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不适宜追缴社保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56:39 411 人看过

某事业组织工勤人员聂某负责该单位的门卫工作,2005年6月,聂某因工资偏低向单位口头提出辞职,单位要求其写出书面申请后承诺给聂某1000元困难补助费,聂某按单位要求写出书面申请后向单位追索社会养老保险费和经济补偿金未果,便拒绝领取困难补助费,并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后,经仲裁庭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达成调解协议:该事业组织一次性支付聂某社会养老保险费和经济补偿金等6000元,聂某不得再以此案事由提起诉讼。

这个案子表面看似乎取得了“三赢”的结果:聂某得到了实惠,用工方减少了经济损失,仲裁机构化解了矛盾。但笔者个人以为,其实这是一种执行法律的“打折扣”行为。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此规定意思很明确,即双方都应该向国家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错误地理解成是用工单位为劳动者个人缴纳,因为用工单位缴纳的大部分社保费是进入社会统筹的,只有少部分和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保费记入了劳动者个人账户。这是一种社会义务,一旦单位用了人、劳动者谋了职,就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劳动者向单位追索自己的社会保险权利不是追索经济利益可以讲多讲少,并由单位直接补偿给个人。社会保险费只能交给国家,不能发给个人。由于《劳动法》颁布得较迟,对于在计划经济时期就已形成用工事实,但单位又没有及时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且已有明文规定的不能向社保经办机构补缴的社会保险费补偿给个人另当别论。只有依法尽了社会义务,劳动者才会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其他规定的情形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当然,此案仲裁机构可以对此解释为:仲裁调解是仲裁的前置必经程序,自己主持调解是依程序办事,而用工双方则是本着互谅原则心甘情愿化解争议。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仲裁立足调解为主是针对纯用工双方之间的争议内容而言的,社会保险不是纯双方劳动争议,它涉及到国家利益,将社会保险费补偿给个人其实就是任凭社保基金流失。若是这种调解得到支持,将会纵容一些用工单位有意躲避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因此,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向单位追索社会保险的仲裁请求不应进行仲裁调解,而是应直接进行仲裁裁决。

