要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去申请行政复议,并举证说明自己不服的理由。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关系着对事故的处理问题,同时也是与受伤职工和所在单位的利益挂钩的,所以出现不服是可以提请复议或者诉讼的,但是一定要提出证据。公司对员工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公司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处理办法是: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
    2023-08-12
    218人看过
  • 对工伤认定不服如何起诉  诉讼参与人有哪些
    不是所有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情况都能提出起诉,对工伤认定行为不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法律当中有详细的规定。其中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诉讼参加人中,受伤害职工死亡的,通知其近亲属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哪些情况可以提起劳动诉讼可以提起劳动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不服复议决定的应当在什么时候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
    2023-04-05
    290人看过
  • 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什么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二、不服工伤认定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
    2023-06-29
    264人看过
  • 不服工伤认定起诉人社局原告举证不能遭败诉
    原告某公司认为其与第三人李某不存在劳动关系,而被告广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却认为李某系该公司职工并作出了李某的受伤情形属工伤的决定。近日,某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因举证不能而败诉。2012年4月17日7时左右,第三人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经公安机关认定,第三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2012年10月中旬,第三人向被告提出申请,要求对其受伤情况进行工伤认定。被告受理并审查后,认为第三人系原告的职工,第三人是到原告公司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据此,被告认定第三人所受伤害属工伤。原告认为第三人与其不存在劳动关系;被告没有查清事实,草率地认定第三人所受伤害为工伤的决定是错误的,遂向广饶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该政府维持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
    2023-06-09
    178人看过
  • 多仲裁裁决不服能否提起诉讼
    一、多仲裁裁决不服能否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事先选择了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不能再就该商事纠纷向法院起诉。但《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同时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因此,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上述情形的,可以先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结果,如果法院撤销了仲裁结果,则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进行
    2023-06-15
    279人看过
  • 相关单位不服工伤认定提起行政诉讼嘉定人保局长出庭应诉
    行政诉讼,通常被称为“民告官”,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并不多见。今天上午9时,在本市嘉定区法院安亭法庭第一审判庭,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技坐在了被告席上,就一起工伤认定案进行答辩。经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海棠带领行政诉讼,通常被称为“民告官”,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并不多见。今天上午9时,在本市嘉定区法院安亭法庭第一审判庭,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技坐在了被告席上,就一起工伤认定案进行答辩。经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海棠带领各级法院有关负责人旁听了此案审理。事件回放2008年9月25日下午,上海海嘉车辆配件有限公司两职工丁某与张某在交接班时为争夺生产用框子发生争吵,并升级为殴打,造成张受伤,后张到医院治疗。2008年10月13日,因张向海嘉公司提出报销医药费的要求,海嘉公司出于医疗费用报销等原因就张所受伤害向上海市嘉定
    2023-06-10
    418人看过
  •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书多久提出诉讼?
    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书多久提出诉讼?可以在收到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二、纷争诉讼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2023-04-28
    56人看过
  • 提交中止工伤认定申请书需要哪些条件?
    一、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间可以中断、中止设立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的目的,一是督促劳动者尽快行使权利;二是便于工伤认定,避免因时间流逝造成证据灭失,防止工伤认定争议。因此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属于请求权范畴,即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工伤认定申请期间有别于只适用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而类似于诉讼时效,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应当与诉讼时效一样可以中止、中断。《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未明确规定1年申请期间的中止和中断,但国务院法制办在《关于对>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9号)中指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应扣除因不可抗力耽误的时间,这说明1年申请时效非不变期间,而是一种可变期间。虽然该复函仅是明确了不可抗力可以构成1年申请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而没有表明是否还具有其他类似中止、中断的情形,但是,从保护工伤职工利益的立法原则和关怀弱势群体的立法精神上看,应
    2023-04-13
    197人看过
  •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起诉状范文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起诉状范文中包括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二、提起工伤行政诉讼应提交哪些材料?当事人对工伤的行政复议不服,或者对不予受理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书及其副本。提起工伤行政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在起诉书中,需要载明下列内容:(1)原告是个人的,需要载明个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年龄、职业和住所等。原告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要载明企业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被告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地姓名、职务;(3)诉讼请求以及起诉的主要事实根据和理
    2023-04-28
    361人看过
  • 不提起诉讼还能申请医疗鉴定吗?
    一、不提起诉讼是否可以鉴定过度医疗不提起诉讼也可以鉴定过度医疗。鉴定过度医疗是到附近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的。按照相关的鉴定标准鉴定即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二、过度医疗产生的原因有哪些(一)过度医疗形成原因1、经济原因是主要的原因,如:医疗过于市场化发展、以药养医、医务人员的收入与经济效益挂钩、药品回扣、开单提成;2、医学本身的复杂
    2023-02-25
    248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不服中止工伤认定可否进入行政诉讼?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7
      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而提起行政诉讼,会不会直接影响已作出的工伤认定而需要“等待工伤认定”呢,中止工伤认定能否进入行政诉讼,答案是不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做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得当,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变更或撤销前,公民和组织不得否
    • 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中止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后,发现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已经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
    • 如何提起不服工伤认定书诉讼?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19
      工伤认定书上的结果不服的,可以进行诉讼。建议请律师协助诉讼。律师可协助工伤证据的收集。工伤相关证据除自身伤情、医疗相关证明外,工作环境和证人证言也是提取证据的重点。首先明确诉讼对象是谁,另外,因单位原因导致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有错误的情况,可将单位诉至法庭。
    • 不服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5
      申请人不服工伤认定的中止通知书,一般不能提起诉讼。如果申请人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或者不服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等事项,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不服工伤认定的中止通知书,并不在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之内。
    • 原告能否申请中止诉讼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7
      人民法院裁定中止诉讼的缘由: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一般前三者法院会依职权裁定中止诉讼,当事人申请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