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九十条【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2:44:49 453 人看过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者违法、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诚信机制,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事项的行为也是经常发生,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对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都应当给予保护,劳动者对其违法、违约行为也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劳动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三点:一是有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即存在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二是损害事实,即劳动者的违法或者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三是损害事实与违法或者违约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和用人单位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三者缺一不可。

本法所规定的劳动者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一是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基于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来确定本单位的劳动者数量、工作安排、计划进度等,劳动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会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因此,应当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间、方式作出一定的限制,维护劳动合同解除的严肃性,同时使用人单位有合理的时间,招聘新的劳动者,调度计划等。因此,本法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对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是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对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两方面的要求:

(1)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未以法律书面方式或者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属于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期内,并不是劳动者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日期且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都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本法还对一些特定情形下劳动合同的解除作出了特别规定,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分别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在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下,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给用人单位留出一定的时间交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款规定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种情形,主要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录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因此,充分尊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意思自治。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义务的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就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作出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而该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对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新劳动法解释:第十八条【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第十八条【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的情况的规定。一、事项约定不明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订立了劳动合同,但其中关于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标准约定的不明确,会引发争议。(一)劳动报酬的约定不明有些用人单位,为了在招到自己需要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将工资定得很高,等劳动者进入工作岗位后才发现,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是标准工资,而是总的收入,包含了加班费、奖金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应该是标准工资,指正常工作时间内的正常劳动应得的报酬,是个定数,而不包括加
    2023-06-05
    388人看过
  •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
    [劳动合同法解读]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李建锋律师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工作人员的规定。一、我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基本情况事业单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所谓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国家通过编制管理实现对事业单位人员的配置和调控。按照国家财政拨款的多少,可以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种: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我国事业单位数量众多,类型不一,队伍庞大。截止2006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6万个,涉及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科研等多个领域,职工人数近3035万
    2023-06-05
    418人看过
  • 三十年的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需承担何种赔偿责任?
    第一,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给职工一定的补偿。这种情况下约定的补偿是在经济补偿之外的。第二,只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职工本人提出来是有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是按照职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的。如果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如果不满半年发放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三十年工龄退休新政策是什么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023-07-09
    106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九条【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
    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解释】本条是关于社会保险转移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些意见提出,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替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统筹部分,其中原因有的是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不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逃避责任;有的是劳动者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主动要求用人单位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直接发放。这些情形,不利于我国全面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不利于劳动者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同时,有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规避缴纳社会保险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此做出相应规定。对于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不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逃避缴纳社会保险义务的情形,劳动合同法重申了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的重大决策,不仅在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将社会保险列明,而且在本条中做了原则性、倡导性规定,以便劳动者了解国家关于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定,杜绝用人单位钻空子。劳动者没有
    2023-06-09
    24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解读九十四:个人承包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解读】本条是关于个人承包经营者损害劳动者利益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是指企业与个人承包经营者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经营管理权在一定期限内交给个人承包者,由个人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个人承包经营是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的特定时期出现的解决部分合营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的补充措施。个人承包经营对一些企业扭亏转盈,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作用,但也出现了个体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混乱,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侵害劳动者权益等问题,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后,赔偿责任不明确,劳动者得不到赔偿的问题,更是亟需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个人承包经营期间因个人承包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而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个人承包经营者应对其违反法律的行为承担责任,对劳动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针对
    2023-06-09