作者:周圣刚

来源:陕西工人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浅谈仲裁调解程序的适用
    [摘要]:市场经济主体相互交往带来了市场经济的繁荣,在交往中各自获得最大经济利益,带来了自身的壮大,社会的发展。但在各自想获得最大利益的同时,难免产生经济纠纷,市场经济主体纠纷的解决,无疑是协商、诉讼、仲裁几种手段。协商解决,由于各自的经济利益导致市场经济主体相互协商的成功几率较低;诉讼解决就是打官司,往往是官司打完了人们相互之间的交往关系也打散了;仲裁解决,就是通过一裁终局降低纠纷解决成本,灵活、便捷的处理纠纷、促进资本效益最大化实现,从而促进国际经济交往和我国民族经济市场竞争力。仲裁具有灵活、快捷、权威、和谐、保密的特点。仲裁案件具有两种结果:一是仲裁裁决,二是仲裁调解,二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笔者认为,仲裁调解是迅速、高效的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社会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和法律制度。[英文摘要]:[关键字]:调解与和解[论文正文]:市场经济主体相互交往带来了市场经济的繁荣,在交往中各自
    2023-06-06
    398人看过
  • 公司不缴社保,员工申请仲裁
    女工陈某到市区一家装饰公司打工,打工期间,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此,陈某提出辞职。日前,芝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裁决陈某所在的装饰公司,不但支付所欠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还要支付双倍工资8000元。陈某今年29岁,家住芝罘区。去年9月,她到市区一家装饰公司从事工程部资料员工作,双方约定月工资1500元。工作期间,单位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13年4月6日,陈某因单位不与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辞职,并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投诉。接诉后,芝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依法组成了仲裁庭,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审理查明,陈某在工作期间,每月休息四天,单位未支付其加班工资。芝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认为,陈某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她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陈某从2012年9月到单位工作后,单位却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对陈某要求支付未订立书
    2023-06-09
    289人看过
  • 宜春社保缴费标准介绍
    【摘要】2016年宜春社保缴费标准在充分考虑了市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基础上得出,具体标准为单位缴费基数2123-11556,个人缴费基数分六档,最低档为1550元,最高档为11625元。单位缴费缴费基数范围:2123-11556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个人缴费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六档缴费基数,其中第一档为1550元、第二档为2325元、第三档为3100元、第四档为3875元、第五档为7750元、第六档为11625元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8%宜春社保缴费标准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单位缴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缴费,个人缴费的全部费用由参保人自身全部缴纳。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缴费只能缴纳养老保险
    2023-05-08
    183人看过
  • 宜昌市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
    宜昌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具体如下:1、养老保险:(1)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2、医疗保险:(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3、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4、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5、工伤保险。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
    2023-08-08
    414人看过
  • 仲裁裁决是仲裁调解书吗
    仲裁裁决不是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和仲裁调解书的区别是:(1)生效的时间不同。“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并不是送达后立即生效,而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2)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裁决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仲裁的特征1、保密性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同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翻译、仲裁员、仲裁庭咨询的专家和指定的鉴定人、仲裁委员会有关工作人员也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对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的有关情况。因此,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2、便捷性仲裁程序简便,气氛平和,审期短,费用低。3、自愿性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除当事人协议仲裁外,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可以自主选定或者委托仲裁
    2023-03-29
    194人看过
  • 社保局紧急追缴社保费用
    通常所称的补缴社保,其实包括了补办参保手续和补缴社保费这两个方面,尤其是在社会保险争议方面,其实仅指补办参保手续,因为可能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争议。至于具体补缴社保费,不存在争议,就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进行缴费即可。在行政部门处理补缴社保费请求时,同样面临如何界定补缴社保的范围问题。新洲社保局电话多少新洲社保局电话是02789350427。办理社保卡的步骤:1、去当地社保局领取公司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名单及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领取后收集未办理此卡的人员身份证原件,然后正反两面复印后剪切出身份证正反两面,拿回回执;2、核对身份证信息: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已有各未参保人员的身份证信息,请与收集的身份证原件仔细核对,如有错误请在信息右方栏内更正;3、认真填写员工个人信息:通讯住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固定电话,民族;4、粘贴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将剪切好的身份证复印件的正面反面
    2023-07-08
    344人看过
  • 适用调解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
    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一、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方式(一)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二)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
    2023-03-20
    115人看过
  • 公司未缴社保如何仲裁
    1.立案提供相关证据银行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2.开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3。审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要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如果职员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2023-03-30
    379人看过
  •  宜昌社保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该段内容主要讲述了不同险种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调整情况以及执行时间。在缴费基数上限方面,不同险种有不同的上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缴费基数下限方面,不同险种也有不同的下限,同样需要针对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此外,还需要关注不同险种的执行时间,以便在调整时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因此,需要针对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以保证缴费基数调整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各区的标准存在差异,因此需要针对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通常的情况如下: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月,下限仍保持在2924元/月,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20268元/月,下限维持3803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92元/月,下限维持1410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
    2023-09-13
    411人看过
  • 仲裁调解的话,谁来调解?
    用人单位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便及时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建立和谐、良好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不是必须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劳动法》规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具体规定,应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的职工代表、厂长或经理指定的企业代表、企业工会指定的企业工会代表三方组成。因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的,工会代表主持的,调解该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及时依法调解该用人单位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劳动者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劳动仲裁调解结案利大于弊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出现了大量的劳动纠纷,作为专业劳动仲裁律师,我们代理了数以百计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2023-08-04
    169人看过
  • 宜兴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缴费工资基数按全省统一规定执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具体分为12档,依次为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在北京灵活就业人员如何选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自由选择。如果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其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另外,在北京市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如果选择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缴费,须在工资申报期内到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或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办理,最迟应在选择缴费时段的最后一个月完成缴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
    2023-07-21
    222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调解?调解后仲裁庭如何结案
    调解是在仲裁庭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必须坚持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不允许将他人的意见强加于当事人。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仲裁庭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如果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要求停止调解,仲裁庭就应当停止调解,转入仲裁程序进行审理。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分歧很大,迟迟不能达成协议,仲裁庭也不能久调不决,应该及时作出裁决。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意见、承诺等,不能在裁决中作为证据使用。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加强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了解,为以后继续合作打下基础,还有利于当事人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从多年的实践中看,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无疑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解决纠纷方式。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审理过程,只要
    2023-04-25
    307人看过
  • 仲裁调解不成功会怎样
    劳动仲裁员对双方进行调解不成功的话,会给双方下达裁决书。双方领取裁决书15天内如果不服,可以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生效,那么就可以去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一、劳动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仲裁案件中,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义务的,劳动者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强制执行申请书原件一份,写明执行的依据和理由,申请执行的内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由本人签名确认;(2)生效仲裁裁决书原件一份,需要找仲裁员开生效证明,证明仲裁裁决已生效或者证明双方领取裁决的时间及双方送达回证复印件。二、劳动仲裁多久能拿到补偿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如果支持赔偿请求的,一般需要四十五日内。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向中院申请撤销,或者向基层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有哪些1、由首
    2023-04-11
    286人看过
  • 调解和仲裁的不同点是()
    两者之间的不同主要表现在:1、调解的随意性大。在解决争议过程中,任何一方方当事无论何时都可以参加调解或中止调解,一旦一方当事人要求中止调解,调解人只能中止,而不能强行继续调解。而在仲裁过程除非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或申请人由于某种原因要求撤回中请,否则即使被申请人不答辩或不出庭,仲裁庭仍有权按仲裁规则的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2、调解的灵活性大,在调解中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协商一致即可达成调解协议,而仲裁则需按仲裁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裁决根据事实依据法律规定作出;3、调解协议须当事人双方同意方可作出,而仲裁裁决由仲裁庭依法独立作出裁决,无需当事人双方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3-08-12
    4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不停社保可以在劳动仲裁调解书中调解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不能的,只能去劳动局监察队投诉处理。
    • 劳动仲裁一个月后社保缴纳,我不服向社保局申请调解,社保局会管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5
      一、你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去起诉。《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四条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公司去
    • 劳动仲裁的时候社保可以追缴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9
      劳动者上班几年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追缴社保几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
    • 社保不缴纳仲裁有时间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9
      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是“仲裁前置”这是没有问题的。《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扩展资料:劳动仲裁申请书是劳
    • 经劳动仲裁调解十天内为我补缴社保但是已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0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社保。《劳动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