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是否有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6:55:05 411 人看过

土地出让能否附加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政府可以对土地出让附加条件。土地出让合同应当明确相关条件,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开发土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编制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委员会,由土地管理署执行。第十七条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和管理土地。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甚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条件是什么。以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与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评估。(一)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转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估价结果经抵押人认可,并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后,出具确认文件,准予抵押;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和份额可以根据不同的目的和性质进行差额抵押。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出具确认文件,批准抵押。过户费金额核定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抵押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在抵押许可证中规定该宗地的抵押率和最高抵押额。同时,在《抵押许可证》中应注明“本许可证仅作为抵押证明。贷款抵押协议签订后,应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未登记的抵押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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