    441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五十六条【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解释】本条是关于如何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方面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况多种多样,只要是集体合同有规定的,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就构成了对职工劳动权益的侵犯。例如,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规定,侵犯职工休息休假或者保险福利等约定权益的;违反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侵犯女职工月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应得到特殊保护等权益的,用人单位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工会在集体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从法理上讲,工会与用人单位是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集体合同对企业所有劳动者(关系人)和用人单位、工会都具有约束力。由于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性质及其订约目的不同,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虽然都有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职责,但其所承担责任的性质不同,当
    2023-06-09
    243人看过
  • 第五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解释
    员工在一个月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如果员工在受雇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雇主应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但不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应当依法支付给劳动者。[文章注释]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一些企业提出,在实践中,也存在职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企业应如何应对?不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在这方面,本条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规定规定了处理方法。本条规定,劳动者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时间在使用之日起一个月内(2)程序之一是由雇主书面通知雇员;劳动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仍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本条不要求劳动者以书面形式拒绝订立劳动合同,即劳动者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必须由劳动者
    2023-05-07
    61人看过
  • 新劳动法解释:第一条【立法宗旨】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第一条【立法宗旨】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规定。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本条规定的立法宗旨有三层意思: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下的固定工制度进行改革。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决定在国营企业中新招收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开始打破劳动用工制度上的“铁饭碗”。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度作为法定的用工制度,规定适用不同所有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也从新招用的职工扩大到所有的劳动者,不分固
    2023-06-05
    322人看过
  • 98-1劳动合同法解释:第1条[立法目的]
    《劳动合同法》共分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专用条款、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补充条款第一条【立法目的】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解释]本文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的立法目的又称立法目的,本文的立法目的有三层含义:第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中国开始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固定工人制度改革。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决定在新录用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度n国有企业,开始打破“铁饭碗”在劳动就业制度方面,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
    2023-05-07
    329人看过
  • 新劳动法解释:第十一条【约定不明时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第十一条【约定不明时劳动报酬如何确定】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解释】本条是关于约定不明时劳动报酬应当如何确定的规定。在实践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并未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的具体事项,包括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仅仅作了口头约定,或者约定的不明确,一旦发生争议,往往无据可查,无法确定。针对这种情况,本条作了相关规定。本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劳动报酬”的条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2023-06-05
    168人看过
  •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此类经济补偿是在劳资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情形下发生的,但仅在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才承担支付补偿金的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向职工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综合上面所说,辞退员工只要存在违法的行为就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这些赔偿金的支付标准就会按照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但前提要在
    2023-08-17
    474人看过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给予单位赔偿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未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3.未缴纳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5.劳动合同无效;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给予单位赔偿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给予单位赔偿;如果是违法解约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
    2023-06-26
    124人看过
  • 新劳动法解释:第九条【禁止提供担保及扣押证件】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第九条【禁止提供担保及扣押证件】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解释】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的规定。民法意义上的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配他人财产的一种权利的行为。本条所称的担保并不是民法意义上的担保。而是用人单位以此为名义非法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的行为。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在工作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不赔偿就不辞而别的情况,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在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行为,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对这种情况进行了大量查处,执法力度较大,使大多数用人单位不敢再明目张胆地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
    2023-06-05
    157人看过
  • 98-3《劳动合同法》解释:第3条【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和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和效力】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诚实信用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合法性原则。合法性是劳动合同有效性的前提。所谓合法性,是指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应当合法。例如,除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如果是口头合同,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法律不承认其效力,发包人应承担不签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例如,该法第8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受雇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未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向雇员支付两倍的到期劳动报酬。”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应是合法的。该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九项内容。一些内容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有规定。雇主和工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如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什么情况
    2023-05-07
    7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解雇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3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用人单位解雇(或称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分为两种情况:一、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
    • 新司法解释减轻劳动者举证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此次高法出台的对加班证据举证的新司法解释,实际上是削弱了原本全部由劳动者来承担的举证责任,改为用人单位承担部分举证义务。而法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举证的前提是劳动者有证据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其实并非在为难劳动者。这条新司法解释削弱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但并没有将举证责任完全倒置全部推给用人单位,而是采取了一种折中的办法。这样按照新司法解释,劳动者只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提供加班事实的基础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被辞退的赔偿标准如何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用人单位辞退(或称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分为两种情况:一、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被辞退劳动者有什么补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3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用人单位辞退(或称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分为两种情况:一、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内容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