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0:30:43 405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有哪些规定

1、待岗人员是指在机构调整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竞聘岗位或无科研任务而未予聘任的职工。

2、待岗人员待岗期间工资待遇按如下原则办理:

(1)自列为待岗人员的下月起,三个月内工资待遇不变(不含绩效津贴和项目负责人岗位补贴等款项),第四个月起,只发职务工资、医药补贴、托儿补贴、物价补贴、房租提价补贴等工资款项(含今后新增的有专项经费支持的政策性补贴款项);若上述所发工资款项之和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改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若六个月内仍未聘任上岗,从第七个月起,按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

3、待岗人员暂由人事部门管理,其工资及行政关系转归所组织人事处。

4、待岗人员的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5、对于具备上岗条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岗位竞聘的待岗人员,按以下办法办理:

(1)第一次给予告诫,并按北京市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生活费。

(2)第二次停发全部工资。

(3)第三次予以自动离职或除名处理。

6、对未经组织批准且未办理任何手续又到其他单位谋职的待岗职工,除停发全部工资外,并按旷工办理。对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且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按除名处理。

二、待岗复职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的段领导:

我叫***,今年**岁,毕业与成都铁路运输学校铁道运输专业。由于20**年***事件,给公司及车务段造成了不良影响,组织给予本人待岗六个月,待岗期间,本人在车站的正确领导及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段改造个人的主观世界,忠于领导、服从命令、勤奋工作、忠实地履行铁路工人的职责、义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车站也给予了一定好评。

总之,待岗这段时间以来,本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不断严格要求自已,对铁路工作始终保持着满腔热情,由于组织、领导及同志们给我创造了比较宽松、优越的环境,加上本人的主观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组织上批准我上岗后,决不辜负领导的期望,努力做到:

1、进一步加强个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修养,把自已锻炼成一名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基层工作人员。

2、准确定位,积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与单位同事齐心合力搞好工作。

3、遵章守纪,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职工中保持良好的铁路工人形象。

请领导批准我的申请,给予鼓励!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如今人口流动大,人才多且竞争激烈,如果没有及时提高自己的能力,就会很容易变成待岗人群。《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规定了待岗人员的工资和上岗的具体事项,若要复职,要写一份待岗复职申请书,写上复职的原因与理由。复职成功率并非百分百,所以要做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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