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继续工作,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9 10:31:11 151 人看过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广西自治区劳动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桂政劳险字[1995]23号各地、市、县劳动局、财政局,各地区工会办事处,各市、县总工会,区直各单位:根据《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调整通知如下:

一、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企业发给主办丧事的单位或死者亲属本市、县上一年度企业职工4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丧葬补助费,职工在火葬区域内死亡的应实行火葬,对坚持使用棺木土葬的,不发给丧葬补助费。

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从死亡的下一个月起,按月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供养城镇户口1人者,每月按本市、县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发给,每增加1人者增发10%,孤身1人者,每月按本市、县上一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30%发给,户口在农村的按城镇户口供养人标准的80%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人数超过3人的按3人计发,每月领取救济费的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总收入。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发至失去供养条件时止。

四、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除按上述

一、二条规定给予定期救济费外,另发给死者直系亲属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其标准:按死亡职工当月工资收入发给8个月的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困难补助费亲属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和其他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第一顺序领取。没有第一顺序领取人的由第二顺序领取。困难补助费同一顺序人员均等享受。如死者生前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

五、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六、上述费用仍按现行救济费开支渠道列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劳动者患病期能终止劳动关系合同吗
    当踏入社会以后,会有许多的工作,每一份工作都会给一份相应的合同,但如果工作期间受伤了呢?劳动者患病期能终止劳动关系合同吗就起了很大的作用,知道了这个,就不用害怕会不会自己的利益受损失,会不会自己失去的东西会更多,都会给你解答。劳动者患病期能终止劳动关系合同吗《劳动合同法》1、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3、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4
    2023-04-29
    464人看过
  • 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可以吗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一、女职工产假期间有何待遇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
    2023-02-26
    21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提前多久通知劳动者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准备与劳动者续签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需要支付待通知金,只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不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仅要支付赔偿金,还要支付通知金。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与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
    2023-08-08
    185人看过
  • 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一、误工费是多少钱一天?工伤一天误工费按照月工资除以每月上班的天数。(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工伤的误工费是指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照原工资福利保持不变。二、加
    2023-03-31
    282人看过
  • 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合同能自行终止吗
    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合同的,不能自行终止,劳动合同要自动延续至劳动者的医疗期满后终止。因为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应当续延至医疗期满后终止。一、什么情况下会有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员工患病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职工患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应续延到医疗期满。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期满的,
    2023-03-21
    421人看过
  • 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者可提前终止合同
    “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说明理由,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给劳动者一份,否则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供其他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增加了维权成本。同时,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的,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7-12
    380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情况: 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 更多>

    #终止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医疗期满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0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能否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8
      先回答你的2问题:工伤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以后是否可以终止应根据伤残鉴定结果判断,由于你的劳动合同到期时伤残鉴定结果未出,因此你的劳动合同与到期时并未终止,应视为顺延至伤残鉴定出结果的时间,即2010年10月。根据法律规定,9级伤残情况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上年度社平工资)和伤残就业补助金(9个月上年度社平工资)。 问题1:停职留薪期满继续治疗的,
    • 劳动者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3
      1、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的,应当先通过公司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仍然无法胜任的,用人单位依法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法条依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
    •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2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终止其劳动合同的作法是正当、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怎么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就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从上面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以外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