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行业协会的反竞争行为不仅会损害有关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会妨碍竞争机制应有功能的充分发挥,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因此,许多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芡通过竞争法律,对这种行为进行原则禁止。但对于确实有利于社会整体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的限制竞争行为,则通过法律或判例确定一些除外规定,以使在确保公平竞争秩序的同时,不阻碍社会整体经济的发展。一般地,以下几种行为可获豁免:
(1)为降低成本,改良品质或增进效率,而统一商品规格或型式者;
(2)为提高技术,改良品质、降低成本或增进效率,而共同研究开发商品或市场者;
(3)为确保或促进输出,而专就国外市场之竞争予以约定者;
(5)为加强贸易效能,而就国外商品之输入采取共同行为者;
(6)经济不景气,产商品市场价格低于平均生产成本,致该行业之事业,难以继续维持或生产过剩,为有计划适应需求而限制产销数量、设备或价格之共同行为者。
(7)为增进中小企业之经营效率,或加强其竞争能力所为之共同行为者。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特定行为的豁免不是绝对的适用除外,因为这些行为本质上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行业协会获得个别的或集体的豁免,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实质性条件,这从积极方面看,要求这些行为有利于克服当前的经济不景气状态,有利于促进整体经济和全体利益;从消极方面看,这些行为应当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同时,没有不当地损害一般消费者及有关事业者的利益的危险存在。总之,要求行为的结果应当以合适的状态与有关的限制竞争的后果相适应。二是程序性条件。各国竞争法一般都规定了申报、批准程序。行业协会申报时,必须提出行为的正当理由,行为的主旨、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行为的评估审查,并可视实际的市场背景对行业协会的申请行为附加条件,期限或其他限制等。主管机关另外应设置专簿予以登记,并刊载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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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的竞争关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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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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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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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明确的规定适用于专门法?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2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对诸如商标侵权、企业名称侵权等知识产权类侵权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就落入不正当竞争行为之范畴,受损害方就有权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寻求法律救济。因此,一种经营行为、虚假广告等各种不正当商业行为的兜底法,是各类侵权行为不能适用专门法时的最后保护屏障,及侵犯商业秘密。所以,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时,判断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应当以该法的总则条款解释分则条款,使某些明明是扰乱市场经济活动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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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规定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条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9构成反不正当竞争的条件是什么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非经营者不是竞争行为主体,所以也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但是在有些情况下,非经营者的某些行为也会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活动,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对象。比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利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竞争行为就是这种类型。 2.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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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定属于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8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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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各种发言稿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8(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反不正当竞争法》把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竞争行为也规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章关于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各种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该法的原则规定,即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或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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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赔偿数额可否适用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0第一、并不是所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金额都是适用商标法。第二、只有在经营者在实施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商标法的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 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